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3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记者。据香港电台网站等港媒报道,对于美国通过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林郑月娥表示,特区政府对有关“法案”表示强烈反对,她批评该“法案”完全无必要、无理据。林郑月娥说,香港人权自由受《基本法》保障,香港享有采访自由、集会游行示威等多方面的高度自由。她反问香港市民哪一方面的自由受损?并表示外国透过自身法例干预本港事务令人遗憾。至于外交部2日宣布中国政府针对美国执意将所谓“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签署成法的回应,林郑月娥表示,有关事宜属外交事务,特区政府会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