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食疗圈
圈公告
中医食疗圈-让中医食疗助力大家的自然健康和美好生活--食疗本身不能替代药物,如果有各种处于发病期的明确疾病等严重的健康失衡状态,我们建议你及时去对应的医疗机构诊治。食疗所擅长的领域在于协助人体
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的小区,是否需要封闭管理?官方回应
698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2月16日就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就隔离观察方面的问题答记者问。
中国家庭报记者:现在返城复工的人越来越多,一些市民也发现,自己所在的小区或单元出现了疑似或者确诊病例,封闭的楼宇和小区也多了起来。请问对于出现疑似或确认病例的小区,是否全都需要封闭管理?是有全国统一规定还是各地自行决定?这些小区的居民是否都属于密切接触者?谢谢。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谢谢您的提问。经国务院批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社区防控工作方案,科学分类实施社区防控策略措施。对出现病例或者流行病学史明确的、规模较小的聚集性疫情,需对病例实施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出现社区传播疫情,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限制人员的出入。各地在此方案的指导下,结合疫情的形势,制定了适合本地的防控策略和措施。谢谢。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我来补充一下。根据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第四版,密切接触者指的是跟病例发病之后有近距离接触,但是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人员。比如,在同一房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直接照顾病例的人员,或者在电梯、活动室等同一场所内有近距离接触的人员,以及共同就餐、共同娱乐的人员。因此,小区居民是不是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要根据是否与病例接触,接触的方式、接触的时长、接触的场所等综合判定,不应该把全小区的人员都作为密切接触者。谢谢。
长江日报长江网驻北京记者站记者:我们看到报导说某地有个男子和他的妻子、儿女,因为和一个确诊患者有接触史,全家都被隔离医学观察。在解除观察后,过了十天后男子咳嗽和发烧,去医院就诊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他的妻子和儿女核酸检测也是阳性,被确诊为无症状感染者。请问随着现在密切接触者人数越来越多,像这种情况一出现大家有点恐慌,这些密切接触者应该在家里居家隔离还是应该集中的进行隔离观察?假如是集中隔离观察,各地的收治条件具备不具备?谢谢。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冯录召:谢谢您的提问。根据现行对密切接触者的管理要求,对于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一些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一些特殊的人群,比如小年龄的婴幼儿或半自理或者没有自理能力的人员,可以在社区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居家的医学观察,居家时要加强对观察对象的管理和家庭成员的防护。
刚才您提到集中隔离观察场所的选择和内部设施的要求,在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的第四版里面,提出了相关要求,各地可根据相关的要求征用合适的宾馆、学校等作为集中隔离观察点。谢谢。
健康报记者:我想问一个隔离的问题,一些地方在征用宾馆和酒店收治疑似病例和轻症病例作为隔离点,我想问一下什么样的场所可以适用于隔离点?另外,这些人如果病情加重或者有所进展,后续转诊的程序如何?谢谢。
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副局长周宇辉:谢谢您的提问。为了缓解部分地区发热门诊医疗资源紧张的问题,及时有效的开展防控工作和医疗救治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轻症患者首诊隔离点观察工作方案,明确了相关要求。首诊隔离点应当设在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的周边,原则上可以步行前往。隔离观察对象所居住的房间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通风条件,有独立的卫生间,同时首诊隔离点还应当具有独立的、可封闭管理的医疗废物的暂存地。首诊隔离点的电梯还应当具有能够容纳急救转运担架的条件。
隔离观察对象,根据其病情的变化来决定是否继续进行观察、还是转诊到其他医疗机构,还是解除隔离。如果隔离观察对象出现了病情加重,或者其他的突发病情,应当及时转诊到首诊的医疗机构。如果诊断为确诊病例,应当及时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观察对象应该立即离开首诊隔离点,解除隔离,或者转为居家医学观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