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仔长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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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做什么
咖啡初沸,她把自烘的蛋糕和着热腾腾的香气一起端出来,切成一片片,放在每个人的盘子里。
色识 颜色之为物,想来应该像诗,介乎虚实之间,有无之际。
世界各民族都具有“上界”与“下界”的说法,以供死者前往——独有中国的特别好辨认,所库“上穷‘碧’落下‘黄’泉”。千字文也说“天地玄黄”,原来中国的天堂地狱或是宇宙全是有颜色的哩!中国的大地也有颜色,分五块设色,如同小孩玩的拼图版,北方黑,南方赤,西方白,东方青,中间那一块则是黄的。
有些人是色盲,有些动物是色盲,但更令人惊讶的是,据说大部分人的梦是无色的黑白片。这样看来,即使色感正常的人,每天因为睡眠也会让人生的三分之一时间失色。
中国近五百年来的画,是一场墨的胜利。其他颜色和黑一比,竟都黯然引退,好在民间的年画,刺绣和庙宇建筑仍然五光十色,相较之下,似乎有下面这一番对照:成人的世界是素净的黯色,但孩子的衣着则不避光鲜明艳。
汉人的生活常保持渊沉的深色,苗瑶藏胞却以彩色环绕汉人提醒汉人。
平素家居度日是单色的,逢到节庆不管是元宵放灯或端午赠送香包或市井婚礼,色彩便又复活了。
庶民(又称‘黔’首、‘黎’民)过老态的不设色的生活,帝王将相仍有黄袍朱门紫绶金驾可以炫耀。
古文的园囿不常言色,诗词的花园里却五彩绚烂。
颜色,在中国人的世界里,其实一直以一种稀有的、矜贵的、与神秘领域暗通的方式存在。
颜色,本来理应属于美术领域,不过,在中国,它也属于文学。眼前无形无色的时候,单凭纸上几个字,也可以想见月落江湖“白”,潮来天地“青”的山川胜色。
逛故宫,除了看展出物品,也爱看标签,一个是“实”,一个是“名”,世上如果只有喝酒之实而无“女儿红”这样的酒名,日子便过得不精“彩”了。诸标签之中且又独喜与颜色有关的题名,像下面这些字眼,本身便简扼似诗:祭红:祭红是一种沉稳的红釉色,红釉本不可多得,不知祭红一名何由而来,似乎有时也写作“积红”,给人直党的感受不免有一种宗教性的虔诚和绝对。本来羊群中最健康的、玉中最完美的可作礼天敬天之用,祭红也该是凝聚最纯粹最接近奉献情操的一种红,相较之下,“宝石红”一名反显得平庸,虽然宝石红也光莹秀澈,极为难得。
牙白:牙白指的是象牙白,因为不顶白反而有一种生命感,让人想到羊毛、贝壳或干净的骨骼。
甜白:不知怎么回事会找出甜白这么好的名字,几件号称甜白的器物多半都脆薄而婉腻,甜白的颜色微灰泛紫加上几分透明,像雾峰一带的好芋头,熟煮了,在热气中乍剥了皮,含粉含光,令人甜从心起,甜白两字也不知是不是这样来的。
