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民国时期,一桩轰动全国的盗卖国家码头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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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杰,系李鸿章之长孙、张之万(张之洞之兄)之孙女婿。1932年2月,他坐上了中国轮船招商局总经理的宝座。然而,也就在这一年,这位新任总经理在上海滩干出了一件震惊国人的丑事……
抵押仓库,换取巨款三千万元
李国杰是个旧官僚,他懂得什么生意经?自从当上了招商局总经理之后,他家便门庭若市,大把大把的钞票送上门,供他抽大烟,置洋房,买古玩,宴宾客。
有道是:上梁不正下梁歪。有多少人仿效李国杰捞油水!不到半年功夫,一个堂而皇之的轮船招商局。已被折腾得负债累累。光是欠下汇丰银行的债款已达50万元。汇丰是英商办的。他们何等精明,眼瞅着招商局左支右绌,日暮途穷,便来了一招杀手锏——要求招商局在60天内连本带息还清债款,否则将诉诸法院。
李国杰冒汗了!他怕事态张扬出去而丢了官帽。就在这时,一位姓杨的亲信幕僚给李国杰出主意说:“爵爷,卑职常想,您总管的招商局有多少码头?单是这上海滩就有大小码头十几座,哪一座不是金碗玉碟?哪一个洋鬼子不是垂涎欲滴?在下之意,何不拿出一座小码头抵押给洋人,少说也能换回百儿八十万的。”可巧就在这时候。“中国营业公司”的美商沙得利亦登门献策说:“阁下,您可以租借几个码头货栈给我吗?这是极为有利可图的事。”果然没过几天。沙得利就把英商大来轮船公司请到招商局。经过谈判,招商局决定把金利源南栈、四川路北栈、浦东华栈和杨家渡等几座大码头的仓库抵押给大来(一说抵押给美商中国营业公司),抵押款3000万元,而李国杰则可从中获得回扣佣金100万元。
为了做成这笔大生意,李国杰施展手段把常住上海的交通部参议黄居素和航政司司长蔡培拉成一伙,每人赠送7万元,请他们从中协助,催部里尽快批允。
于是,一出盗卖国家码头仓库、坐地分赃的丑剧便拉开了帷幕。
黄雀在后,陈次长卷款而去
那时交通部部长陈铭枢正准备出国考察,已把交通部的工作委托黄绍竑代理。黄绍兹时任内政部长,对交通部的事自然是应付差事,不愿插手。所以就把送来的各种呈文连看也不看,一股脑儿地全批给交通部次长陈孚术处理。
陈孚术批阅呈文看到招商局“押码头仓库”报告,大吃一惊。决定过几天去上海亲自过问。就在这时。蔡司长回到南京见陈孚木问:“次长,招商局的呈文您看了吗?”陈孚术怒道:“胡来,这是胡来!弄不好要吃官司蹲班房!”蔡司长小声说:“可是次长,要是招商局整个地破了产,上头怪罪下来。我们的日子也不好过。他们临时抵押几个码头仓库,过两年偷偷地再赎回来,虽是下策,也是无可奈何的缓解办法。”接着蔡司长从怀里掏出一张支票,说:“这是李国杰送您的5万元。只要您说一声行,我这就去办:不下批文也行。”陈孚木轻声地说:“为了挽救招商局的命运,你去和李国杰商量着办吧,记住,事宜机密。”蔡司长眼睛一亮,高兴地说:“是,我立刻动身。”
几天后,陈孚木挂长途叫通李国杰公馆。他先是亲热地寒暄一番,随后进入正题:“我问你,‘大来’的款子还有多少未提?”“除还清汇丰欠款,尚余70万。”“噢,是这样,部里最近在上海购进了一批急需器材。你们是不是先把这70万垫付一下,三天之后由部里拨款归还。如何呀?”李国杰一时愣住了,嗫嗫嚅嚅地说:“这……”不过,最终他还是答应了。陈孚木放下电活,急匆匆地对夫人说:“明天就去香港,再转澳门,要快,要保守机密。”
第二天一清早,陈夫人乘车南下了。紧跟着,陈孚木顺顺当当地从李国杰手中拿到70万元花旗银行的支票。并立即转汇澳门一家外国银行,然后悄悄地登上一艘外国轮船,远走高飞了。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李国杰自以为干得十分巧妙,未曾想尾巴已经被上海滩的大亨杜月笙抓住了。杜月笙决定来个借刀杀人,报一箭之仇。
果然没过多久,上海一些大小报纸接连不断地登出一条条触目惊心的消息:《李国杰盗卖码头获巨款》;《交通部次长陈孚术卷款逃逸不知去向》
上海查案,宋子文坐堂审讯
蒋介石得知招商局之事,勃然大怒,表示立即下令查办此事。财政部长宋子文接到蒋介石的电令之后,先在南京做了一番询问调查,随即赶到上海,传李国杰到市府开会。李国杰吓得魂飞魄散,在家人的搀扶下,李国杰拄着手杖战战兢兢地走进市政府小客厅。他抬头一看,只见宋子文端坐在正中沙发上。两旁坐着俞飞鹏、吴铁城以及财政部、交通部的官员,还有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和大来洋行的代表。这不是会审吗?
杜月笙首先从皮包里拿出一叠文件朗读,把招商局如何贿赂交通部官员,如何与大来洋行密商,如何分摊赃款,一桩桩说得有头有尾,有声有色。
接着大来洋行的代表直言不讳地说:“是的,本行曾接受招商局的请求,愿出资3000万元,接受杨家渡、金利源、北栈、华栈的仓库为抵押,押金业已全数提去。如今李总经理既被指控犯有盗卖国家权宜的罪行,本行不愿卷入此案,期望退回全部抵押资金,以期善始善终。”
宋子文说:“退还抵押资金的问题当另案处理。贵行与招商局签订过合同是无疑的了。”大来洋行代表欠起身说:“是的,部长先生。”
宋子文怒视李国杰,问:“李总经理,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李国杰颤抖着身子站起来说:“此事卑职有呈文,乃经交通部陈孚木次长批准的。”
交通部官员马上说:“查阅本部收发文本,并未见有此呈文登记。我想问问李总经理,既然你说是部里批准的,那批文是多少号?批准文件现在何处?”李国杰支支吾吾地答不上来,叹了一口气,又跌坐在沙发上。
宋子文问:“李国杰,你从中获利多少?”李国杰有气无力地说:“100万,给蔡司长10万,黄参议7万,陈次长5万,余下70余万都交给陈孚木拿走了……我一个子也没捞到。”
宋子文不想再问什么了,便向在座的人点头示意说:“各位请便吧。”随即离开座位昂首走出客厅,其余人等也都尾随而去。李国杰拄着手杖哆哆嗦嗦地站起来,向门外走去。他刚迈出客厅门口,过来两名警察把他押走了。
1933年10月,财政部向上海地方法院起诉,控告交通部官员陈孚木、李国杰等一伙,盗卖国家码头仓库权宜的罪行。不久,法院作出判决:
——缉拿主犯陈孚木,从犯黄居素、蔡培归案;
——判处李国杰有期徒刑八年。剥夺公民权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