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分类及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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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色、香、味以及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按其来源分为天然与合成两类,天然食品添加剂主要来自动、 植物 组织或微生物的代谢产物。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是通过化学手段使元素和化合物产生一系列化学反应而制成。在现阶段天然食品添加剂的品种较少,价格较高,人工合成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比较齐全,价格低,使用量较小,但其毒性后者大于前者,特别是合成食品添加剂质量不纯混有有害杂质,或用量过大时容易造成对机体的危害。故目前食品添加剂偏重于向天然食品添加剂发展,使用天然、人工混合食品添加剂以弥补各自的不足。
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分类及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按其用途分为:防腐剂、抗氧化剂、发色剂、漂白剂、调味剂、凝固剂、疏松剂、增稠剂、消泡剂、甜味剂、着色剂、乳化剂、品质改良剂、拮抗剂、增味剂、保鲜剂、酶制剂、被膜剂、香料、营养强化剂及其它等类。
由于食品添加剂毕竟不是食物的天然成分,少量长期摄入也有可能存在对机体的潜在危害。随着食品毒理学方法的发展,原来认为无害的食品添加剂近年来发现可能存在慢性毒性和致畸、致突变、致癌性的危害。故各国对此给予充分的重视。目前国际、国内对待食品添加剂均持严格管理,加强评价和限制使用的态度。为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食用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经过规定的食品毒理学安全评价程序的评价证明在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感官性质和原味,对食品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应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其有害杂质不得超过允许限量。
4.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良好的加工措施和卫生要求。
5.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掩盖食品的缺陷或作为伪造的手段。
6.未经卫生部允许婴儿及儿童食品不得加入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