娇黄:娇黄其实很像杏黄,比黄瓤西瓜的黄深沉,比袈裟的黄轻俏,是中午时分对正阳光的透明黄玉,是琉璃盏中新榨的纯净橙汁,黄色能黄到这样好真叫人又惊又爱又心安。美国式的橘黄太耀眼,可以做属于海洋的游艇和救生圈的颜色,中国皇帝的龙袍黄太夸张,仿佛新富乍贵,自己一时也不知该怎么穿着,才胡乱选中的颜色,看起来不免有点舞台戏服的感觉。但娇黄是定静的沉思的,有着《大学》一书里所说的“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的境界。有趣的是“娇”字本来不能算是称职的形容颜色的字眼——太主观,太情绪化,但及至看了“娇黄高足大碗”,倒也立刻忍不住点头称是,承认这种黄就该叫娇黄。
茶叶末:茶叶末其实就是秋香色,也略等于英文里的酷梨色(Avocado),但情味并不相似。酷梨色是软绿中透着柔黄,如池柳初舒。茶叶末则显然忍受过搓揉和火炙,是生命在大挫伤中历炼之馀的幽沉芬芳。但两者又分明属于一脉家谱,互有血缘。此色如果单独存在,会显得悒闷,但由于是釉色,所以立刻又明丽生鲜起来。
鹧鸪斑:这称谓原不足以算“纯颜色”,但仔细推来,这种乳白赤褐交错的图案效果如果不用此三字,真不知如何形容,鹧鸪斑三字本来很可能是鹧鸪鸟羽毛的错综效果,我自己却一厢情愿的认为那是鹧鸪鸟蛋壳的颜色。所有的鸟蛋都是极其漂亮的颜色,或红褐,或浅丘,或斑斑朱朱。鸟蛋不管隐于草茨或隐于枝柯,像未熟之前的果实,它有颜色的目的竟是求其“失色”,求其“不被看见”。这种斑丽的隐身衣真是动人。
霁青、雨过天青:雾青和雨过天青不同,前者产凝冻的深蓝,后者比较有云淡天青的浅致。有趣的是从字义上看都指雨后的晴空。大约好事好物也不能好过头,朗朗青天看久了也会糊涂,以为不稀罕。必须乌云四合,铅灰一片乃至雨注如倾盆之后的青天才可喜。柴世宗御批指定“雨过天青云破处,这般颜色做将来”。口气何止像君王,更像天之骄子,如此肆无忌惮简直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不可为之事,连造化之诡、天地之秘也全不瞧在眼里。不料正因为他孩子似的、贪心的、漫天开价的要求,世间竟真的有了雨过天青的颜色。
剔红:一般颜色不管红黄青白,指的全是数学上的“正号”,是在形状上面“加”上去的积极表现。剔红却特别奇怪,剔字是“负号”,指的是在层层相叠的漆色中以雕刻家的手法挖掉了红色,是“减掉”的消极手法。其实,既然剔除职能叫剔空,它却坚持叫剔红,仿佛要求我们留意看那番疼痛的过程。站在大玻璃橱前看剔红漆盒看久了,竟也有一份悲喜交集的触动,原来人生亦如此盒,它美丽剔透,不在保留下来的这一部分,而在挖空剔除的那一部分。事情竟是这样的吗?在忍心地割舍之馀,在冷懒惰有的镂空之后,生命的图案才足动人。
斗彩:斗彩的斗字也是个奇怪的副词,颜色与颜色也有可斗的吗?文字学上斗字也通于逗,逗字与斗字在釉色里面都有“打情骂俏”的成分,令人想起李贺的“石破天惊逗秋雨”,那一番逗简直是挑逗啊!把寸水从天外逗引出来,把颜色从幽冥中逗弄出来,斗彩的小器皿向例是热闹的,少不了快意的青蓝和珊瑚红,非常富民俗趣味。近人语言里每以逗这个动词当形容词用,如云“此人真逗!”形容词的逗有“绝妙好玩”的意思,如此说来,我也不妨说一句“斗彩真逗!”
