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懂,我只是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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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蓁很想谈一场恋爱。
她还是怀恋老版的《流星花园》,王子一般的花泽类,比那俞灏明演的端木磊强多了,当时她还小,爱情是一件少儿不宜的事情,现在她19岁,瘸着腿,但坐着的时候,比花还要明艳。
遗憾的是这里没有王子,只有满脸青春痘的少年,例如李小强,瘦得像根骨头,却非要自诩为流川枫,他总是光着个膀子跑来买口香糖和汽水,极其得瑟地邀请她去观赏他上篮,明蓁明确表示毫无兴趣,他就死乞白赖地想出另一个办法,先付钱,然后要她把汽水送到篮球场上去。
李小强的虚荣心真是好笑。在篮球场上打球,有女孩当面送上汽水,大概是件相当有面子的事情。明蓁偏偏不偿他所愿,她远远地喊,汽水涨价了,你还少一块钱呢。
笑声哗啦啦响起来,李小强气馁地杵在那里,像只煮熟了的虾子。
汽水当然没涨价,明蓁自然也没收他的钱,她只是想给他一个警告,不要因为她有点残疾就想占她便宜。那天晚上李小强在店里磨蹭了好几分钟,终于找不出搭讪的话题,只好在货架上摸了包香烟,掏出皱巴巴的十块钱准备离开。
不想明蓁却叫住了他,你干嘛要买香烟?
不是,是我妈抽……好吧,是我抽,不行吗?
明蓁没收了他的烟,也没说理由,只是告诉他以后再不学好,就别指望她跟他多说一句话,人穷不能志气短,这道理你难道不懂吗?
李小强理了理额头前那绺长发,叹了一口气说,你不懂,我只是忧伤。
李小强有很多忧伤的理由,他爸死得早,母亲靠贴小广告谋生度日,唯一的姐姐嫁出去没多久就被赶了回来,为此他还伏击过过去的姐夫,结果在少管所里关了几天,放出来的那个黄昏,他就在球场上跟人干了一架,被人打到满嘴流血,因为那个人嘲笑了他的姐姐。
然而李小强说,我的忧伤,来自于我对你的爱。
爱这个字眼到了李小强嘴里总是那么滑稽,他还说他爱科比,其次是梅西,有的时候还会爱张学友,在路过小店门口时总要大声地唱,是谁偷偷偷走我的心……
每每此时明蓁总要收了笑容,一脸冷霜。
春天来了,明蓁坐在柜台后面想心事,万年台的桃花开到正艳,再过两天就该谢了,可惜山路太难走,没有李小强的协助,她根本无法爬到山顶上的那片桃花林。只是最近跟李小强之间的龃龉有点严重,她说了很过分的话,她说他长得很丑,跟一只没进化好的猴子一样。当时李小强气得脸都绿了。
权衡再三,还是放弃了这一次的花季。
没想到李小强主动跑来,嬉皮笑脸,猴子要去看看桃树,你去吗?
明蓁装得兴趣不大,懒洋洋地说,去就去吧,闲着也是闲着。
每一年都有这样的节日,远足,带上水和干粮,走走停停,最后被姹紫嫣红迷乱了眼睛。只拣人少的山路走,躲开行人异样的目光,这样就算瘸着腿也可以奔跑雀跃,那种酣畅淋漓沐浴春风的滋味,一年一度只有这一次。
但也许是最后一次了。
李小强站在最灿烂的一株桃花下,带着一脸真挚的忧伤,我要走了。
这样的结果早在意料之中,年轻人都是一拨一拨地离开小镇,有的人走了就不再回来,有的人回来却面目全非,真不知道李小强会成为哪一种,但至少,他现在还是那副德性,明天来看我打球吧。
凭什么?明蓁给了他一个白眼,我又不是你什么人。
可是李小强最后一次邀请她的时候,她没那么决然,当然不是邀请她去球场,而是送他去车站,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形单影只地投向另一个广袤的世界多少会有点害怕,所以离开小镇的最后一段路,他希望明蓁能够陪他走过,当然他还要告诉她一个决定,有关她此生的幸福。
明蓁明明已经打扮好了,她穿上了连衣裙,还抹了妈妈的口红,却对着镜子里那个出水芙蓉般的自己犹豫了好久,他会跟她说什么?让她等他?晕死,能不能不要这么严肃。
好吧,她做了决定,最多等三年。
然后就在约定的地点看到了他,他背着行李走路一跛一跛,大概是前天晚上打篮球伤了脚踝。明蓁想都没想就逃了,两个瘸子肩并肩,走起路来都一定是非常奇怪的吧,人们会怎么说呢,这两个人配合得真默契?回去的路上,明蓁努力将双腿走得一样齐整,但总是徒劳,觉得有点可笑,却又鼻子发酸。
李小强走了。明蓁路过篮球场的时候总是要驻足观望,明知道那些跳动的人影中间没有熟悉的那一个,却还是要出神好久。
后来,她习惯坐在人影散尽的球场旁边,直到天黑。
有一天,程北背着画架出现在她的身后,他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回家?
