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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贾珍
人物属性小说人物
人物出处红楼梦
性别男
小说作者曹雪芹
人物关系系贾敬之子
在曹雪芹的笔下,贾珍是一个带头败家毁业的贾氏不肖子孙,又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当家人。他首先是个乱伦者,爬他儿媳秦可卿的灰。曹雪芹在原稿里曾专门写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回书,对此丑行进行了彻底的暴露。只是由于脂砚斋(是畸笏叟,脂砚的批中是暗自反对删除这一节的)的干预,才改成了秦可卿病死的情节。即使这样,原稿的痕迹犹在。如秦可卿突病死的消息传开后,合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秦可卿的灵位设于天香楼上;丫鬟瑞珠的触柱而亡。特别是贾珍的奇特表现;儿媳之死他竟“哭得像个泪人”,如丧考妣,要柱杖而行(无异于哭丧一般);他要尽他的所有为她治丧。一般读者都能看出,这是曹雪芹对贾珍的最深刻的暴露和最辛辣的讥刺。
作者早在秦可卿的判词和曲子里就指出了这种乱伦必然带来的恶果:“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消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乘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淫荡,特别是乱伦,不仅可以败家,也可以亡国。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贾珍不仅爬灰,贾琏偷娶了尤二姐之后,贾珍又打尤三姐的主意。尤三姐那场狠辣的抢白,就是对他们的兽行和丑恶灵魂的彻底“暴光”和无情批判。特别是贾珍在父亲热孝之中,因难耐寂寞,竟带领儿子和一群子侄以习射为名,聚赌嫖娼,淫秽不堪。这是多么辛辣的讽刺和有力的批判!然而,贾珍在众人面前又摆出老子面孔,假装正经。
一次,贾母率领全家到清虚观祈福,天气炎热,人都很忙,贾珍找贾蓉不着,忽见他躲在钟楼里乘凉。贾珍非常气恼,说道:“你瞧瞧他——我这里也没热,他倒乘凉去了!”喝命家人“啐他!…“便有个小厮上来向贾蓉睑上啐了一口。贾珍还眼向着他,那小厮便问贾蓉道:”爷还不怕热,哥儿怎么先乘凉去了?“贾蓉垂着手,一声不敢说。”
老子的威严,儿子的敬畏,真像那么回事。也许正因为如此,贾珍才敢夺子之爱。可是,热孝中集众聚赌时,他又让贾蓉做局家,带着子侄干坏事。他自己荒淫甚至爬灰,却又一本正经地教训晚辈。过年时贾珍发放年货,在庙里管小尼姑的贾芹也来领取。贾珍对着他训斥道:“你又支吾我,你在庙里干的事,打算我不知呢!你到了那里,自然是‘爷’了,离着我们又远,你就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这会子花得这个形像,领一顿驮水棒去吧!”孤立地看,贾芹也该教训,贾珍教训的也是;可是,若联系贾珍的所做所为,他哪有资格教训别人?自己一屁股屎;却说别人脏,岂不可笑于但在贾珍看来,老子教训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我老子可以放火,你小子就不许点灯。这就是他的生活逻辑。然而,正是他身先子侄,带头作恶,“把个宁国府翻了过来”,他才真正是“败家的根本”!
贪婪是他的本性,当乌庄头到贾府交租时,贾珍看着交租的单子,皱着眉道:“我算定你们至少也有五千两银子来,这够做什么的?”“这一、二年里赔了许多,不和你们要,找谁去?”短短几句话就将地主阶级贪得无厌的本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一览无余。
秦可卿虽然久病不愈,而且日见沉重,但仍然死得出人意外。当时显然发生了某种突然事件,最大的可能是被贾珍之妻尤氏发现了,于是促使本来一直处于两难境地的秦可卿自缢身亡。小说写道:“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甲戌本在此脂批道:“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意思是不具体写出来比写出来还好,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揣摩、联想、证实的空间。所谓“合家皆知”,是指宁国府都知道秦可卿不是病死而是在天香楼自缢的,所以除了在宁府大厅停灵七七四十九日请一百零八位和尚念经超度亡魂外,还要在天香楼另设一坛,由99位道士打醮49日,就是这个缘故。根据民间传说,有人上吊自尽,是因为这个地方从前有人自缢过,他必须找一个替身,自己才能投胎。所以请这么多道士打醮,还有驱以往之邪,表明秦可卿是被从前的吊死鬼弄去当替身的意思,她本身是清白的,是无辜而死的,以后也不要留在天香楼再找替身了。“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是指宁府上下都对秦可卿这么死去的原因感到奇怪和怀疑。而人们“有些疑心”的对象自然是贾珍。贾珍不会觉察不到人们的这种怀疑;或者说,贾珍不可能想不到,有些人会对他产生怀疑。尤其是他的妻子尤氏不早不晚地在这个时候“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不能料理事务”。这显然是个托词,是尤氏发现了贾珍的丑事,说不定两人之间还发生过争吵。而贾珍的儿子秦可卿的丈夫贾蓉则对于妻子之死毫无悲痛之感,这堪称是奇中之奇。这说明,贾蓉即使原来不知道父亲竟有此事,那么他不会不明白为什么母亲托病不出,也不至于对于合家上下的疑心一无所知所感。反过来说,贾珍对儿子死了老婆无动于衷,也不会毫无察觉,不至于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但是,即使这样,贾珍这么聪明的人,他仍然有这么多反常的表现。他在请王熙凤帮他协理宁国府时,将宁国府对牌交给她,说:“妹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拿这个取去,也不必问我。只求别存心替我省钱,只要好看为上。”贾珍如此重视“好看”,实际上就是不顾“难看”,难道他就不怕引起甚至加重别人对他的怀疑么?或者说,这种太不正常的表现,是否恰恰反映了他内心深处的某些其他心理和情感呢?