当然,“艳色天下重”,好颜色未必皆在宫中,一般人玩玉总不免玩出一番好颜色好名目来,例如:孩儿面(一种石灰沁过而微红的玉)
鹦歌绿(此绿是因为做了青铜器的邻居受其感染而变色的)
茄皮紫秋葵黄老酒黄(多温暖的联想)
虾子青(石头里面也有一种叫“虾背青”的,让人想起属于虾族的灰青色的血液和肌理)
不单玉有好颜色,石头也有,例如:鱼脑冻:指一种青灰浅白半透明的石头,“灯光冻”则更透明。
鸡血:指浓红的石头。
艾叶绿:据说是寿山石里面最好最值钱的一种。
炼蜜丹枣:像蜜饯一样,是个甜美生津的名字,书上说“百炼之蜜,渍以丹寒,光色古黯,而神气焕发”。
桃花水:据说这种亦名桃花片的石头浸在瓷盘净水里,一汪水全成了淡档的“竟日桃花逐水流”的幻境。如果以桃花形容石头,原也不足为奇,但加一“水”字,则迷离荡漾,硬是把人推到“两岸桃花夹古津”的粉红世界里去了。类似的浅红石头也有叫“浪滚桃花”的,听来又凄惋又响亮,叫人不知如何是好。
砚水冻:这是种不纯粹的黑,像白昼和黑夜交界处的交战和檬胧,并且这份朦胧被魔法定住,凝成水果冻似的一块,像砚池中介乎浓淡之间的水,可以写诗,可以染墨,也可以秘而不宣,留下永恒的缄默。
石头的好名字还有入场多,例如“鹁鸽眼”(一切跟“眼”有关的大约都颇精粹动人,像“虎眼”、“猫眼”)“桃晕”“洗苔水”“晚霞红”等。
当然,石头世界里也有不“以色事人”的,像太湖石、常山石,是以形质取胜,两相比较,像美人与名士,各有可倾倒之处。
除了玉石,骏马也有漂亮的颜色,项羽必须有英雄最相宜的黑色相配,所以“乌”骓不可少,关公有“赤”兔,刘彻有汗“血”,此外“玉”骢“华”骝,“紫”骥,无不充满色感,至于不骑马而骑牛的那位老聃,他的牛也有颜色,是青牛,老子一路行去,函谷关上只见“紫”气东来。
马之外,英雄当然还须有宝剑,宝剑也是“紫电”、“青霜”,当然也有以“虹气”来形容剑器的,那就更见七彩缤纷了。
中国晚期小说里也流金泛彩,不可收拾,《金瓶梅》里小小几道点心,立刻让人进入色彩情况,如:揭开,都是顶皮饼,松花饼,白糖万寿糕,玫瑰搽穰卷儿。
写惠莲打秋千一段也写得好:这惠莲也不用人推送,那秋千飞起在半空天云里,然后忽地飞将下来,端的却是飞仙一般,甚可人爱。月娘看见,对玉楼李瓶儿说:“你看媳妇子,他倒会打。”正说着,被一阵风过来,把她裙子刮起,里边露见大红潞紬裤儿,扎著脏头纱绿裤腿儿,好五色纳纱护膝,银红线带儿。玉楼指与月娘瞧。
另外一段写潘金莲装丫头的也极有趣:却说金莲晚夕,走到镜台前,把鬏髻摘了,打了个盘头楂髻,把脸搽的雪白,抹的嘴唇儿鲜红,戴着两个金澄笼坠子,贴着三个面花儿,带着紫销金箍儿,寻了一套大红织金袄儿,下着翠蓝缎子裙,妆扮丫头,哄月娘众人耍子。叫将李瓶儿来与他瞧,把李瓶儿笑得前仰后合。说道:“姐姐,你妆扮起来,活像个丫头,我那屋里有红布手巾,替你盖着头,等我往后边去,对他们又说他爹又寻了个丫头,唬他们唬,敢情就信了。”
买手帕的一段,颜色也多得惊人:敬济道:“门外手帕巷有名王家,专一发卖各色各样销金点翠手帕汗巾儿,随你要多少会有,你老人家要什么颜色?销什花样?早说与我,明日都替你一齐带的来了。”李瓶儿道:“我要一方老黄销金点翠穿花凤的。”敬济道:“六娘,老金黄销上金,不显。”李瓶儿道:“你别要管我,我还要一方银红绫销江牙海水嵌八宝儿的,又是一方闪色芝麻花销金的。”敬济便道:“五娘,你老人家要什花样?”金链:“我没银子,只要两方儿勾了,要一方玉色绫锁子地儿销金的。”敬济道:“你又不是老人家,白刺刺的要他做什么?”金莲道:“你管他怎的?戴不的,等我往后有孝戴!”敬济道:“那一方要什颜色?”金莲道:“那一方,我要娇滴滴紫葡萄颜色四川绫汗巾儿,上销金间点翠花样锦,同心结方胜地儿,一个方胜儿里面,一对儿喜相逢,两边阑子儿都是缨络珍珠碎八宝儿。”敬济听了,说道:“好好,再没了,卖瓜子儿开箱子打喷嚏,琐碎一大堆。”
看了两段如此如见其人如闻其声的描写,竟也忍不住疼惜起潘金莲来了,有表演天才,对音乐和颜色的世界极敏锐,喜欢白色和娇滴滴的葡萄紫,可怜这聪明剔透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她除了做西门庆的第五房老婆外,可以做的事其实太多了!只可怜生错了时代!
