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曝《少年派》分账引纠纷中影否认:没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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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国内发行方中影集团在《少年派》票房分账中,要求出品方20世纪福斯缴纳8%的增值税,引起不满,拒绝接受票房分账。中影方面则表示与外国电影制作公司“不存在争议”。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幕后工作照



《少年派》特技公司破产 500员工集体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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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派》特技公司破产 500员工集体抗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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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讯 据《华尔街日报》4月29日报道,国内发行方中影集团在《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票房分账中,要求出品方20世纪福斯缴纳8%的增值税,引起外方不满,拒绝接受票房分账。昨天,20世纪福斯中国区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报道“不实”,知悉该报道的内容后“非常诧异”。而中影方面则表示与外国电影制作公司“不存在争议”。

 起因

 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

2012年初,中方与美方签署一系列协议。在电影方面,中国政府同意将在每年20部海外分账电影的配额之外增加14部分账电影的名额,但必须是3D电影或者是IMAX电影,而其票房分账比例也将由此前的13%提高到25%。

2012年9月1日,北京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俗称“营改增”),这其中就包括文化创意等十大服务业。

2013年4月10日,国务院宣布将进一步扩大增值税改革范围,自8月1日起将已试点行业的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其中就包括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领域。

 外媒

 20世纪福斯暂拒分成

据《华尔街日报》报道,中影集团最近将改革后的增值税款从外国制片商的票房分账中扣减。以《少年派》为例,最终票房约合9200万美元。扣除5%的国家电影专项资金和3.3%定向税后,按照25%的分账所得,20世纪福斯将收到2109万美元的票房分账。而中影集团要求20世纪福斯承担分账所得约8%的增值税(占全部票房的2%),约169万美元。这意味着20世纪福斯本来可以拿到《少年派》25%的票房分成,现在只能拿到21%。引起外方不满,拒绝接受票房分成。

 回应

 报道不实不存在争议

昨天,20世纪福斯中国区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这是不实报道。我们都非常诧异,不知道这个消息是怎么出来的。目前公司也在调查。”中影集团宣传人员则表示,对于此事并不知情,“国外媒体的报道一定是突出他们的利益,这件事情很复杂。中影集团与外国电影制作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不存在争议”。

 业内声音

 《少年派》不在新政范围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东说,新的增值税征收将于今年8月开始实施,《少年派》是去年11月上映的影片,目前分账情况已经基本确定,“应该不在新政管理范围内”。他同时也承认,在引进片方面,新的增值税将完全由海外片方承担,“国家税务机关出台政策是一视同仁的,国内外影视机构都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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