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肉膏”:对食品多些敏感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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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几年集中爆发的 食品安全 问题,既有 牛奶 投毒案件这类个例的刑案,也有瘦肉精、染色馒头、 牛肉 膏、毒生姜等一般经营行为中的问题。投毒犯罪的个案,虽令人震惊,尚属小概率事件;无所不在的问题,主导日常生活,尤其使人不安。
我们现在使用的工业化食品,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一种“虚拟食品”。我们吃到的食物,都可能添加了各种东西。这种添加在种子或幼苗就已经开始,在种植或饲养的过程中继续,到加工成食品时达到高峰。从添加基因片断到添加虚拟食物颜色、口感、味道、气息的药品,食品中到处有着“科技”的身影,而人体是一切“科技”的目标装置。
“牛肉膏”就是一种刚刚得以报道的味觉虚拟药品,据称属于“增香型食品添加剂”,根据规定,它要按照食品生产量决定使用量,属于“自我限量型香精香料”。这就是说,我们不能笼而统之地说“使用牛肉膏的食品不安全”,过量使用才是不安全。
大量的食品添加剂,大概都是如此。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而制造,不过量就安全。然而,“改善”还是“改劣”,真是难以言之。例如,牛肉膏可以使任何动物肉变成牛肉味道,口感体验上属于“改善”,而人体系统增加食物消化过程中的解毒负担,则是“改劣”。
在食品超市里,任何一种罐装食品,都有多种保鲜、防腐添加剂,合格产品中,使用剂量符合安全标准。而在任何一个熟食点、餐馆,添加了哪些化学药品及其剂量,根本不会被标明。那些未被标明的添加剂,我们除了身体是否产生即时的不良反应,无从检验。那些被标明了的添加剂,大概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但可能存在隐瞒,例如,没有任何一家奶厂曾标明有三聚氰胺。
即使我们相信“按照标准就安全”,实际上可能只是考虑了一种添加剂的单纯毒理作用,而我们可能每天都处在多种添加剂的联合作用之中,某种添加剂的累积影响和不同添加剂的协同作用,未必在安全标准的制定中被考虑到。
“牛肉膏”作为一种添加剂是否经过了批准,这是一个问题。经过批准的“牛肉膏”能够被使用于哪些食品的加工过程,这是另一个问题。经过批准的“牛肉膏”使用于合法的加工流程是否被合乎限量使用,这是又一个问题。经过这种完全合格的过程生产的食品是否被作为牛肉出售,是否标注“本品使用了牛肉膏”,这是又一个问题。前面几个问题都涉及食品卫生安全,是否标注添加剂和是否将非牛肉作为牛肉销售,则涉及消费知情权。
现在的问题,不是要标记哪样添加剂安全(虽然这也重要),而是在添加剂盛行的时代,考虑人体浸泡在这种环境下所产生的生命安全焦虑。安全还是不安全,我们宁可考虑不安全多一些,而且事实也正是如此。目前的食品安全状况,本身就容易引来人们普遍的怀疑,何况化学药物哪怕再安全,使用再严格,它的加入还是增加了生命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这就难怪人们对食品安全产生高度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