《红楼梦》里更是一片华彩,在“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的幻镜之余。怡红公子终生和红的意象是分不开的,跟黛玉初见时,他的衣着如下:头上戴看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
没过多久,他又换了家常衣服出来:已换了冠带,头上周园一转的短发,都结成小辫,红丝结束,共攒至顶中胎发,总编一很大辫,如漆黑亮;从顶至梢,一串四颗大珠,用金八宝坠脚;身上穿着银红撒花半旧大衫袄,仍旧带着“项圈”“宝玉”“寄名锁”“护身符”等物;下面半露松绿撒花绫裤,锦边弹墨袜,厚底大红鞋。
宝玉由于在小学中身居要津,不免时时刻刻要为他布下多彩的戏服,时而是五色斑丽的孔雀裘,有时是生日小聚时的“大红绵纱小袄儿,下面绿绫弹墨夹裤,散着裤脚,系着一条汗巾,靠着一个各色玫瑰芍药花瓣装的玉色夹纱新枕头。”生起病来,他点的菜也是仿制的小荷茶叶子、小莲蓬,图的只是那翠荷鲜碧的好颜色。告别的镜头是白茫茫大地上的一件狸红斗篷。就连日常保暖的一件小内衣,也是白绫子红里子上面绣起最生香活色的“鸳鸯戏水”。
和宝玉的猩红斗篷有别的是女子的石榴红裙。狸红是“动物性”的,传说红染料里要用狸狸血色来调才稳得住,真是凄伤至极点的顽烈颜色,恰适合宝玉来穿。石榴红是植物性的,香菱和袭人两人女孩在林木蓊郁的园子里,偷偷改换另一条友伴的红裙,以免自己因玩疯了而弄脏的那一条被众人发现了。整个情调读来是淡档的植物似的悠闲和疏淡。
和宝玉同属“富贵中人”的是王熙凤,她一出场,便自不同:只见一群媳妇丫环拥着一个丽人从后房进来。这个人打扮与姑娘们不同,彩绣辉煌,恍若神仙妃子,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观挂珠钗;项上戴着赤金盘螭缨络圈;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云绘窄褃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着悲翠撒花洋绉裙。
这种明艳刚硬的古代“女强人”,只主管一个小小贾府,真是白糟蹋了。
《红楼梦》里的室内设计也是一流的,探春的,妙玉的,秦氏的,贾母的,各有各的格调,各有各的摆设,贾母偶然谈起窗纱的一段,令人神往半天:那个纱比你们的年纪还大呢!怪不得他认做蝉翼纱,原也有些像。不知道的都认作蝉翼纱,正经名叫“软烟罗”……那个软烟罗只有四种颜色:一样雨过天青,一样秋香色,一样松绿的,一样就是银红的。要是做了帐子,糊了窗屉,远远的看着,就似烟雾一样,所以叫做软烟罗,那银红的又叫做《云影纱》。
《红楼梦》也是一部“红”尘手记吧,大观园里春天来时,莺儿摘了柳树枝子,编成浅碧小篮,里面放上几枝新开的花……好一出色彩的演出。
和小说的设色相比,诗词里的色彩世界显然密度更大更繁富。奇怪的是大部分作者都秉承中国人对红绿两色的偏好,像李贺,最擅长安排“红”“绿”这两个形容词面前的副词,像:老红、坠红、冷红、静绿、空绿、颓绿。
真是大胆生鲜,从来在想象中不可能连接的字被他一连,也都变得妩媚合理了。
此外像李白“寒山一带伤心碧”(《菩萨蛮》),也用得古怪,世上的绿要绿成什么样子才是伤心碧呢?“一树碧无情”亦然,要绿到什么程度可算绝情绿,令人想象不尽。
杜甫“宠光蕙叶与多碧,多注桃花舒小红”(《江雨有怀郑典设》)以“多碧”对“小红”也是中国文字活泼到极处的面貌吧?
