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最严”招生令,民办校将迎招生寒冬!
803
中国网北京3月26日讯(记者 刘佳)3月25日傍晚,教育部官方微信“微言教育”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重限令,直接把今年全国的中小学招生向“最严”定调。速览政策,大体平稳,但仔细玩味,小编自觉暗潮汹涌。其中,对民办学校的种种新规更是“暗藏玄机”。
看点速览
1. 多校划片已成定局;
2. 民办中小学免试入学;
3. 禁止以“国际课程班”等名头招生;
4. 民办公办高中招生管理一视同仁;
5.首次要求开展中考考务大排查
看点一
从“稳慎”到“稳妥” 多校划片已成定局
今年,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仍是政策主流。在教育部今天公开的《通知》中显示,学校数量较多的区县要合理划分学区范围,确保各学区之间优质教育资源大致均衡。片区或学区确定后,应在一段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重新划分调整时要慎重稳妥,认真做好学生家长工作。但其中一句话“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值得认真剖析。
小编对比2018年教育部公布的相关政策发现,去年,该政策明确“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够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统筹考虑过去片区划分和生源分布等情况,积极稳慎推进多校划片,促进教育公平”。从“稳慎”到“稳妥”这说明多校划片已成定局。对于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有些许了解的读者们可能知道,多校划片在推行过程中曾遇到一些阻碍,甚至曾遭到过家长们的“炮轰”,毕竟花重金购置学区房,千金一掷只为名校。但多校划片政策一出,则让许多家长的高价学区房成为泡影,其心碎指数5+颗星。
但小编从北京市部分区了解到,今年“多校划片”已成定局,很多家长也正在为此积极奔走,希望学区内“万花丛中一点绿”的“绿”不要落在自己头上。
看点二
民办中小学严格落实免试入学
根据教育部《通知》,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按照强弱结合原则合理调配对口直升的初中和小学,保障教育机会公平。这与去年大致无异。
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此外,更明确提出,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坚决防止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引导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民办中小学入校考试从来都是每年网上被网友热议的话题。小编从业内人士口中了解到,北京市部分民办中小学在面试过程中,除常规表格外,还会针对家长、甚至爷爷奶奶设计问题。该业内人士笑言,一些学校甚至提问学生“你是由谁带大”,答案如果是“爸妈”则加分,如果是“爷爷奶奶”则减分,如此奇葩的问题比比皆是。该业内人士表示,今年,教育部明确规定民办中小学与公办中小学同步招生,同时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虽然将从一定程度上遏制民办中小学的入校考试风,但面试未明确禁止,或许还将存在“拼爹”之嫌。
看点三
中小学不得挂“国际”名义招生
根据教育部要求,今年将继续压缩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规模,至2020年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通知》中 明确提出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此外,普通高中举办的各类实验班、试点班,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重新登记,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严格控制规模。这条限令,无论对于中小学来说,无疑都是打消“偶像包袱”的一种举措,不带“光环”,公平招生。
看点四
民办高中列入“所有学校”招生范围
在今年的《通知》中,不仅民办中小学被取消“特权”,即便是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高中也被列入“所有学校”之列,明确提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此外,《通知》要求,严格公参民办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
同时,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确保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50%,并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
看点五
中考考务将开展大排查
为保证阳光中考,今年,教育部首次要求,2019年5月底前,各地要全面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此外,各地要按照教育部关于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中考改革,突出素质教育导向,努力提高命题质量,积极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扭转唯分数的考试招生评价导向。
“十项严禁”延续铁腕无情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违规怎么办?后果很严重
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