我们还是要回顾一下事情的另一位主角秦可卿。
《红楼梦》从多方面写出秦可卿是个非常出色非常可爱的女人。从可卿托梦交代贾府后事,足见她的远见卓识。贾宝玉听说噩耗而为之吐血,脂批说:“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从贾府上上下下都为之惋惜,可见她平时为人善良,性情温顺,易于与人相处。在“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处,甲戌本脂批:“非恩惠爱人,哪能如是。惜哉,可卿!惜哉,可卿!”脂批者的惋惜之情溢于言表,而这正是贾府上下虽然早有贾珍“扒灰”之议却依然同情秦可卿的反映。大家肯定明白是贾珍不顾廉耻,强人所难。从现有文本来看,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的事应该是贾珍逼迫她所致,所以一旦发生以后她就几乎被压垮了。由于她无法摆脱贾珍的继续纠缠,秦可卿才对王熙凤说“治得病治不得命”。
宁府上下对此事的怀疑如果被证实,贾珍所要付出的道德代价之大,他不会不明白。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贾珍这种地位的男子往往会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尽量装得自己与可卿之死无关,以避免、起码是减轻人们对自己的怀疑。也许有的人甚至会觉得女方死了,死无对证,反倒使自己安全了。但是贾珍却没有这样,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悲痛不能自制,以至于到了有病的地步,走路需要扶拐,这就值得人们注意了,他内心是否真有爱非常出色的秦可卿的一面,而不仅仅是出于玩弄异性?他决心尽其所有大办丧事,甚至“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不顾可能暴露自己与可卿的隐情而不断直接出头露面,是不是内心深处还有深感内疚的一面呢?他这种大办丧事有没有试图为秦可卿略作补救以减轻自己心灵上的压力的意思?他与那些玩弄女性造成严重后果却让女性一人承担责任的男子是否还有一点不同?
十三回回末总评脂批说:“借可卿之死,又写出情之变态(情感不正常),上下大小,男女老少,无非情感而生情(由于某种情感因素引起的情感表现)。”尤氏借口胃病复发不出面,贾蓉也不显得悲痛,这些不正常表现都是“情之变态”,“情感而生情”。那么贾珍的表现是否也是一种另类“情之变态”呢?
当然,贾珍仍然是个坏男人,这从他后来对尤二姐、尤三姐的态度上可以印证。但就秦可卿之死而言,曹雪芹没有将他的坏写得绝对化,简单化。而是从生活实际出发,像鲁迅所说的那样,“如实描写”,将他内心深处隐秘的一面写出来了,所以这个形象就显得更加丰满,经得起人们琢磨。
曹雪芹不仅写贾珍是这样,写贾赦、贾琏、贾蓉、薛蟠等也不例外。
贾珍这个人,凡是读过《红楼梦》的印象都非常坏。确实,贾珍玩弄女性远近闻名,甚至连他的酒肉朋友薛蟠对他都不放心。他知道贾珍这个人素来是在女人身上下工夫的,他就怕贾珍利用这个机会见到香菱什么的来勾引她,你看这个贾珍就坏到这种地步。贾珍当然最突出的是在对儿媳妇秦可卿的这个事情上。
贾珍在秦可卿之死的问题上,可以说是表现反常,极其丑恶。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他:
第一,他极度悲痛。悲痛到什么程度呢?悲痛到“哭得泪人一般”,不停地哭,不停地流泪,而且悲痛到了生病了,病得连路都走不动了,要拄拐棍了,贾珍那时候岁数不大呀,贾珍那时候也有三十多岁,顶多不超过四十岁,怎么能悲痛到这个程度?当然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媳妇去世,公公悲痛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悲痛到这种地步,可就不正常了。当然了,这个表现出他的丑态,所以脂批在他表示悲痛,哭的泪人那个地方批了一句话,他说“可笑,如丧考妣”,就好像死了父母一样。他说,“此作者刺心笔也”,这是曹雪芹用那个笔扎他的心,就是说讽刺到极点,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贾珍这个丑态他表现为不惜一切代价,为秦可卿大办丧事。大家劝他说你不要过于悲痛了,商议还是怎么办丧事吧,贾珍不是说了吗,他说“如何料理呀,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在这个地方有一条脂批,他说“尽我所有为媳妇”,就是为儿媳妇办丧事“是非礼之谈”,这是不符合这个礼仪的,不符合规矩的。贾珍在办秦可卿丧事的时候,是极尽奢华,当时不是为了要买一副比较好的棺木嘛,看了好几副上等杉木都不满意,后来薛蟠提供了一个线索,说我们那儿有一副非常好的樯木,原来是一位老亲王预定的,后来老亲王出了事,这副棺材的木料就搁在那个地方,那真是一千两银子也买不来的,结果贾珍就把它要来了,贾政就劝他说,像这么好的东西,一般的人可能享用不了,但是贾珍根本不听,这个地方书上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贾珍为什么不听?他说“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为了把这个秦可卿的丧事办得更风光一些,不仅给她花重金买了这一副原来是亲王用的棺木,而且怎么呢,还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给贾蓉捐了一个龙禁尉,那是五品,这样一来呢,秦可卿就成了五品龙禁尉的夫人,就有了一个封号了,那当然就很风光了,所以说“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嘛。这个一千二百两银子可不是一个小数,在曹雪芹生活的那个乾隆年间,在北京城买一所大的宅院只要五六百两银子,那么咱们就可以算出来了,你现在在北京城你要买一个大院,怎么着也得个四五百万,你想这是两个院子的钱,也就是说花一千万,当然了这个地方也表现出贿赂卖官,当然了,贾珍在秦可卿的问题上,还有一些其他的丑恶表现,我们就不一一说了。
可是我们如果换一个视角,在秦可卿之死的问题上,贾珍这种反常的表现他除了丑恶以外,是不是还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另外的信息呢?我们想一下,他是不是表现出贾珍的某些非常复杂的心理和情感呢?
