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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人娶不到老婆又是如何延续香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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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古人香火问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小编一起看一看。
前言
战国时期,我们伟大的思想家 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叫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千百年以来,这样的观念早已尽在人们的心中 。所以在古代的时候,他们当代人把娶妻生子当做人生中的头等大事。并且古代人对遗产传承十分重视,通常有钱人家在自己去世以后,都会把自己的所有财产全都留给自己的后代。包括一些当代统治者,他们在临终之前,也会把自己的财产全都传给自己的后代,这样一来,自己打下的江山也有人继承,实力也不会得到扩散,自己也会安心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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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由此看来,在古代的观念当中,对于子嗣的传承尤为重要,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由于自己太穷了,娶不起老婆怎么办?这样一来自己就没办法传宗接代了。其实古代人民对于这个问题,早就给出了解决方案,那就是通过“典妻婚”的这种方式来解决延续香火的问题。
说起典妻婚,它的发源史还要从汉代以前开始追溯,那个时候的中原战乱十分严重,导致很多百姓背井离乡没办法生存。再这样的情况下,典妻婚的方式就逐渐成型。典当我们都知道,就是将一件物品放到当铺,从而换取等价差不多的金额,收取一部分的利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钱送回来,东西再还给你。典妻也是这样,把自己的老婆直接典当给需要的人,从而换取一部分金钱,在约定的时间内,你典当来的老婆就为你履行老婆的应尽义务,在到达规定时间后,在将典当的老婆接赎回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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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典妻婚当中,还有这样一条习俗,那就是自己的丈夫把老婆典当了以后,那就要和典权人结成暂时的夫妻关系,以用于传宗接代,但是超过约定时间你还不来赎自己老婆的时候,那 ,你的老婆就永远成为被人的人了。时期到了 ,这个典妻婚的风俗更加成熟。不仅没有钱的穷苦百姓会这样做,就连大户人家的老婆也受到了这股风气的影响。
这种行为一直到了元明时期,这个时候国家已经通过立法,对这种行为严令禁止。但不巧的是,这个时期正好赶上了天灾人祸,连续几年收成甚少。由于典妻婚的行为太过普遍,这样让元明时期虽然有了禁止行为,但只要典权人愿意以结婚之后该有的礼数对待喜结连理,那就是被允许的。典妻婚中,被典妻子和典权人生的孩子,将由典权人抚养,如果被典当的妻子在典当期间不幸死亡,那将有原夫和典权人一起给予办理丧事。对于死后选址的土地归属问题,两个人也是要一同商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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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很多人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一个存在,难道女人就要随意拿来买卖吗,一点人权都没有的吗?一点伦理道德都没有吗?其实之所以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一切都是因为封建社会的存在,那个时代,衡量道德标准的其中之一就是生于繁衍。并且当代社会将断子绝孙作为一种耻辱。所以就在这种大环境之下,典妻婚俨然成为一种风气。
对我们现在来言,虽然这种典妻婚的方法的的确确解决了大多人口稀少的问题,但是古代人要不是受到 的想法,谁愿意将自己的老婆卖出去呢?真的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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