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爽负面影响,《倩女幽魂》或无法上线,谁该为这场悲剧买单?

864

发布:2021-11-11 14:15:56  来自 地平线无际 觅知友会员

原标题:受郑爽负面影响,《倩女幽魂》或无法上线,谁该为这场悲剧买单?

郑爽事件的后续影响力真的是太大了!几乎触碰了整个娱乐圈的利益。整个事件当中,最让人无法接受的就是1.6亿的天价合同,而《倩女幽魂》因为艺人郑爽的负面消息,可能会永远禁止播出。

众所周知,每一部电影的投资都是巨大的,涉及到人员成本、设备、场地等多项开销,如果不能够顺利播出,都会损失惨重,那么这部剧不能上线,造成的损失该谁由来承担?

1、郑爽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这部电影真的没有办法播出,郑爽的负面事件应该会是主要原因,所以郑爽在本次事件当中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除了需要退还自己的1.6亿片酬以外,还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一笔费用。

很多艺人和电影制作方在拍摄电影之前都会签订一份对赌协议,如果该影集因为艺人方面的负面新闻而无法顺利播出的话,艺人需要按照一定的百分比支付平台的损失。

这份合同的法律效力同劳动合同是相同的,不过,不知道郑爽有没有和制作方签订相关的合同,不过从张恒爆料的资料来看,她是一个投机取巧的人,为了躲避税收都可以签订阴阳合同,或许不会心甘情愿的签订有风险的合同。

郑爽作为一个公众人物,享受了相关的福利,却没有承担的责任,这件事情本身是让我们鄙夷的。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应该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作为一个偶像更是应该要做好榜样作用。

2、制作方也会承担一定的损失

根据资料显示这部电影的制作方是北京文化,除了郑爽以外,承担最多损失的就是制作方。明明知道相关单位限制演员的片酬,还是选择给予其天价片酬,做出这种不顾后果的选择,就该做好接受损失的准备。

作为第三方,我们无法得知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签订对赌协议,如果没有与郑爽签订相关的协议的话,郑爽则无需赔偿相应的款项,那么所有的损失都应当是由制作方来承担。

除此之外,就算他和郑爽签订了协议,协议中规定的额度不一定是有限的,不可能面面俱到,一部电影的投资远大于这个额度,所以有对应的损失,都是在所难免的。

通过这件事情也给相关的制作单位提了个醒,在选择合作艺人的时候,一定要注重艺人的品德,不能够只顾流量,而忽略了人品,否则最终的后果就是作茧自缚。

3、播出平台及剧组可能也会有一定的损失

每部电影除了在影院上线以外,在拍摄完成之后,也会找到相应的播出平台。优酷爱奇艺腾讯都是大家耳熟能详的播出平台,郑爽在出事之前是一个流量很大的艺人,所以她的资源应该是三家争相购买的资源。

由此我们可以得知,此时如果哪家平台购买了郑爽的这个影片,肯定是没有办法正常播出的,相当于这个资源就烂在手上了。所以对于播出平台来说,其实也是一种损失。

一部影片还没有上线播出之前,无法看到观众的满意程度和口碑,对于平台来说这本身就是一种风险投资,所以面临损失,也是正常的。

除此之外,相关的剧组人员可能也会面临着对应的损失。他们付出的时间精力,期待看着这部影片能够取得一定的效果,或许有些人还有相关的分红,可是因为郑爽事件,影片无法播出,将直接影响到这些人的利益。

一人之失,触碰到了很多人的面包。无论做什么事情,千万不要在法律的边缘跃跃欲试,一旦逾越雷池,最终只会作茧自缚并且引发相关的连锁效应。郑爽是罪有应得,其他人是无辜的。      



话题评论:

未登录服务分享会员
未登录

娱乐话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