《红楼梦》中最令人厌恶的男人恐怕非老色鬼贾赦莫属了。贾赦虽然袭爵一等将军,但他外不知守业,内不会持家,尽管一大把年纪,依然好色无度。他见鸳鸯出落得一表人才,就先是利诱后来威胁,千方百计想要把鸳鸯弄到手做小老婆。鸳鸯誓死不从,最后因贾母亲自干预,贾赦只得暂时作罢。用平儿的话说就是:“这个大老爷(贾赦)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所以六十九回说,“贾赦姬妾丫鬟最多……如这秋桐辈等人,皆是恨老爷年迈昏愦,贪多嚼不烂,没的留下这些人作什么……”正因为贾赦姬妾丫鬟多得很,所以把17岁的丫鬟(这种丫鬟实际上和姬妾没有两样,只不过没有正式的姬妾名分罢了)秋桐赏给儿子贾琏为妾。但就是这个贾赦,在贾宝玉和王熙凤被魔法所魇,百般医治无效,眼看性命不保时,“贾赦还各处去寻僧觅道”。贾政见这一切都不灵无效,着实烦恼,就劝阻贾赦说:“儿女之数,皆由天命,非人力可强者。他二人之病处于不意,百般医治不效,想天意该如此,也只好由他们去吧。”连贾政都绝望得劝贾赦别再忙了,但是“贾赦也不理此话,仍是百般忙乱”。看来曹雪芹轻易不将人一棍子打死,即使这个人物从总体上来说是个否定性形象,一片漆黑,但是他哪怕有一点点亮色,也写出来。因此《红楼梦》中的人物即使出场机会不多,也往往是多侧面、多层次的,立体感强,色彩比较丰富。
贾琏在与鲍二家的和多姑娘的关系上只有赤裸裸的欲,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简直就是个色情狂。但是他在对待尤二姐的问题上是否确有感情真诚的成分呢?贾琏在尤二姐死后,大哭说:“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而且不顾王熙凤阻挠,竭尽所能为尤二姐办丧事。由于钱被王熙凤控制着,贾琏还赊了500两银子买了一副好板子为她做棺材。值得注意的是,悄悄对贾琏揭露害死尤二姐的主谋是王熙凤的,正是与王熙凤似乎有些暧昧关系的贾蓉!贾琏一听,后悔不已,跌(跺)脚说:“我忽略了!”贾琏发誓:“终久对出来,我替你报仇!”从第五回王熙凤的判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和脂批中的某些暗示来看,贾琏后来在贾府抄家“事败”之后,果然为尤二姐报了仇,将王熙凤休了,王熙凤只好哭着回金陵老家投靠亲戚去。之所以说王熙凤与贾蓉“似乎有些暧昧关系”,是曹雪芹在前面几个地方,尤其是焦大醉骂时说“养小叔子”等,给人留下的印象是王熙凤与贾蓉有乱伦的男女关系。但是仔细阅读全文,并无确证。他们之间只是比较亲密、随便一些而已,这在封建道德规范来说是不允许的。从六十八回王熙凤审问贾蓉可以看出,她俩没有什么严重关系。也许在《红楼梦》的前身《风月宝鉴》中,或者在《石头记》最初的稿子里,曾经有过这个内容,但是在我们看到的经过脂砚斋等人批过的本子里,虽然还能见到凤姐和贾蓉之间可能有某种暧昧关系的蛛丝马迹,但是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事情。这些正是曹雪芹惯用的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手法,增加了阅读趣味,使人物性格更加丰满。在贾赦通过贾雨村夺取石呆子古扇的问题上,贾琏是有正义感的,公开表示不满,为此他还遭到贾赦的一顿毒打。这些细节都使得贾琏形象变得丰满起来。
薛蟠肯定是个坏男人,打死冯渊,抢走香菱(英莲),罪孽深重。但他在尤三姐自杀、柳湘莲出走后的表现,却令人刮目相看。薛宝钗听说此事,“并不在意”,反而对她母亲说:“……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如今已经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又一次表现出这个冷美人的铁石心肠。而薛蟠则因柳湘莲救过他,哭得非常伤心,带了小厮们各处寻找。他总还是有些讲情义,知恩图报,对比薛宝钗的冷漠要好一些。
(一)
贾 太公 生 二子 : 长子 宁国公贾演、 次子 荣国公贾源。
(二)
1.宁国公贾演生四子:长子贾代化、其余三子不详;
2.贾代化生二子:长子贾敷(早夭)、次子贾敬;
3.贾敬生贾珍(长子)、贾惜春(长女);
4.贾珍生贾蓉(长子),贾蓉不是尤氏所生,尤氏仅是贾珍的继室;
5.贾蓉配秦可卿,秦可卿与公公贾珍关系暧昧。
(三)
1.荣国公贾源生贾代善(长子);
2.贾代善配贾母(即史太君),生贾赦(长子)、贾政(次子)、贾敏(长女)、贾氏(次女)、贾氏(第三女)、贾氏(第四女);
3.1.贾赦生贾琏(原配所生的长子)、贾琮(庶出次子)、贾迎春(庶出长女);
3.2.贾政生贾珠(王夫人所生的长子)、贾元春(王夫人所生的长女)、贾宝玉(王夫人所生的次子)、贾探春(赵姨娘所生的庶女)、贾环(赵姨娘所生的庶子);
3.3.贾敏配林如海,生林黛玉(长女)。
4.1.贾琏配王熙凤,生巧姐(长女)。
4.2.贾珠配李纨,生贾兰(长子)。
5.巧姐配王板儿(刘姥姥的外孙,王成之孙、王狗儿之子)。
红楼解梦 贾珍何罪
《红楼梦》第五回通过太虚幻境有关秦可卿的册页诗和【好事终】曲两次指明:“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由此推测,八十回后贾府被抄家治罪,应该是宁国府罪过最大祸事最重。高鹗续书时,确实把宁国府的祸事写足了,“府第入官,所有财产房地等并家奴等俱造册收尽”,赫赫宁府只剩得尤氏婆媳并佩凤偕鸾二妾。荣国府却得以保全而且“复世职政老沐天恩”。贾赦一家仅贾赦本人被鞫,贾琏凤姐丧失了财产,人却逍遥法外。独宁国府不仅贾珍,连贾蓉也被鞫,彻底完蛋,这究竟是出于何等重罪?高鹗实在无法写圆。据他写来,贾珍被参的罪状,一是“强占良民妻女为妾不从逼死”,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贾琏,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张华告状后来又遣人追杀张华,并加以凌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凤,贾珍充其量是他们的帮凶,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报官,这样的罪过实在重不到哪儿去;当然,贾珍在国孝家孝期间以射鹄子为名,聚众赌博,也是一罪,但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大罪。
