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人物
揭秘宋朝最牛岗位,跟皇帝顶撞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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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59年,雄才大略的 带着满腹遗憾走到了人生的尽头。这位被誉为“五代第一名君”的皇帝除了未能完成统一华夏的夙愿外,还要担心自己的身后事—39岁的他只有一个六岁的小儿子,他面临着许多皇帝不愿却又不得不面对的状况,他只能委任 、 、 并相,顾命辅佐幼帝。
按道理说,这三位最可能成为丢了性命的倒霉蛋,因为历史跟他们开了一个大玩笑:新帝登基不久,“ ”就发生了, 在出征途中被众将拥立为帝,大部队奔回首都,逼小皇帝 。后周的孤臣孽子,安有命焉?所幸赵宋取代后周,兵不血刃,市不易肆,前朝旧臣与皇室都得到了新朝的优待与礼遇,范质等三人继续被任命为宰相。
宋乾德二年(964年)九月,范质病逝,太祖闻讯,罢朝三日,以示哀悼。其他两位也都以宰相高位退休,得以善终。在这里,宋王朝从一开始,就展现出了跟前面五个短命王朝不一样的气质—以宽仁之精神立国。
两宋三百余年,也曾出现过几个未成年便继位的小皇帝,如 继位时只有12岁; 继位时只有九岁; 继位时只有四岁。但宋仁宗与宋哲宗亲政后,都没有对辅弼他的老臣大开杀戒。由此来看:若要当顾命大臣,还是待在宋朝最安全。那么,宋人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首先是一项宪章性的约束。赵匡胤取得帝位后,在太庙寝殿的夹室中立了一块石碑,平日用黄幔遮着,夹室的门紧锁。此后,凡有新君继位,到太庙拜谒完毕,都要入夹室恭读誓碑上的誓词。 年间,金人攻陷汴京,太庙大门洞开,人们才看到石碑上的三行誓词,其中有:“不得杀 及上书言事人。”这一誓约基本上得到 子孙的遵守。
曾因用兵失利,欲斩杀一名转运使,却受到大臣的坚决抵制。宋神宗最后只好发了一句牢骚:“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宋哲宗朝,保守派阵营的元祐党人被逐,新党重新得势,宰相欲严办元祐党人,但宋哲宗反对, 也只能罢手。
赵匡胤立下的誓约以及由此形成的惯例,显然束缚了君主诛杀士大夫的权力。一个生活在 的大臣,只要不是犯下罪大恶极的刑事罪行,一般是用不着担心有一天会被皇帝杀头的,即使他处处跟皇帝作对。
其次,权力结构的稳定,使宋代没有真正名分上的顾命大臣。
宋朝未设“顾命”制度,老皇帝在临终前,并没有特别指定若干重臣为托孤大臣。尽管如此,那些先帝时代的朝中大臣,在政权交接过程及新朝开局中还是发挥了重要作用。
乾兴元年(1022年), 驾崩,留下遗命:12岁的 继皇帝位,“军国事兼权取皇 处分”。根据遗命,辅臣商议如何起草遗诏,宰相 欲讨好刘后,提出将“权”字删掉。 坚决不肯让步,说:“女主临朝,已是非正常情况,称‘权’已属无奈,你还想将‘权’字删去,是什么意思?”丁谓不敢再坚持己见。
宋神宗病重之时,宰相 曾有意拥立神宗之弟雍王或曹王为皇储,为此他试探过另一位宰相 的意见,但王珪说:“皇上 。”他认为皇位应该由神宗的儿子继承。
王曾、王珪等 虽然没有被叫到皇帝床前托付幼君,但他们却在立嗣、太后临朝等重大事件中充当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可以说,这些宰相虽无顾命大臣名分,却尽到顾命之责,辅佐幼主,稳定朝纲。
宋朝出现过太后(或太皇太后)垂帘,但从未产生过“女主祸政”的乱象,这又是为什么?
宋朝君主不亲裁政务,虽然一切诏书都以皇帝的名义发出,但基本上都是执政官熟议后草拟出来的意见,皇帝照例同意即可;治理天下的执政权委托给宰相领导的政府;监察、制衡政府的权力则委托给独立于政府系统的台谏。君主只要协调好政府与台谏的关系,使二者达成均衡之势,便可以做到垂拱而治。在这样的权力结构中,出现一个未成年的小皇帝,并不会对整个帝国的权力运转构成巨大的障碍。因此,也没有必要为小皇帝专门成立一个顾命大臣团队。
也正是因为皇权象征化,临朝听政的太后不太容易出现权力膨胀。君(由太后代理)臣各有权责,不容相侵,一旦出现女主专权的苗头,立即就会受到文官集团的抗议和抵制。
顾命大臣之设,通常是因应皇权专制之需的产物;而顾命大臣之被诛,则是其隐权力通过自我繁殖,高度膨胀,进而威胁到皇权专制的缘故。宋朝政体并非皇权专制,君权、相权、台谏权各有分际,权力的运行自有程序与制度可遵循,自然也就用不着在一个理性化的权力结构中,突兀地设置顾命大臣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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