此外李商隐温飞卿都有色癖,就是一般诗人,只要拈出“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的对句,也一样有迷人情致。
词人中小山词算是极爱色的,郑因百先生有专文讨论,其中如:绿娇红小、朱弦绿酒、残绿断红、露红烟绿、遮闷绿掩羞红、晚绿寒红、君貌不长红、我鬓无重绿。
竟然活生生的将大自然中最旺盛最欢愉的颜色驯服为满目苍凉,也真是夺造化之功了。
秦少游的“莺嘴啄花红溜,燕尾点波绿绉”也把颜色驱赶成一群听话的上驷,前句由于莺的多事,造成了由高枝垂直到地面的用花瓣点成的虚线,后句则缘于燕的无心,把一面池塘点化成回纹千度的绿色大唱片。另外有位无名词人的“万树绿你迷,一庭红扑簇”也令人目迷不暇。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这李清照句中的颜色自己也几乎成了美人,可以在纤农之间各如其度。
蒋捷有句谓“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其中的红绿两字不单成了动词,而且简直还是进行式的,樱桃一点点加深,芭蕉一层层转碧,真是说不完的风情。
辛稼轩“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也在英雄事业的苍凉无奈中见婉媚。其实世上另外一种悲剧应是红巾翠袖空垂——因为找不到真英雄,而且真英雄未必肯以泪示人。
元人小令也一贯的爱颜色,白朴有句曰:“黄芦岸白苹渡口,绿杨堤红蓼滩头”用色之奢侈,想来隐身在五色祥云后的神仙也要为之思凡吧?马致远也有“和露摘黄花,带霜烹紫蟹,煮酒烧红叶”的好句子,煮酒其实只用枯叶便可,不必用红叶,曲家用了,便自成情境。
世界之大,何处无色,何时无色,岂有一个民族会不懂颜色?但能待颜色如情人,相知相契之余且不嫌麻烦的,想出那么多出人意表的字眼来形容描绘它,舍中文外,恐怕不容易再找到第二种语言了吧?
林中杂想 ⒈
我躺在树林子里看《水浒传》。
事情是这样开始的,暑假前,我答应学生“带队”,所谓带队,是指带“医疗服务队”到四湖乡去。起先倒还好,后来就渐渐不怎么好了。原来队上出了一位“学术气氛”极浓的副队长,他最先要我们读胡台丽的《媳妇入门》,这倒罢了,不料他接着又一口气指定我们读杨懋春的《乡村社会学》,吴湘相的《晏阳初传》,苏兆堂翻译的《小龙村》等等。这些书加起来怕不有一尺高,这家伙也太烦人了,这样下去,我们医学院的同学都有成为人类学家和社会学家的危险。
奇怪的是口里虽嘟噜囔囔的抱怨,心里却也动心,甚至下决心要去看一本早就想看的萨孟武的《水浒传与中国社会》。问题是要看这本书就该把《水浒传》从头再看一遍。当时就把这本厚厚的章回塞进行囊,一路同去四湖。
而此时,我正躺在林子里看《水浒传》,林子是一片木麻黄,有几分像好汉出没的黑松林,这里没有好汉,奇怪的是倒有一批各自说着乡音的退伍军人,(在这遍地说着海口腔的台西地带,哪来的老兵呢?)正横七竖八的躺在石凳上纳凉,我睡的则是一张舒服的褶床,是刚才一个妇人让给我的,她说:“喂,我要回家吃饭了,小姐,你帮我睡好这张床。”