前八十回里,写得明白也让读者看得明白的,是荣国府的泼天大罪,那就是尽管贾赦有逼勒石呆子谋取古玩、通过贾琏跑动交结平安州外官等罪行,加上王熙凤铁槛寺受贿弄权造成两条人命,还有违法发放高利贷等事,这些恶行都必将遭到报应,但贾政也是跑不了的,就皇帝而言,最恨的还是他抄犯官家时,有人帮助藏匿罪证钱财,根据“王法”,荣国府这样做是罪大恶极的,这样的事情也不可是贾母、王夫人瞒着贾政做的,贾政的此项滔天大罪,必导致荣国府“家亡人散各奔腾”,因此可以想见,八十回以后必写到荣国府的“树倒猢狲散”,贾政必被治罪,绝不可能有高鹗笔下的那些“复世职政老沐天恩”的鬼把戏。但是这样把前八十回的故事一捋,也就更加纳闷。第五回里为什么要那样说呢?“箕裘颓堕皆从敬”,贾敬把爵位让贾珍袭了,弃家出城到道观里跟道士们胡孱,任由贾珍“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这当然可以算是“箕裘颓堕”,从封建礼法上是存在严重的道德问题,不过,似乎也还构不成司法上的罪行。
通观前八十回,贾府的男主子里,唯有贾珍比较有阳刚之气,他比贾赦豪放,比贾政通达,作为族长,他让贾母等长辈挑不出错来,跟同辈的兄弟妹妹们也能和平共处,他与尤氏大体上算得恩爱,书中关于他的重要情节,除关于秦可卿与二尤的以外,有清虚观打醮时组织现场、教训子侄,年关时负暄收租、分派年货,中秋时率妻妾赏月、壮胆喝斥墙角怪叹,在这些情节里,曹雪芹准确而生动地写出了一个壮年贵族的风度气派;当然,贾珍的声色享受,书中明写暗写之处甚多,这是一个肉欲旺盛而强壮的男子,但他并未像贾赦欲占鸳鸯那样“牛不吃水强按头”,他和尤二姐的有染以及对尤三姐的垂涎,也没有采取强逼强占的方式,也不见他有对灯姑娘、鲍二家的那种“不管腥的臭的”一律馋嘴的掉份行为,他虽“不干净”却保持着贵族府第门狮子般的堂皇,这个人物过去研究《红楼梦》的人们很少专门进行分析探讨,其实,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它的生命力是非常旺盛的,2001年里中国电视热播的连续剧《大宅门》里的“男一号”白景琦,其形象里就流动着贾珍的血脉。
张爱玲晚年写《红楼梦魇》 她非常仔细地研究了贾府后来究竟为什么被抄家治罪的问题,她当然注意到,前八十回里充满了有关的伏笔,除以上举出的外,比如元妃点戏《豪宴》,脂砚斋批语告诉我们这是《一捧雪》中的一折,“伏贾家之败”;“一捧雪”是古玩的名字,这恐怕未必伏的是贾赦从石呆子那里强占来的扇子,很可能是指原属妙玉的成窑五彩盅,或别的什么。再比如贾雨村的仕途浮沉,雨村出事会牵连到贾府。此外,像金钏投井,蒋玉菡的潜藏,也都可以转化为追究贾府罪行的线索。张爱玲算来算去,也觉得前八十回里实在找不出多少关于贾珍的犯罪线索,因此,她根据各个版本异同的一番研究,认为第五回的预言“造衅开端实在宁”和“家事消亡首罪宁”是曹雪芹早期的构思,他后来改主意了,所以在第七十五回特别地明写出荣国府在甄家被皇帝抄没后竟斗胆接待他家派出的家人并代为藏匿了许多东西,形成“首罪”,以致情节与预言之间产生出矛盾,这也再次证明《红楼梦》是一部未及写完或虽大体完成却尚未最后剔除自我矛盾处的稿本。
但我以为第七十五回所明写的荣国府贾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实还不是整个贾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衅”的开端,因为宁国府的贾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仅是其财产,而是大活人——秦可卿,这本来也是写得比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说为“秦可卿淫上天香楼”),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曹雪芹遵照脂砚斋意见而删改过的文字,在这些文字里我们所知道的只有贾珍与秦可卿的畸恋,以及一个丫头的突然触柱而亡及另一个丫头誓守亡灵再不回府,还有规模体例惊人的丧事,等等。我曾著《秦可卿之死》一书(后扩大为《红楼三钗之谜》),揭开谜底——按曹雪芹原来的计划,他是要写出宁国府贾珍冒死收养皇帝政敌的遗孤秦可卿这一情节的,但这样写太容易酿成文字狱了,不得不按脂砚斋的意见大删大改,甚至还不得不在第八回末尾“打补丁”,故意把秦可卿的来历写成是从养生堂(孤儿院)里抱出的野种,脂砚斋见到这补笔以后,写下这样的感叹:“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把这一点搞清楚了,“造衅开端实在宁”和“家事消亡首罪宁”的预言就非常好理解了,而贾珍那“一味高乐”的形象,也便具有了遮蔽着政治胆识的深度,这位贵族男子的形象,也便更值得玩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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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贾珍
人物属性小说人物
人物出处红楼梦
性别男
小说作者曹雪芹
