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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潘大道
出生日期1888年
逝世日期1927年
职业法学家
1911年回国,参加清政府学部考试。四川当局聘其为四川省法政专门学校教授。途至万县,策动巡防左军管带刘秉章反正。
1912年4月,任成都法制局局长,参与创办共和大学。共和大学解散后,离蓉去沪,常为《雅言》、《大中华》、《甲寅》等杂志撰稿。
1917年秋,回四川任省政府秘书长,同年被选为国会议员。不久任四川省政务厅厅长,并曾一度代理省长。
1918年春,任北京大学教授。
1919年冬留学美国,专攻政治。
1922年回国,被选为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1923年,反对曹锟贿选总统,被迫离京去沪。曹锟倒台后,回京为律师,并兼任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教务长。
1926年段祺瑞制造迫害学生的三一八惨案后,受学生委托担任律师。
1926年夏,举家赴沪就任上海法科大学校长。
1927年创办《党论旬刊》。
1927年10月14日9时,被特务暗杀,不及救治而逝。
1912年4月,四川省成渝两军政府合并后,潘大道去成都任法制局长。后因袁世凯派走卒胡景伊入川主政,潘即辞职,致力协助国民党驻川负责人董修武(特生)创办共和大学。二次革命失败,共和大学被迫令解散。
1913年8月,董、潘均遭严密监视,乃仓卒离开成都去上海,董在川北太和镇被胡派人抓回成都囚禁,潘以计免,转道去沪。潘大道在上海常为《雅言》、《大中华》、《甲寅》等杂志撰稿,是当时有名的专栏作者。
1917年秋,张澜任四川省长,电邀潘大道回川任省府秘书。同年,国会(参议院)恢复,改选三分之一的议员(参议员),潘由四川省议会选出为国会议员。不久,潘改任省政务厅长,并曾一度代理省长职务。1918年春,张澜离川后,潘亦去北京任北京大学教授。
1919年冬,潘又去美国留学,专攻政治。
1922年国会再次恢复,潘始回国出席国会,被选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1923年,潘大道南北奔走,联络议员,极力反对曹锟贿选总统,大会讲演口若悬河,音响如钟,理正辞严,言论激烈,听者皆服。因此尤为曹锟所恨,继被迫害离京去沪。曹锟倒台后,潘再回北京,同时兼任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教务长,并执行律师职务。
1926年段祺瑞屠杀学生的“3·18”惨案发生后,潘大道受学生委托担任律师,他不畏北洋政府的反动压力,在法庭上控告执政府罪行,慷慨陈词,有理有据,当时舆论均赞赏潘的正直和辩才。潘大道投身民主革命十数年,颠沛奔波于国内和海外,但见革命成果被篡夺,军阀混战不休,北京政局日益混乱,不可能在北洋政府统治下做出利国利民的事。适逢上海法科大学邀请他担任校长
1926年夏举家赴沪就任,并宣称此后不再从政,一心进行学术研究,以启迪民志,宣传法制理论为事。他全力整理校务,并亲自担任《宪法》和《社会思想史》二科的教学任务。他精通中外学问,善于演讲,又有很多新创见、新理论,最受学生欢迎。
1927年蒋介石定都南京,潘主持创办《党论旬刊》,意图以舆论指导社会,监督政府,实现其法制理想。暑期又接受南京“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聘请,讲授《政治概论》等课程。
1927年10月14日9时,潘大道到蒲柏路上海法科大学上班,在校门右侧被特务暗杀,枪弹击中左太阳穴,贯后脑出,不及救治而逝。后由深钧儒等搜集潘著作,编成《力山遗集》
1932年出版传世。注:资料来源:1《力山遗集》上海大东书局1932年版 2《下川东夔绥各属光复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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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潘大道
出生日期1888年
逝世日期1927年
职业法学家
生平事迹
1911年回国,参加清政府学部考试。四川当局聘其为四川省法政专门学校教授。途至万县,策动巡防左军管带刘秉章反正。
1912年4月,任成都法制局局长,参与创办共和大学。共和大学解散后,离蓉去沪,常为《雅言》、《大中华》、《甲寅》等杂志撰稿。
1917年秋,回四川任省政府秘书长,同年被选为国会议员。不久任四川省政务厅厅长,并曾一度代理省长。
1918年春,任北京大学教授。
1919年冬留学美国,专攻政治。
1922年回国,被选为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1923年,反对曹锟贿选总统,被迫离京去沪。曹锟倒台后,回京为律师,并兼任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教务长。
1926年段祺瑞制造迫害学生的三一八惨案后,受学生委托担任律师。
1926年夏,举家赴沪就任上海法科大学校长。
1927年创办《党论旬刊》。
1927年10月14日9时,被特务暗杀,不及救治而逝。
详细资料
1912年4月,四川省成渝两军政府合并后,潘大道去成都任法制局长。后因袁世凯派走卒胡景伊入川主政,潘即辞职,致力协助国民党驻川负责人董修武(特生)创办共和大学。二次革命失败,共和大学被迫令解散。
1913年8月,董、潘均遭严密监视,乃仓卒离开成都去上海,董在川北太和镇被胡派人抓回成都囚禁,潘以计免,转道去沪。潘大道在上海常为《雅言》、《大中华》、《甲寅》等杂志撰稿,是当时有名的专栏作者。
1917年秋,张澜任四川省长,电邀潘大道回川任省府秘书。同年,国会(参议院)恢复,改选三分之一的议员(参议员),潘由四川省议会选出为国会议员。不久,潘改任省政务厅长,并曾一度代理省长职务。1918年春,张澜离川后,潘亦去北京任北京大学教授。
1919年冬,潘又去美国留学,专攻政治。
1922年国会再次恢复,潘始回国出席国会,被选为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
1923年,潘大道南北奔走,联络议员,极力反对曹锟贿选总统,大会讲演口若悬河,音响如钟,理正辞严,言论激烈,听者皆服。因此尤为曹锟所恨,继被迫害离京去沪。曹锟倒台后,潘再回北京,同时兼任北京法政专门学校教务长,并执行律师职务。
1926年段祺瑞屠杀学生的“3·18”惨案发生后,潘大道受学生委托担任律师,他不畏北洋政府的反动压力,在法庭上控告执政府罪行,慷慨陈词,有理有据,当时舆论均赞赏潘的正直和辩才。
潘大道投身民主革命十数年,颠沛奔波于国内和海外,但见革命成果被篡夺,军阀混战不休,北京政局日益混乱,不可能在北洋政府统治下做出利国利民的事。适逢上海法科大学邀请他担任校长
1926年夏举家赴沪就任,并宣称此后不再从政,一心进行学术研究,以启迪民志,宣传法制理论为事。他全力整理校务,并亲自担任《宪法》和《社会思想史》二科的教学任务。他精通中外学问,善于演讲,又有很多新创见、新理论,最受学生欢迎。
1927年蒋介石定都南京,潘主持创办《党论旬刊》,意图以舆论指导社会,监督政府,实现其法制理想。暑期又接受南京“政治工作人员养成所”聘请,讲授《政治概论》等课程。
1927年10月14日9时,潘大道到蒲柏路上海法科大学上班,在校门右侧被特务暗杀,枪弹击中左太阳穴,贯后脑出,不及救治而逝。后由深钧儒等搜集潘著作,编成《力山遗集》
1932年出版传世。
注:资料来源:1《力山遗集》上海大东书局1932年版 2《下川东夔绥各属光复纪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