咦,世间竟有如此好事,我当时把内含巨款的皮包拿来当枕头,(所谓巨款,其实也只有五千元,我一向不爱多带钱,这一次例外,因为自觉是“领队老师”,说不定队上有“不时之需”)舒舒服服躺下,看我的《水浒传》,当时我也刚吃过午饭,太阳正当头,但经密密的木麻黄一过滤,整个林子荫荫凉凉的,像一碗柠檬果冻。
我正看到二十八回,武松被刺配二千里外的孟州,跑上其实他尽有机会逃跑,他却宁可把松下的枷重新带上,把封皮贴上,一步步自投孟州而来。
⒉
一路看下去,不能不叫痛快,武松那人容易让人记得的是景阳岗打虎的那一段。现在自己人大了。回头看那一段,倒也不觉可贵,他当时打虎,其实也是非打不可,不打就被虎吃,所以就打了,此外看不出他有什么高贵动机,只能证明,他是天生的拳击好手罢了。倒是二十八回里做了囚徒的武松,处处透出洒脱的英雄骨气。
初到配军,照例须打一百杀威棒,武松既不去送人情,也不肯求饶,只大声大气说:“都不要你众人闹动。要打便打!我若是躲闪一棒的,不是打虎好汉!从先打过的都不算,从新再打起!我若叫一声,便不是阳谷县为事的好男子!”——两边看的人都笑道:“这痴汉弄死!且看他如何熬——”
武松不肯折了好汉的名,仍然嚷道:要打便打毒些,不要人情棒儿,打我不快活!
不想事情有了转机,管营想替他开脱,故意说:新到囚徒武松、你路上途中曾害甚病来?
武松不领情,反而强嘴:“我于路不曾害病!酒也吃得,饭也吃得,肉也吃得,路也走得!”管营道:“这厮是途中得病到这里,我看他面皮才好,且寄下他这顿杀威棒。”两边行仗的军汉低低对武松道:“你快说病,这是相公将就你,你快只推曾害便了。”武松道:“不曾害!不曾害!打了倒干净!我不要留这一顿‘寄库棒’!寄下倒是钩肠债,几时得了!”两边看的人都笑。管营也笑道:“想你这汉子多管害热病了,不曾得汗,故出狂言,不要听他,且把去禁在单身房里。”
及至关进牢房,其他囚徒看他未吃杀威棒,反替他担忧起来,告诉他此事绝非好意,想必是使诈,想置他于死,还活龙活现的形容“塞七窍”的死法叫“盆吊”,用黄沙压则叫做“大布袋”。不料武松听了,最有兴趣的居然是想知道除了此两法以外,还有没有第三种,他说:还有什么法度害我?
当下,管营送来美食。
武松寻思道:“敢是把这些点心与我吃了却来对付我?……我且落得吃了,却再理会!”武松把那坛酒来一饮而尽,把肉和面都吃尽了。
武松那一饮一食真是潇洒!人到把富贵等闲看,生死不萦怀之际,并且由于自信,相信命运也站在自己这一边时,才能有这种不在乎的境界,才能耍这种高级的天地也奈何他当得的无赖。吃完了,他冷笑一声:看他怎地来对付我!
等正式晚饭送来,他虽怀疑是“最后的晚餐。”,还是吃了。饭后又有人提热水来,他虽怀疑对方会趁他洗澡时下毒手,仍然不在乎,说:我也不怕他!且落得洗一洗。
这几段,真的越看越喜,高兴起来,便翻身拿笔画上要点,加上眉批,恨不得拍掌大笑,觉得自己也是黑松林里的好汉一条,大可天不怕地不怕的过它一辈子。
⒊
回想起前天随队来四湖的季医生跟我说的一段话,她说:“你看看,这些小朋友,他们问我,目前群体医疗的政策虽不错,但是将来卫生主管部门总要换人的呀,换了人,政策不同,怎么办?”