人物关系系贾敬之子
人物形象
不肖子孙
在曹雪芹的笔下,贾珍是一个带头败家毁业的贾氏不肖子孙,又是一个“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当家人。他首先是个乱伦者,爬他儿媳秦可卿的灰。曹雪芹在原稿里曾专门写了“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回书,对此丑行进行了彻底的暴露。只是由于脂砚斋(是畸笏叟,脂砚的批中是暗自反对删除这一节的)的干预,才改成了秦可卿病死的情节。即使这样,原稿的痕迹犹在。如秦可卿突病死的消息传开后,合府上下“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秦可卿的灵位设于天香楼上;丫鬟瑞珠的触柱而亡。特别是贾珍的奇特表现;儿媳之死他竟“哭得像个泪人”,如丧考妣,要柱杖而行(无异于哭丧一般);他要尽他的所有为她治丧。一般读者都能看出,这是曹雪芹对贾珍的最深刻的暴露和最辛辣的讥刺。
作者早在秦可卿的判词和曲子里就指出了这种乱伦必然带来的恶果:“情天情海幻情深,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消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乘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淫荡,特别是乱伦,不仅可以败家,也可以亡国。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荒淫
贾珍不仅爬灰,贾琏偷娶了尤二姐之后,贾珍又打尤三姐的主意。尤三姐那场狠辣的抢白,就是对他们的兽行和丑恶灵魂的彻底“暴光”和无情批判。特别是贾珍在父亲热孝之中,因难耐寂寞,竟带领儿子和一群子侄以习射为名,聚赌嫖娼,淫秽不堪。这是多么辛辣的讽刺和有力的批判!然而,贾珍在众人面前又摆出老子面孔,假装正经。
假正经
一次,贾母率领全家到清虚观祈福,天气炎热,人都很忙,贾珍找贾蓉不着,忽见他躲在钟楼里乘凉。贾珍非常气恼,说道:“你瞧瞧他——我这里也没热,他倒乘凉去了!”喝命家人“啐他!…“便有个小厮上来向贾蓉睑上啐了一口。贾珍还眼向着他,那小厮便问贾蓉道:”爷还不怕热,哥儿怎么先乘凉去了?“贾蓉垂着手,一声不敢说。”
老子的威严,儿子的敬畏,真像那么回事。也许正因为如此,贾珍才敢夺子之爱。可是,热孝中集众聚赌时,他又让贾蓉做局家,带着子侄干坏事。他自己荒淫甚至爬灰,却又一本正经地教训晚辈。过年时贾珍发放年货,在庙里管小尼姑的贾芹也来领取。贾珍对着他训斥道:“你又支吾我,你在庙里干的事,打算我不知呢!你到了那里,自然是‘爷’了,离着我们又远,你就为王称霸起来;夜夜招聚匪类,赌钱,养老婆小子,这会子花得这个形像,领一顿驮水棒去吧!”孤立地看,贾芹也该教训,贾珍教训的也是;可是,若联系贾珍的所做所为,他哪有资格教训别人?自己一屁股屎;却说别人脏,岂不可笑于但在贾珍看来,老子教训儿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我老子可以放火,你小子就不许点灯。这就是他的生活逻辑。然而,正是他身先子侄,带头作恶,“把个宁国府翻了过来”,他才真正是“败家的根本”!
贪婪
贪婪是他的本性,当乌庄头到贾府交租时,贾珍看着交租的单子,皱着眉道:“我算定你们至少也有五千两银子来,这够做什么的?”“这一、二年里赔了许多,不和你们要,找谁去?”短短几句话就将地主阶级贪得无厌的本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一览无余。
如丧考妣
秦可卿虽然久病不愈,而且日见沉重,但仍然死得出人意外。当时显然发生了某种突然事件,最大的可能是被贾珍之妻尤氏发现了,于是促使本来一直处于两难境地的秦可卿自缢身亡。小说写道:“彼时合家皆知,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甲戌本在此脂批道:“九个字写尽天香楼事,是不写之写。”意思是不具体写出来比写出来还好,为读者提供了一个揣摩、联想、证实的空间。所谓“合家皆知”,是指宁国府都知道秦可卿不是病死而是在天香楼自缢的,所以除了在宁府大厅停灵七七四十九日请一百零八位和尚念经超度亡魂外,还要在天香楼另设一坛,由99位道士打醮49日,就是这个缘故。根据民间传说,有人上吊自尽,是因为这个地方从前有人自缢过,他必须找一个替身,自己才能投胎。所以请这么多道士打醮,还有驱以往之邪,表明秦可卿是被从前的吊死鬼弄去当替身的意思,她本身是清白的,是无辜而死的,以后也不要留在天香楼再找替身了。“无不纳罕,都有些疑心”,是指宁府上下都对秦可卿这么死去的原因感到奇怪和怀疑。而人们“有些疑心”的对象自然是贾珍。贾珍不会觉察不到人们的这种怀疑;或者说,贾珍不可能想不到,有些人会对他产生怀疑。尤其是他的妻子尤氏不早不晚地在这个时候“犯了胃疼旧疾,睡在床上”,“不能料理事务”。这显然是个托词,是尤氏发现了贾珍的丑事,说不定两人之间还发生过争吵。而贾珍的儿子秦可卿的丈夫贾蓉则对于妻子之死毫无悲痛之感,这堪称是奇中之奇。这说明,贾蓉即使原来不知道父亲竟有此事,那么他不会不明白为什么母亲托病不出,也不至于对于合家上下的疑心一无所知所感。反过来说,贾珍对儿子死了老婆无动于衷,也不会毫无察觉,不至于不明白是什么原因。
反常表现
但是,即使这样,贾珍这么聪明的人,他仍然有这么多反常的表现。他在请王熙凤帮他协理宁国府时,将宁国府对牌交给她,说:“妹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拿这个取去,也不必问我。只求别存心替我省钱,只要好看为上。”贾珍如此重视“好看”,实际上就是不顾“难看”,难道他就不怕引起甚至加重别人对他的怀疑么?或者说,这种太不正常的表现,是否恰恰反映了他内心深处的某些其他心理和情感呢?
