孕期潜伏梅毒影响胎儿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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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潜伏梅毒必须接受规则的驱梅治疗,以确保母婴安全。通常需在怀孕的头三个月进行一个疗程的驱梅治疗,以期把梅毒螺旋体“扼杀于摇篮中”;为巩固疗效,及至分娩前三个月再进行另一个疗程的驱梅治疗。
提起性病,很多人自然而然就会联想到“下面”的问题:那个地方红肿、疼痛、瘙痒不已,或是破溃、长东西。总之,就是出现和平常不一样的异状了。其实,这只是性病有迹可寻的一个方面,有时候,性病像无形“杀手”一样,令人防不胜防——
上世纪90年代初,阿文与同村的飞哥,在熙熙攘攘的南下打工潮中,一同来到城里闯天下。初来乍到,又没有什么一技之长,他们只能在工厂做着最粗重的体力活,拿着微薄的工资,过着清苦的生活。即使是新生命降临的时候,他们也没能力让他延续下去。当初,阿文是多么不情愿地走上手术台,泪水沾满了面颊,为夭折的亲骨肉,也为无奈的生活……
一晃七年过去,几经迂回曲折,飞哥回乡办起了颇具规模的食品加工厂,小两口的生活逐渐走上康庄大道,而代价却是,阿文又为飞哥打了三次胎。上两个月,阿文发现自己又怀孕了,孩子总算可以留下来了,她不由得暗暗欣喜。鉴于过去丰富的怀孕经验,阿文觉得生孩子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好好休息就行。事实上,直至怀胎第八个月,她的妊娠也的确顺利得很,甚至连早孕反应也不怎么明显。
可是,前几天,她去医院产检。医生拿着刚送回来的检查化验单,又为她仔细体检后,突然一脸严肃地问她一些诸如“以前‘下面’有没有烂过?长过东西没?身上其他地方有起皮疹吗”之类的奇怪问题。她茫然地摇摇头,表示没有。万没想到,医生竟郑重其事地宣布,她患上了潜伏梅毒。接着,医生又补充解释道,妊娠期患潜伏梅毒,尽管临床症状轻微,甚至基本没症状,但梅毒极可能已传播给胎儿,因此不排除胎儿畸形、流产、死胎的可能,故建议引产治疗。
飞来横祸,阿文的泪水终于忍不住决堤而出。她委实不明白,自己到底是怎样染上这该死的梅毒的?怎么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经历过四次惨痛的怀胎失败,再拿掉这个孩子,以后还能不能再怀上?……阿文矛盾极了。
梅毒还有个名字叫“杨梅疮”,这恰如其分地描述了梅毒早期皮肤黏膜损害的特征。但在临床实际中,我们注意到,有时该病血清学检测明明呈阳性,外观的皮肤黏膜却可以没有任何异常。我们把这种有感染史,却无任何阳性症状和体征,但梅毒血清为阳性的梅毒,称为潜伏梅毒。病变分期以两年为界,低于两年的称为早期梅毒;反之,为晚期梅毒;但临床有部分病人,感染时间不明确,属于潜伏梅毒。
为何潜伏梅毒不出现梅毒常见的临床症状?我们发现,当机体免疫力较强,或患者接受过不规则的驱梅治疗,或因其他疾病使用过抗菌药物等,使梅毒螺旋体暂时受抑时,潜伏梅毒可不出现症状。但疾病不发作并不意味着病原体就被消灭了,恰恰相反,潜伏梅毒的危害往往就在于它的这种隐匿性使人掉以轻心,防不胜防。尤其是感染发生在孕期时,病原体经由胎盘到达胎儿,更可能导致胎儿畸形、流产,乃至胎死腹中,危害极大。孕期胎儿感染梅毒,常发生在孕四个月左右,这是因为,此时,一方面胎盘的运输、交换等功能逐渐增强,另一方面,胎盘中某些屏障细胞(如绒毛膜内层的滋养层细胞)却慢慢退化,胎盘屏障的保护作用相对削弱,孕妇血中的梅毒螺旋体乘虚入侵胎儿所致。当然,梅毒的传染性也不能一概而论,研究表明,孕妇患早期梅毒时传染性较大,而晚期梅毒,尤其是病史超过五年的,由于母体免疫力的影响,梅毒螺旋体侵袭力减弱,胎儿受感染的概率就小得多。
孕期潜伏梅毒必须接受规则的驱梅治疗,以确保母婴安全。通常需在怀孕的头三个月进行一个疗程的驱梅治疗,以期把梅毒螺旋体“扼杀于摇篮中”;为巩固疗效,及至分娩前三个月再进行另一个疗程的驱梅治疗。最简单、经济、有效的抗梅毒药物就是普鲁卡因青霉素(若患者对青霉素过敏,可改为红霉素),每天肌肉注射一次,连续10~15天为一个疗程。显而易见,阿文已经错过了驱梅的最佳时机,因此,胎儿的不安全系数相对增加。
孕期患潜伏梅毒,胎儿能留吗?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除积极进行驱梅的补救治疗外,首先应该明确胎儿是否已感染梅毒螺旋体。常用的方法是抽取脐带血,进行梅毒相关实验室检查。若检测结果呈阳性,说明感染已发生。下一步要再通过B超、抽取羊水等方法,观察胎儿的生长发育是否正常,有没出现畸形。综合上述各种因素及个人意愿后,才能决定胎儿的去留。无论如何,患潜伏梅毒生育风险仍偏高,故对于该类孕妇决定是否保留胎儿,必须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