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种情况下必须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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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需要剖腹产的十大症状
剖腹产,就是剖开腹壁及子宫,取出胎儿。若病例选择得当,施术及时,不但可挽救母子生命,且能使妇女保持正常的生产性能和继续繁殖后代的能力,否则不仅不能收到预期效果,且可造成远期的不良影响,故施术前必须慎重考虑。剖腹产是一个重要的手术助产方法。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孕妇适应剖腹产的情况:
1、胎儿窘迫
胎儿窘迫可以发生在妊娠的各个时期,特别是后期及阵痛之后。胎儿窘迫的原因很多,例如脐带绕颈、胎盘功能不良、吸入胎便,或是产妇本身有高血压、糖尿病、子痫前症等并发症。
大部分的胎儿窘迫可通过胎儿监视器看到胎儿心跳不好,或是在超声波下显示胎儿血流有不良变化,如果经过医师紧急处理后仍未改善,则应该施行剖宫产迅速将胎儿取出,防止发生生命危险。
2、产程迟滞
产程迟滞是指产程延长,在产科学上有很明确的定义及分类。通常宫颈扩张的时间因人而异,但初产妇的宫颈扩张时间平均比经产妇长,需14~16小时,超过20小时称为产程迟滞。遇到这种情况的产妇最辛苦,因为阵痛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才不得已改为剖宫产,等于是产前阵痛和术后痛都必须经历,共痛了两次。
一般产程迟滞可以根据分娩的异常分为3种:潜伏期延长、活跃期延长、活跃期停滞。通常造成产程迟滞的原因,有可能是子宫收缩力量的异常、胎儿身体或胎位或胎向异常、母亲产道异常等。如果有明显的产程迟滞情况发生,却仍然勉强选择经阴道分娩,可能会对胎儿或母体造成伤害,因而必须实施剖宫产手术。
3、骨盆狭窄或胎头与骨盆腔不对称
产妇如果有骨盆结构上的异常,比如小儿麻痹患者、有骨盆骨折病史、身材过于娇小或侏儒症患者,由于骨盆出口异常无法让胎儿顺利通过,故应该采取剖宫产。
胎头与骨盆腔不对称是相对性的,也就是说即使产妇本身的骨盆腔无异常也不狭窄,但因为胎儿的头太大,无法顺利通过产道,也必须实行剖宫产。
4、胎位不正
初产妇胎位不正时,应以剖宫产为宜。一般而言,初产妇若在足月时已经确认胎位不正,可事先安排剖宫产的时间;但如果是阵痛开始后才发现胎位不正,可能要直接安排紧急手术。不过,若是属于臀位的胎位不正,并且产妇本身有阴道生产的意愿,仍然可以利用各种助产方法尝试,但臀位阴道分娩还是具有较高的危险性,因此要和主治医师讨论其优缺点才可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