我们还是要回顾一下事情的另一位主角秦可卿。
《红楼梦》从多方面写出秦可卿是个非常出色非常可爱的女人。从可卿托梦交代贾府后事,足见她的远见卓识。贾宝玉听说噩耗而为之吐血,脂批说:“宝玉早已看定可继家务事者,可卿也。”从贾府上上下下都为之惋惜,可见她平时为人善良,性情温顺,易于与人相处。在“宝珠按未嫁女之丧,在灵前哀哀欲绝”处,甲戌本脂批:“非恩惠爱人,哪能如是。惜哉,可卿!惜哉,可卿!”脂批者的惋惜之情溢于言表,而这正是贾府上下虽然早有贾珍“扒灰”之议却依然同情秦可卿的反映。大家肯定明白是贾珍不顾廉耻,强人所难。从现有文本来看,秦可卿与贾珍之间的事应该是贾珍逼迫她所致,所以一旦发生以后她就几乎被压垮了。由于她无法摆脱贾珍的继续纠缠,秦可卿才对王熙凤说“治得病治不得命”。
宁府上下对此事的怀疑如果被证实,贾珍所要付出的道德代价之大,他不会不明白。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处于贾珍这种地位的男子往往会千方百计地掩饰自己,尽量装得自己与可卿之死无关,以避免、起码是减轻人们对自己的怀疑。也许有的人甚至会觉得女方死了,死无对证,反倒使自己安全了。但是贾珍却没有这样,而是反其道而行之,悲痛不能自制,以至于到了有病的地步,走路需要扶拐,这就值得人们注意了,他内心是否真有爱非常出色的秦可卿的一面,而不仅仅是出于玩弄异性?他决心尽其所有大办丧事,甚至“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不顾可能暴露自己与可卿的隐情而不断直接出头露面,是不是内心深处还有深感内疚的一面呢?他这种大办丧事有没有试图为秦可卿略作补救以减轻自己心灵上的压力的意思?他与那些玩弄女性造成严重后果却让女性一人承担责任的男子是否还有一点不同?
十三回回末总评脂批说:“借可卿之死,又写出情之变态(情感不正常),上下大小,男女老少,无非情感而生情(由于某种情感因素引起的情感表现)。”尤氏借口胃病复发不出面,贾蓉也不显得悲痛,这些不正常表现都是“情之变态”,“情感而生情”。那么贾珍的表现是否也是一种另类“情之变态”呢?
当然,贾珍仍然是个坏男人,这从他后来对尤二姐、尤三姐的态度上可以印证。但就秦可卿之死而言,曹雪芹没有将他的坏写得绝对化,简单化。而是从生活实际出发,像鲁迅所说的那样,“如实描写”,将他内心深处隐秘的一面写出来了,所以这个形象就显得更加丰满,经得起人们琢磨。
曹雪芹不仅写贾珍是这样,写贾赦、贾琏、贾蓉、薛蟠等也不例外。
丑行
贾珍这个人,凡是读过《红楼梦》的印象都非常坏。确实,贾珍玩弄女性远近闻名,甚至连他的酒肉朋友薛蟠对他都不放心。他知道贾珍这个人素来是在女人身上下工夫的,他就怕贾珍利用这个机会见到香菱什么的来勾引她,你看这个贾珍就坏到这种地步。贾珍当然最突出的是在对儿媳妇秦可卿的这个事情上。
贾珍在秦可卿之死的问题上,可以说是表现反常,极其丑恶。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他:
第一,他极度悲痛。悲痛到什么程度呢?悲痛到“哭得泪人一般”,不停地哭,不停地流泪,而且悲痛到了生病了,病得连路都走不动了,要拄拐棍了,贾珍那时候岁数不大呀,贾珍那时候也有三十多岁,顶多不超过四十岁,怎么能悲痛到这个程度?当然了,一个非常出色的儿媳妇去世,公公悲痛也在情理之中,可是悲痛到这种地步,可就不正常了。当然了,这个表现出他的丑态,所以脂批在他表示悲痛,哭的泪人那个地方批了一句话,他说“可笑,如丧考妣”,就好像死了父母一样。他说,“此作者刺心笔也”,这是曹雪芹用那个笔扎他的心,就是说讽刺到极点,这是第一个方面。
第二个方面,贾珍这个丑态他表现为不惜一切代价,为秦可卿大办丧事。大家劝他说你不要过于悲痛了,商议还是怎么办丧事吧,贾珍不是说了吗,他说“如何料理呀,不过尽我所有罢了”。在这个地方有一条脂批,他说“尽我所有为媳妇”,就是为儿媳妇办丧事“是非礼之谈”,这是不符合这个礼仪的,不符合规矩的。贾珍在办秦可卿丧事的时候,是极尽奢华,当时不是为了要买一副比较好的棺木嘛,看了好几副上等杉木都不满意,后来薛蟠提供了一个线索,说我们那儿有一副非常好的樯木,原来是一位老亲王预定的,后来老亲王出了事,这副棺材的木料就搁在那个地方,那真是一千两银子也买不来的,结果贾珍就把它要来了,贾政就劝他说,像这么好的东西,一般的人可能享用不了,但是贾珍根本不听,这个地方书上有一句非常重要的话,贾珍为什么不听?他说“恨不能代秦氏去死”。为了把这个秦可卿的丧事办得更风光一些,不仅给她花重金买了这一副原来是亲王用的棺木,而且怎么呢,还花了一千二百两银子,给贾蓉捐了一个龙禁尉,那是五品,这样一来呢,秦可卿就成了五品龙禁尉的夫人,就有了一个封号了,那当然就很风光了,所以说“秦可卿死封龙禁尉”嘛。这个一千二百两银子可不是一个小数,在曹雪芹生活的那个乾隆年间,在北京城买一所大的宅院只要五六百两银子,那么咱们就可以算出来了,你现在在北京城你要买一个大院,怎么着也得个四五百万,你想这是两个院子的钱,也就是说花一千万,当然了这个地方也表现出贿赂卖官,当然了,贾珍在秦可卿的问题上,还有一些其他的丑恶表现,我们就不一一说了。
可是我们如果换一个视角,在秦可卿之死的问题上,贾珍这种反常的表现他除了丑恶以外,是不是还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另外的信息呢?我们想一下,他是不是表现出贾珍的某些非常复杂的心理和情感呢?
