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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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月28日,江苏省人大第十二届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政策实施时间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江苏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办证指南
单独二胎办证指南所需材料
独生子女的证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夫妻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身份证需提供男女双方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各1份。
子女出生证宝宝出生情况的一个证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合照夫妻近期合影照片2张(1寸或2寸)
户口簿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
再生育申请书夫妻双方起草撰写并共同签字。
结婚证双方结婚证各1份。
具体流程
1申请人向本省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生育申请。所需材料: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的证明 子女出生证 近期合照
2申请人到本省社区居委会盖章。所需材料: 再生育申请书。
3申请人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递交所有材料。所需材料: 再生育申请书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独生子女的证明 子女出生证 近期合照
4等待公示和审核。
办证单位查询
镇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 08:30-11:30, 14:00-17:00
地 址:镇江市中山西路阳彭山1号(大润发超市对面)
电 话:0511-85296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