两人说着不禁摇头叹气,我们其实不怕卫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不政策,我们怕的是这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为什么先自把初生之犊的锐气给弄得没有了?。
是因为一直是好孩子吗?是因为觉得一切东西都应该准备好,布置好,而且,欢迎的音乐已奏响,你才顺利的踏在夹道花香中启步吗?唐三藏之取经,岂不是“向万里无雨草处行脚”,盘古开天辟地之际,混沌一片,哪里有天地?天是由他的头颅顶高的,地是由他踏脚处来踩实踩平的,为什么这一代的年轻人,特别是年轻人中最优秀的那一批,却偏偏希望像古代的新媳妇,一路由别人抬花轿,抬到婆家。在婆家,有一个姓氏在等她,有一个丈夫在等她,有一碗饭供她吃——其实,天晓得,这种日子会好过吗?
武松算不得英雄算不得豪杰,只不过一介草莽武夫,这一代的人却连这点草莽气象也没有了吗?什么时候我们才不会听到“饱学之士”的“无知之言”道:“我没办法回国呀,我学的东西太尖端,国内没有我吃饭的地方呀!”
孙中山革命的时候,是因为有个“中华民国筹备处”成立好了,并且聘他当主任委员,他才束装回国赴任的吗?曹雪芹是因为“国家文艺基金会”委员他着手撰写一部“当代最伟大的小说”,才动笔写下《红楼梦》第一回的吗?
能不能不害怕不担忧呢?甚至是过了许多年回头一望的时候,才猛然想起来大叫一声说:“唉呀,老天,我当时怎么都不知道害怕呢?”
把孔子所不屑的“三思而行”的踌躇让给老年人吧!年轻不就是有莽撞往前去的勇气吗?年轻就是手里握着大把岁月的筹码,那么,在命运的赌局里作乾坤一掷的时候,虽不一定赢,气势上总该能壮阔吧?
⒋
前些日子,不知谁在服务队住宿营地的门口播放一首歌,那歌因为是早晨和中午的代用起床号,所以每天都要听上几遍,其实那首歌唱得极有味道,沙嘎中自有其抗颜欲辩的率真,只是走来走去刷牙洗澡都要听他再三重复那无奈的郁愤;心里的感觉有点奇怪:告诉我,世界不会变得太快,告诉我,明天不会变得更坏,告诉我,人类还没有绝望。
告诉我,上帝也不会疯狂,……
这未来的未来,我等待……
听久了,心里竟有些愀然,为什么只等待别人来“告诉我”呢?一颗恭谨聆受的心并没有“错”,但,那么年轻的嗓音,那强盛的肺活量,总可以做些什么可以比“等待别人告诉我”更多的事吧?少年振衣,岂不可作千里风幡看?少年瞬目,亦可壮作万古清流想。如此风华,如此岁月,为什么等在那里,为什么等人家来“告诉我”呢?
为什么不是我去“告诉人”呢?去啊!去昭告天下,悬崖上的红心杜鹃不会等人告诉他春天来了,才着手筹备开花,他自己开了花,并且用花的旗语告诉远山近岭,春天已经来了。明灿逼人的木星,何尝接受过谁的手谕才长倾其万斛光华?小小一只绿绣眼,也不用谁来告诉他清晨的美学,他把翠羽的身子浓缩为一撇“美的据点”。万物之中,无论尊卑,不都各有其美丽的讯息要告诉别人吗?