人物评价
《红楼梦》中最令人厌恶的男人恐怕非老色鬼贾赦莫属了。贾赦虽然袭爵一等将军,但他外不知守业,内不会持家,尽管一大把年纪,依然好色无度。他见鸳鸯出落得一表人才,就先是利诱后来威胁,千方百计想要把鸳鸯弄到手做小老婆。鸳鸯誓死不从,最后因贾母亲自干预,贾赦只得暂时作罢。用平儿的话说就是:“这个大老爷(贾赦)太好色了,略平头正脸的,他就不放手了。”所以六十九回说,“贾赦姬妾丫鬟最多……如这秋桐辈等人,皆是恨老爷年迈昏愦,贪多嚼不烂,没的留下这些人作什么……”正因为贾赦姬妾丫鬟多得很,所以把17岁的丫鬟(这种丫鬟实际上和姬妾没有两样,只不过没有正式的姬妾名分罢了)秋桐赏给儿子贾琏为妾。但就是这个贾赦,在贾宝玉和王熙凤被魔法所魇,百般医治无效,眼看性命不保时,“贾赦还各处去寻僧觅道”。贾政见这一切都不灵无效,着实烦恼,就劝阻贾赦说:“儿女之数,皆由天命,非人力可强者。他二人之病处于不意,百般医治不效,想天意该如此,也只好由他们去吧。”连贾政都绝望得劝贾赦别再忙了,但是“贾赦也不理此话,仍是百般忙乱”。看来曹雪芹轻易不将人一棍子打死,即使这个人物从总体上来说是个否定性形象,一片漆黑,但是他哪怕有一点点亮色,也写出来。因此《红楼梦》中的人物即使出场机会不多,也往往是多侧面、多层次的,立体感强,色彩比较丰富。
贾琏在与鲍二家的和多姑娘的关系上只有赤裸裸的欲,没有一丝一毫的情,简直就是个色情狂。但是他在对待尤二姐的问题上是否确有感情真诚的成分呢?贾琏在尤二姐死后,大哭说:“你死的不明,都是我坑了你!”而且不顾王熙凤阻挠,竭尽所能为尤二姐办丧事。由于钱被王熙凤控制着,贾琏还赊了500两银子买了一副好板子为她做棺材。值得注意的是,悄悄对贾琏揭露害死尤二姐的主谋是王熙凤的,正是与王熙凤似乎有些暧昧关系的贾蓉!贾琏一听,后悔不已,跌(跺)脚说:“我忽略了!”贾琏发誓:“终久对出来,我替你报仇!”从第五回王熙凤的判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和脂批中的某些暗示来看,贾琏后来在贾府抄家“事败”之后,果然为尤二姐报了仇,将王熙凤休了,王熙凤只好哭着回金陵老家投靠亲戚去。之所以说王熙凤与贾蓉“似乎有些暧昧关系”,是曹雪芹在前面几个地方,尤其是焦大醉骂时说“养小叔子”等,给人留下的印象是王熙凤与贾蓉有乱伦的男女关系。但是仔细阅读全文,并无确证。他们之间只是比较亲密、随便一些而已,这在封建道德规范来说是不允许的。从六十八回王熙凤审问贾蓉可以看出,她俩没有什么严重关系。也许在《红楼梦》的前身《风月宝鉴》中,或者在《石头记》最初的稿子里,曾经有过这个内容,但是在我们看到的经过脂砚斋等人批过的本子里,虽然还能见到凤姐和贾蓉之间可能有某种暧昧关系的蛛丝马迹,但是并没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事情。这些正是曹雪芹惯用的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的手法,增加了阅读趣味,使人物性格更加丰满。在贾赦通过贾雨村夺取石呆子古扇的问题上,贾琏是有正义感的,公开表示不满,为此他还遭到贾赦的一顿毒打。这些细节都使得贾琏形象变得丰满起来。
薛蟠肯定是个坏男人,打死冯渊,抢走香菱(英莲),罪孽深重。但他在尤三姐自杀、柳湘莲出走后的表现,却令人刮目相看。薛宝钗听说此事,“并不在意”,反而对她母亲说:“……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如今已经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又一次表现出这个冷美人的铁石心肠。而薛蟠则因柳湘莲救过他,哭得非常伤心,带了小厮们各处寻找。他总还是有些讲情义,知恩图报,对比薛宝钗的冷漠要好一些。
家族世系
(一)
贾 太公 生 二子 : 长子 宁国公贾演、 次子 荣国公贾源。
(二)
1.宁国公贾演生四子:长子贾代化、其余三子不详;
2.贾代化生二子:长子贾敷(早夭)、次子贾敬;
3.贾敬生贾珍(长子)、贾惜春(长女);
4.贾珍生贾蓉(长子),贾蓉不是尤氏所生,尤氏仅是贾珍的继室;
5.贾蓉配秦可卿,秦可卿与公公贾珍关系暧昧。
(三)
1.荣国公贾源生贾代善(长子);
2.贾代善配贾母(即史太君),生贾赦(长子)、贾政(次子)、贾敏(长女)、贾氏(次女)、贾氏(第三女)、贾氏(第四女);
3.1.贾赦生贾琏(原配所生的长子)、贾琮(庶出次子)、贾迎春(庶出长女);
3.2.贾政生贾珠(王夫人所生的长子)、贾元春(王夫人所生的长女)、贾宝玉(王夫人所生的次子)、贾探春(赵姨娘所生的庶女)、贾环(赵姨娘所生的庶子);
3.3.贾敏配林如海,生林黛玉(长女)。
4.1.贾琏配王熙凤,生巧姐(长女)。
4.2.贾珠配李纨,生贾兰(长子)。
5.巧姐配王板儿(刘姥姥的外孙,王成之孙、王狗儿之子)。
专家解读
红楼解梦 贾珍何罪
