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绝对不能吃的8种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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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螃蟹
死的螃蟹体内有较多的组氨酸,它分解后成为组胺(组胺的含量随螃蟹 死亡 时间的增加而增多)。组胺是一种有毒物质,食用后会引起 中毒 ,所以已死亡的螃蟹是不能食用的。
烤禽皮
家禽的皮含有较多的胆固醇和类固醇,经高温烘烤后会氧化变性,产生有害物质如7—酮胆固醇、胆甾烷三醇等。众所周知, 冠心病 、动脉硬化的发生与体内胆固醇水平升高有关,氧化胆固醇对人体的危害尤甚。国外有关资料表明,胆固醇的氧化物不仅可以加重动脉硬化和冠心病,而且可能导致结肠癌。此外,经高温烤制的家禽皮变焦、发脆、喷香,其中就含有致癌物质—芳香烃环化物。所以烤鸡、烤鸭味道虽美,但不宜多食,尤其是那烤焦的皮还是以不食为好。另据测定表明,家禽皮上的油脂经高温烘过度氧化后产生的“自由基”和“丙二醛”等物质,都是催人衰老和致病突变因子。所以嗜吃烤禽的人容颜易老,血管硬化和 癌症 发病率增加,值得引以为戒。
青蛙
人们常把青蛙肉鲜美可口视为高级 食品 。实际上青蛙肉是不宜食的。因为青蛙肉内寄生着孟氏裂断绦虫,人吃了这种虫后,会使人体局部组织破坏,容易导致双目失明、 癫痫 或瘫痪。另外青蛙常受农药污染,或食了耐药的虫子,这些残留农药随着食蛙肉而转移到人体内,所以青蛙肉是不宜食用的。
生吃鱼、蟹、虾
人们认为海产品生食营养价值高,更鲜美。其实这是很危险的。生的鱼虾蟹容易生肝吸虫病,如果人吃了生鱼、生虾、生蟹,它们体内的肝吸虫就会进入人体发育成为成虫使人得病。这种虫寄生时间可达10~20年,引起肝肿大或胆管炎,使胆汁淤滞,引起阻塞性黄疸,甚至造成肝细胞坏死,最后形成肝硬化。
有煤油味的鱼虾
有煤油味的鱼虾是遭到“酚”的毒害而有煤油味的。如果人体摄入酚量超过人体解毒能力,人们就会慢性中毒,出现呕吐、 腹泻 、头痛头晕、精神不安等 症状 。水中的酚主要源自冶金、煤气、炼焦、石化等排放的含酚废水。生活在含酚过高的水中的鱼虾,在水中酚浓度达到6.5~9.3毫克/升时,会大量死亡,而这种鱼虾绝对不能吃。
鲜海蜇
海蜇味道清脆爽口,是凉拌佳肴。但是,食用未腌渍透的海蜇会引起中毒。海蜇属腔肠动物类的水母生物。鲜海蜇含水量高达95%。此外还含有五羟色胺、组织胺等各种毒胺及毒肽蛋白。人食后易引起 腹痛 、呕吐等中毒症状。因此,鲜海蜇不宜食用。必须经盐、白矾反复处理,脱去水和毒性粘蛋白后方可食用。
发红的咸鱼
咸鱼在贮存中,常容易发生发红现象,这是一种变质现象。发红是由一种呈红色的嗜盐红菌所引起的,这类细菌能在盐类中生存,在含盐、水分和适当的温度条件下,便会大量繁殖生长,咸鱼恰恰具备这种条件,这些嗜盐细菌大量繁殖后,会使鱼的表面逐渐发红。如果咸鱼组织已全部呈暗红色,并伴有哈喇味时,就不宜食用了。此外,咸鱼及烟熏加工制作的鱼中均含有亚硝胺,而亚硝胺是公认的一种较强的致癌物质,常吃咸鱼会在体内累积亚硝胺,成为诱发癌症的因素。还是少吃或不吃咸鱼为好。
河豚
有些人把河豚视为珍贵的美味食品。其实河豚体内有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素,进入人体内引起神经传导障碍导致神经中枢麻痹。河豚鱼毒性十分稳定,一般烧煮均不能将其破坏。如果吃河豚中毒,首先表现在手指、唇和舌刺痛,忽然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四肢无力、身体摇摆等现象,严重者会瘫痪,甚至死亡。一旦河豚中毒,无特效解毒方法,因此,千万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