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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何区别?人性的认识决定了最终思想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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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为大家带来儒家和法家的思想有何区别?希望对你们能有所帮助。
一个哲学学派持有什么样的人生观和政治观,是建立在对人性认识的基础上的。
在儒家学说内部,有两种对人性的认识。 对人性持有天真的乐观主义态度。他认为人性善,而且善不是后天养成的,也不是别人给的,是人一生下来就有的。孟子为了防止别人问他,既然人性是纯善的,为何有那么多坏人做坏事?你孟子本人不也是指出 吗?
于是,孟子用逻辑把人性善的学说严密包装起来。孟子说,人内心天生就有善的种子,你只要好好爱护它,丢掉了要去找到它,像保护自己的身体一样保护善的种子,并能推而广之,那么人就是善人了;相反,要是丢掉了善的种子而不知道去找回来,那人就变恶了,将滑落到禽兽的队伍中去。
孟子最为重视道德修养,在他看来,提升道德修养的过程,就是保护善的种子并使之发扬光大的过程。
因此,在人生观上,孟子主张过一种道德的生活;在国家治理上,孟子主张君主要把人性善中的恻隐之心,推而广之运用到老百姓身上,实施仁政最终实现王道理想。
而先秦最后一位儒家大师荀子则认为,人性是恶的。因为人有欲望,而欲望产生纷争,混乱社会秩序,因此必须用教化要纠正人性的恶。教化就是学习,荀子认为学习可以润泽心灵,提升道德境界。因此荀子到处宣传学习的重要性, 的开篇就是劝人学习。第二是运用礼的力量。在儒家看来,礼天然地包含了秩序的因素。
因此,荀子主张用秩序来规范人的行为、约束人的欲望,从而让人性逐渐向善的方向发展。因此,在人生观上,荀子主张学习,提升道德境界;在国家治理上,荀子强调礼法兼治,事实上,这已经有了法家思想的影子。
孟子和荀子在人性的善恶的认识上,虽然态度截然不同,但他们对人性都持有乐观主义态度。孟子是纯粹的乐观主义者,他认为人只要存心养性、保护好内心的善,“人皆可以为尧舜”;而荀子是客观乐观主义者,他认为只要通过学习和礼法的规范,“涂之人可以为禹”。
因此,儒家的治国方略是以仁义道德为本,以礼法制度为辅,实施一种德法兼治的制度。
法家强烈反对人性善的思想。他们认为人性是自私的,人性是恶的。而人性恶是法家思想的基石,法家的人生观与政治观,都是建立在对人性恶的认识基础上的。
法家早期代表人物 动物凶猛,他主张用严刑峻法来统治管束人们的欲望,对于犯罪之人,不是拦腰砍断就是 。但他对用法律改造人性有信心,他认为人性虽然恶,但用刀斧与鞭子可以让人们逐渐变好。
而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 ,对人性是彻底的绝望。他认为恶来自于人的本能,是从母体里就带出来的,是生理之恶,永远都无法改变,更不要试图去改变。唯一能做的就是,带上你的斧头和鞭子,用严刑峻法约束人们的恶,不从小恶发展到大恶。
韩非子说,“今天下无一伯夷,而奸人不绝于世”。按照韩非子的理论,人性之恶来自于人口越来越多而资源越来越少的矛盾。人口越多,资源就越少,人活着的压力就越大,人性就越坏。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明天的人比今天的人更坏,后天的人比明天还要坏。
总之,人类从一肚子坏水开始狂奔,到最后恶行累累恶贯满盈永远无法改变。
韩非子甚至悲观地认为,人性的恶最终让法律都无用武之地。他说“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刑罚是有尽头的,最高的刑罚无非是死刑,不管是拦腰砍断还是拿石头砸死,甚至是 ,刑法的顶点无非就是一个死,而奖赏也不可能无限制的加倍。由此看来,刑法在坏透了的人类面前,最终将变得苍白无力。
那么人性之恶到底从何而来呢?韩非子说人有趋利避害保护自己的本能,或许我们可以说这是人类与生俱来的自私基因。
按照韩非子的理论,“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为了国家利益而献身是不现实的;像 那样一心为公毫不利己的人是天真的。绝大多数人为了个人利益都会如苍蝇逐臭飞蛾扑火一般 。因此,韩非子认为儒家所讲的仁爱、 所讲的义是赤裸裸的谎言。
韩非子赤裸裸地讲出了人们不愿意听到的真相。
医生给病人吮吸伤口,嘴里面含着病人的血,并非他大公无私有牺牲精神,他主要是为了多赚钱;
大车店的老板希望人人都升官发财,这不是好心,而是希望多卖车子;
棺材店的老板诅咒别人去死,是想多卖几副棺材;
官员为君主认真工作 说好话,不是因为君主高尚,而是想从君主那里得到更多的利益。
总之,在韩非子看来,人间无爱,处处有害;人间没有正义,一切全是算计。
总之,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除此之外毫无意义。
总之,人活在世界上,就要小心谨慎地防止别人算计自己,还要兢兢业业地算计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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