有一首英文的长歌,右叫字“Totelltheuntold”,那名字我一看就入迷,是啊,“去告诉那些不曾被告知的人”,真的,仲尼仆仆风尘,在陌生的渡口,向不友善的路人问津,为的是什么?为的岂不是去告诉那些不曾被告知的人吗?达摩一苇渡江,也无非圣人同样的一点初衷。而你我十几年乃至几十年孜孜于知识的殿堂,为的又是什么?难道不是要得到更真切的道和理,以便告诉后人吗?我们认真,其实也只为了让自己告诉别人的话更诚恳更扎实而足以掷地有声(无根的人即使在说真话的时候也类似谎言——因为单薄不实在)。
那唱歌的人“等待别人来告诉我”并不是错误,但能“去告诉别人”岂不更好?去告诉世人,我们的眼波未枯,我们的心仍在奔弛。去告诉世人,有我在,就不准尊严被抹杀,生命被冷落,告诉他们,这世界仍是一个允许梦想、允许希望的地方。告诉他们,这是一个可以栽下树苗也可以期迁就清荫的土地。
⒌
回家吃饭的妇人回来了,我把床还她,学生还在不远处的海清宫睡午觉,我站起身来去四面乱逛。想想这世界真好,海边苦热的地方居然有一片木麻黄,木麻黄林下刚好有一张床等我去躺,躺上去居然有千年前的施耐庵来为我讲故事,故事里的好汉又如此痛快可喜。想来一个人只要往前走,大概总会碰到一连串好事的,至于倒楣的事呢?那也总该碰上一些才公平吧?可是事是死的,人是活的,就算碰到倒楣事,总奈何我不得呀!
想想年轻是多么好,因为一切可以发生,也可以消弭,因为可以行可以止可以歌可以哭,那么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真的,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项链 温柔之必要肯定之必要那句话是痖弦说的。
一点点酒和木樨花之必要项链,也许本来也是完全不必要的一种东西,但它显然又是必要的,它甚至是跟人类文明史一样长远的。
或者是一串贝壳,一枚野猪牙,或者是埃及人的黄金项圈,或者是印第安人天青色石头,或者是中国人的珠圈玉坠,或者是罗马人的古钱,以至土耳其人的宝石……项链委实是一种必要。
不单项链,一切的手镯、臂钏,一切的耳环、指环、头簪和胸针,都是必要的。
怎么可能有女孩子会没有一只小盒子呢?
怎么可能那只盒子里会没有一圈项链呢?
田间的蕃薯叶,堤上的小野花,都可以是即兴式的项链。而做小女孩的时候,总幻想自己是美丽的,吃完了释迦果,黑褐色的种子是项链,连爸爸抽完了烟,那层玻璃纸也被扭成花样,串成一环,那条玻璃纸的项链终于只做成半串,爸爸的烟抽得太少,而我长大得太快。
渐渐地,也有了一盒可以把玩的项链了,竹子的、木头的、石头的、陶瓷的、骨头的、果核的、贝壳的、镶嵌玻璃的,总之,除了一枚值四百元的玉坠,全是些不值钱的东西。
可是,那盒子有多动人啊!
小女儿总是瞪大眼睛看那盒子,所有的女儿都曾喜欢“借用”妈妈的宝藏,但他们真正借去的,其实是妈妈的青春。
我最爱的一条项链是骨头刻的(刻骨两个字真深沉,让人想到刻骨铭心,而我竟有一枚真实的刻骨,简直不可思议),以一条细皮革系着,刻的是一个拇指大的襁褓中的小娃娃,圆圆扁扁的脸,可爱得要命。买的地方是印第安村,卖的人也说刻的是印第安印儿,因为只有印第安人才把娃娃用绳子绑起来养。
我一看,几乎失声叫起来,我们中国娃娃也是这样的呀,我忍不住买了。
小女儿问我那娃娃是谁,我说:“就是你呀!”
她仔细地看了一看,果真相信了,满心欢喜兴奋,不进拿出来摸摸弄弄,真以为就是她自己的塑像。
我其实没有骗她,那骨刻项链的正确名字应该叫做“婴儿”,它可以是印第安的婴儿,可以是中国婴儿,可以是日本婴儿,它可以是任何人的儿子、女儿,或者它甚至可以是那人自己。
我将它录胸而挂,贴近心脏的高度,它使我想到“彼亦人子也”,我的心跳几乎也因此温柔起来,我会想起孩子极幼小的时候,想起所有人类的襁褓中的笑容。
挂那条项链的时候,我真的相信,我和它,彼此都美丽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