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最爱相忘于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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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世悲欢,他比她的历经,要多出一倍,所以他比她更早地可以放下,而与次爱他的人,体悟与她不能共享的凡尘幸福。
爱情是突如其来。她去江城进修,偶尔跟朋友一个聚会,饭后大家坐巴士去一处游玩,她恰好跟他坐在一起,相聊起来,竟然是那样地相似,同样地热爱艺术,热爱花草,热爱简单纯粹的生活,对物质,欲望很少。她记得那天,他接了5岁小女儿的一个电话,那边声音甜美娇嗔,这边的他,则笑声爽朗,眼角的皱纹里,满溢的都是对女儿的深爱。同行中有许多的官员,言行举止里全是让人生倦的官僚气,唯独他,同样是中年,被岁月的风沙吹过,却依然有一颗处子般纯净的心。
那时的她已经在父母亲朋的劝说下,与一个脾气温和的男人定了亲,说好了过两个月就结婚生子,过凡俗的生活,偏偏她心里觉得很空,不想就这样将自己嫁掉,尤其,是她还从未有过一段炽烈爱情的时候。她最终说服了家人和未婚夫,去江城进修一年,算是对自己即将结束单身生活的一种纪念,或者缓冲。所以当她发现自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他时,她心里一下子便明白了此次出行,最根本的原因,其实不过是为了想要遇到一个像他一样,能够将她的生命,彻底征服的男人。
他们在一起度过了疯狂热烈的一年。她与他,几乎像两个连体的婴儿,痴缠在一起,共用一颗心脏,所以彼此不能分离,否则就有死掉的窒息与绝望。他们像两个预期死亡临近的人,知道生命不长,迟早离去,所以便将生命里储存的所有的好与激情,全都释放给彼此,毫无保留。她记得他们在一起时,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她在网上,设置了一个单独的信箱,专门记录他们每一次见面时,所有的细节。比如他站在嘈杂的路边,很认真地给她削一个刚买的甜瓜。比如他在给她打电话之前,总是要细心地漱一下口,似乎担心口中的气味,会顺着听筒传递给她。比如他走在路上,会突然装成一个两眼呆滞的傻瓜,将她逗笑。比如他会在散步的时候,高声唱陕北民歌,路人好奇瞩目,他则给一个抱拳的姿势,继续豪爽高歌。
这些微小的过往,犹如一根根丝线,被她这个蚕,拿来织成了茧,而且,是将自己缚在了其中,且毫无要出逃的欲望。她想,与其被平庸的生活一点点地吞噬掉,不如就在这场爱情里,燃烧掉吧,飞蛾扑火,原是这样的悲壮和痴迷。
她离开江城的那天,未婚夫打电话给她,说,终于将你盼回,此后可以一生厮守,再不要这样的分离。她听了只说了一个字:好,而后眼泪便哗哗流了出来。那一刻火车启动,车轮撞击铁轨所发出的声音,一下下,撕扯着她的心,直至她觉得整个灵魂,跟身体完全地分离开来;火车所载着的,不过是她一颗空洞的躯壳,奔向那不知如何艰难渡过的未来。
他说到做到,再也不曾与她有过联系。她在最初的两年里,心如死灰,所有一切都觉得不如意,已经成为爱人的那个男人,对她的好,外人都觉艳羡,甚至有女人还会嫉妒,偏偏她丝毫不觉,似乎所有关于爱的神经与知觉,在她与他分开的那个夏日傍晚,全部死去。她对自己在他心中唯一的地位,深信不疑;可是,她依然想知道,比她年长十几岁的他,是否会像自己一样,活在感觉不到爱与痛的麻木生活中,无论如何用力,都无法逃出。
她终于决定重回江城,再见他一次;但是,并不让他知晓。她在他所居住的小区,守候到第三天,终于等来了他。他与他已经失去姿色的妻子,穿了素常的衣服,提了新鲜的蔬菜,从早市场上刚刚回来。他与妻子的脚步,都有些缓慢,还不到五十岁的人,却已经现出迟暮的苍老。可是,那个阳光温暖洒下的清晨,他与妻子,依偎着慢慢走路的样子,却像电影中一个质朴温情的镜头,以无比温柔的力量,深深地烙入她的灵魂。
她第一次,明白分离时,他反复说给她的话:与最爱相忘于江湖,与次爱相濡以沫。尘世悲欢,他比她的历经,要多出一倍,所以他比她更早地可以放下,而与次爱他的人,体悟与她不能共享的凡尘幸福。
她知道这次离开,她将带着丢失的那颗心,一起回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