《红楼梦》第五回通过太虚幻境有关秦可卿的册页诗和【好事终】曲两次指明:“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由此推测,八十回后贾府被抄家治罪,应该是宁国府罪过最大祸事最重。高鹗续书时,确实把宁国府的祸事写足了,“府第入官,所有财产房地等并家奴等俱造册收尽”,赫赫宁府只剩得尤氏婆媳并佩凤偕鸾二妾。荣国府却得以保全而且“复世职政老沐天恩”。贾赦一家仅贾赦本人被鞫,贾琏凤姐丧失了财产,人却逍遥法外。独宁国府不仅贾珍,连贾蓉也被鞫,彻底完蛋,这究竟是出于何等重罪?高鹗实在无法写圆。据他写来,贾珍被参的罪状,一是“强占良民妻女为妾不从逼死”,这是指尤二姐一事,但娶尤二姐的是贾琏,先指使已和尤二姐退婚的张华告状后来又遣人追杀张华,并加以凌辱而造成尤二姐死亡的是王熙凤,贾珍充其量是他们的帮凶,怎算得上“首罪”“首犯”?二是其妻妹尤三姐自刎掩埋未报官,这样的罪过实在重不到哪儿去;当然,贾珍在国孝家孝期间以射鹄子为名,聚众赌博,也是一罪,但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大罪。
前八十回里,写得明白也让读者看得明白的,是荣国府的泼天大罪,那就是尽管贾赦有逼勒石呆子谋取古玩、通过贾琏跑动交结平安州外官等罪行,加上王熙凤铁槛寺受贿弄权造成两条人命,还有违法发放高利贷等事,这些恶行都必将遭到报应,但贾政也是跑不了的,就皇帝而言,最恨的还是他抄犯官家时,有人帮助藏匿罪证钱财,根据“王法”,荣国府这样做是罪大恶极的,这样的事情也不可是贾母、王夫人瞒着贾政做的,贾政的此项滔天大罪,必导致荣国府“家亡人散各奔腾”,因此可以想见,八十回以后必写到荣国府的“树倒猢狲散”,贾政必被治罪,绝不可能有高鹗笔下的那些“复世职政老沐天恩”的鬼把戏。
但是这样把前八十回的故事一捋,也就更加纳闷。第五回里为什么要那样说呢?“箕裘颓堕皆从敬”,贾敬把爵位让贾珍袭了,弃家出城到道观里跟道士们胡孱,任由贾珍“高乐不了,把宁国府竟翻了过来,也没有人敢来管他”,这当然可以算是“箕裘颓堕”,从封建礼法上是存在严重的道德问题,不过,似乎也还构不成司法上的罪行。
通观前八十回,贾府的男主子里,唯有贾珍比较有阳刚之气,他比贾赦豪放,比贾政通达,作为族长,他让贾母等长辈挑不出错来,跟同辈的兄弟妹妹们也能和平共处,他与尤氏大体上算得恩爱,书中关于他的重要情节,除关于秦可卿与二尤的以外,有清虚观打醮时组织现场、教训子侄,年关时负暄收租、分派年货,中秋时率妻妾赏月、壮胆喝斥墙角怪叹,在这些情节里,曹雪芹准确而生动地写出了一个壮年贵族的风度气派;当然,贾珍的声色享受,书中明写暗写之处甚多,这是一个肉欲旺盛而强壮的男子,但他并未像贾赦欲占鸳鸯那样“牛不吃水强按头”,他和尤二姐的有染以及对尤三姐的垂涎,也没有采取强逼强占的方式,也不见他有对灯姑娘、鲍二家的那种“不管腥的臭的”一律馋嘴的掉份行为,他虽“不干净”却保持着贵族府第门狮子般的堂皇,这个人物过去研究《红楼梦》的人们很少专门进行分析探讨,其实,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它的生命力是非常旺盛的,2001年里中国电视热播的连续剧《大宅门》里的“男一号”白景琦,其形象里就流动着贾珍的血脉。
张爱玲晚年写《红楼梦魇》 她非常仔细地研究了贾府后来究竟为什么被抄家治罪的问题,她当然注意到,前八十回里充满了有关的伏笔,除以上举出的外,比如元妃点戏《豪宴》,脂砚斋批语告诉我们这是《一捧雪》中的一折,“伏贾家之败”;“一捧雪”是古玩的名字,这恐怕未必伏的是贾赦从石呆子那里强占来的扇子,很可能是指原属妙玉的成窑五彩盅,或别的什么。再比如贾雨村的仕途浮沉,雨村出事会牵连到贾府。此外,像金钏投井,蒋玉菡的潜藏,也都可以转化为追究贾府罪行的线索。张爱玲算来算去,也觉得前八十回里实在找不出多少关于贾珍的犯罪线索,因此,她根据各个版本异同的一番研究,认为第五回的预言“造衅开端实在宁”和“家事消亡首罪宁”是曹雪芹早期的构思,他后来改主意了,所以在第七十五回特别地明写出荣国府在甄家被皇帝抄没后竟斗胆接待他家派出的家人并代为藏匿了许多东西,形成“首罪”,以致情节与预言之间产生出矛盾,这也再次证明《红楼梦》是一部未及写完或虽大体完成却尚未最后剔除自我矛盾处的稿本。
但我以为第七十五回所明写的荣国府贾政替被罪的甄家藏匿财物一罪,确实还不是整个贾氏家族的“首罪”,更非“造衅”的开端,因为宁国府的贾珍,藏匿的不是一般的罪家,也不仅是其财产,而是大活人——秦可卿,这本来也是写得比较明白的,早期稿本的第十三回,回目原是“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一说为“秦可卿淫上天香楼”),我们所看到的只有曹雪芹遵照脂砚斋意见而删改过的文字,在这些文字里我们所知道的只有贾珍与秦可卿的畸恋,以及一个丫头的突然触柱而亡及另一个丫头誓守亡灵再不回府,还有规模体例惊人的丧事,等等。我曾著《秦可卿之死》一书(后扩大为《红楼三钗之谜》),揭开谜底——按曹雪芹原来的计划,他是要写出宁国府贾珍冒死收养皇帝政敌的遗孤秦可卿这一情节的,但这样写太容易酿成文字狱了,不得不按脂砚斋的意见大删大改,甚至还不得不在第八回末尾“打补丁”,故意把秦可卿的来历写成是从养生堂(孤儿院)里抱出的野种,脂砚斋见到这补笔以后,写下这样的感叹:“秉刀斧之笔,具菩萨之心,亦甚难矣!”把这一点搞清楚了,“造衅开端实在宁”和“家事消亡首罪宁”的预言就非常好理解了,而贾珍那“一味高乐”的形象,也便具有了遮蔽着政治胆识的深度,这位贵族男子的形象,也便更值得玩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