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秦朝的土地是怎么分配的?土地是否私有化?
1302
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 时期的土地是如何分配的文章,欢迎阅读哦~
在前221年, 灭掉六国大一统后,秦朝的领土面积是前所未有的,那么当时秦朝的统治者是如何给百姓分配土地的呢?根据史料的记载,秦朝的土地改革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 之后,按亩纳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第二个旧市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
据《史记》和《吕氏春秋》记载,秦朝土地制度大致如下:
一、 以后,按亩纳税,秦国的经济体制就全面转入“耕战”。即重视农业生产和对外战争,以农业生产支持对外战争,以军功授爵赐予土地。同时由国家法令具体指导农业生产。
二、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地主阶级凭借这个命令,不仅得以合法占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兼并的农民,不得不以“见税什五”的苛刻条件耕种豪民之田。
秦朝虽然承认土地私有,但是为了保障经济来源仍然要交土地税,土地税直接上交国家(君主),所以说国土总体仍然属于国家。简言之,土地税交给谁,土地的权属就归谁。
三、基于土地税国有制强化的思路,授地后设定阡陌封疆,不许私自更动:
1、如每个农户所获得土地数量及向国家缴纳的赋税相等;
2、努力耕种者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徭役(劳役和兵役);
3、向国家交纳一千石粮食,就可以得到一级爵位等等。
四、秦朝还奖励耕牛的养殖。牛耕是当时农业策略发展的主要标志。规定在每年有四、七、十月和正月评比耕牛,对成绩优秀的,给予赏赐。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