程北是来写生的,他是城里美院的学生,在附近租了一间房,没事就涂涂画画,世界上还有这么清闲的工作?明蓁一下子就来了兴趣,当然最主要的是程北画布上的那个女子真的很有神韵,仿佛洞悉了她的心事,知道她正在思念着某个人。
就连程北也说,他要为这幅画取名为“寂寞是因为思念谁”。
明蓁说,其实你错了,我就是闲着没事。
程北说,我也闲着没事。
然后他们就坐在那里,僵持到蛙鸣响了起来,程北絮絮叨叨说了些城市里的见闻,每一句都让她搭不上话茬。自从那条腿瘸掉,明蓁就再也没有去过城市,二十多分钟的车程,却遥远得像是另一个星球,她是外星人,而地球是很危险的。
终于捱不下去,明蓁想,知道就知道吧,我本来就是个瘸子。于是站起身往家的方向走。程北好久才喊住了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的眼里充满了讶异和歉意,好像是他弄伤了她的腿。
她笑笑,没关系,我习惯了。
整整一个月都没有李小强的音讯,有时候店里的电话猝然响起,明蓁慌不迭地去接,却是另一个声音,程北的声音,他说明蓁,我要回学校一次,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就算明蓁拒绝了,他也会固执地捎来些礼物,书和发卡或者巧克力。
后来渐渐有了一些消息,据说李小强变坏了,他成了包工头豢养的打手,由于出手够狠够毒,很快就成了小头目。还说他的背上纹了条龙,从此变成了道上的龙哥,但凡在龙哥地盘上混饭吃的老乡都有恃无恐,因为龙哥声名鹊起响彻一方,黑白两道都要给他几分面子。
那个回来的老乡说,你不信?我把他号码给你,你自己问他。
那天晚上,打烊之后,她拨通了他的电话,本来以为他一定睡了,没想到那边嘈杂混乱,沸腾的音乐和女人的呢喃里是一个醉醺醺的声音,明蓁?嘘,你们给老子闭嘴,我女人打电话过来了。
明蓁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她在黑暗里哭了很久。
程北说,你不能在这里躲一辈子。
程北借了一辆车,坚持要带她去市区逛一逛。
她去了,诚然是盛情难却,更重要的是她想忘了那个越来越远的男人。程北不错,总是把一切都打点得那么周到,他开车小心翼翼,唯恐一丝的颠簸让她有丁点不适,看着她的眼神像面对着刚孵出来的小鸡,这是电力大厦,那是新百广场,他即将入住的公司就在最高的那栋写字楼上,他会成为这座城市最新锐的广告设计师。
明蓁始终面带微笑,像个荣辱不惊的淑女。
在一家西餐厅里吃的午餐,很贵的牛排,很礼貌的服务生,很典雅的音乐,很难喝的红酒。这一切都发生在偶像剧里,绚丽得不真实。
程北的表述很明确,他喜欢明蓁,从第一次见到她坐在夕阳下的篮球场边开始。这个世界上有那么多美丽的东西,因为残缺而更加令人着迷,例如维纳斯的雕像,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折翼的天使。如果明蓁愿意,他可以一辈子把她捧在手心。
明蓁看着他的眼睛,从最初的忸怩变成后来的安静,这是一个真诚而傲慢的男生,他符合王子的全部特征,高大挺拔,见识广博,他永远都不会说出那句滑稽的台词,我的忧伤,来自于我对你的爱。
明蓁说,有个人也说过爱我,他是个王八蛋,可是,他从来都不觉得我残缺。
她还说,当年,那个男孩骑着单车带她出去玩,一直骑到市区,忘了看红绿灯,就那么径直穿了过去,他受了重伤,在医院里躺了半年,可如果不是他狠狠地抵住了她的身体,那她废掉的可能绝不仅仅是一条腿。
后来,她学会了矜持,少女总是要矜持的,而且要做梦,道明寺花泽类轮番上阵,灰姑娘的南瓜马车来了又回,水晶鞋丢掉了却再也穿不回来。
哭醒之后,是李小强不离不弃死皮赖脸的样子,他说,春天来了,我带你去看桃花。
桃花再度开放的季节,明蓁刚好20岁,李小强混了一年,终于到了还的时候。
明蓁去看李小强。那是明蓁生命里的奇迹。这一段旅程比她前二十年加在一起的都要漫长,只不过这段旅程注定要有个悲怆的结尾,但就算如此,也必须奔赴。
李小强坐在监狱里的铁窗里说,对不起。
明蓁说,干嘛要说对不起。
李小强说,因为你的腿。
明蓁摇摇头,干嘛要变坏?
他说,我以为你根本就不在乎。如果在乎,为什么不来送他,他总算明白,他只是她身边可有可无的影子。他只身一人走上大巴,心灰意冷地寻觅城市里的前程,然后迷失在无爱的夜晚,像失去了航向的放逐。
明蓁想,如果当时出现在他的面前,也许一切都不会是现在的样子。
但是多说已经无益,例如当年为什么没出现,没有给他机会说出那个重要的决定,就像现在问他那个决定是什么,他也只是苦笑着告诉她,那时没说,现在又何必再提。
她只是告诉他,如果他真的爱她,就要好好地活下去。
她也会好好地活下去,在千里之外的那座小镇,孤单而又顽强地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