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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梦

1380

发布:2022-06-04 02:37:13  来自 朴氏哇哈哈 觅知友会员

我爱你 我恨你

    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童言无忌   从前人家过年,墙上贴着“抬头见喜”与“童言无忌”的红纸条子。这里我用“童言无忌”来做题目,并没有什么犯忌讳的话,急欲一吐为快,不过打算说说自己的事罢了。小学生下学回来,兴奋地叙述他的见闻,先生如何侗心,王德保如何迟到,和他合坐一张板凳的同学如何被扣一分因为不整洁,说个无了无休,大人虽懒于搭碴,也由着他说。我小时候大约感到了这种现象之悲哀,从此对于自说自话有了一种禁忌。直到现在,和人谈话,如果是人家说我听,我总是愉快的。如果是我说人家听,那我过后思量,总觉得十分不安,伯人家嫌烦了。当真憋了一肚子的话没处说,惟有一个办法,走出去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业,然后写本自传,不怕没人理会。这原是幼稚的梦想,现在渐渐知道了,要做个举世瞩目的大人物,写个人手一册的自传,希望是很渺茫,还是随时随地把自己的事写点出来,免得压抑过甚,到年老的时候,一发不可复制,一定比谁都唠叨。然而通篇“我我我”的身边文学是要挨骂的。最近我在一中英文书上看到两句话,借来骂那种对于自己过份感到兴趣的作家,倒是非常恰当:“他们花费一辈子的时间瞪眼看自己的肚脐,并且想法子寻找,可有其他的人也感到兴趣的,叫人家也来瞪眼看。”我这算不算肚脐眼展览,我有点疑心,但也还是写了。

不知道“抓周”这风俗是否普及各地。我周岁的时候循例在一只漆盘里拣选一件东西,以卜将来志向所趋。我拿的是钱——好像是个小金镑吧。我妨姑记得是如此。还有一个女佣坚持说我拿的是笔,不知哪一说比较可靠。但是无论如何,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小苦虽然经验到一些,和人家真吃地苦的比起来实在不算什么——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在家里过活的时候,衣食无忧,学费、医药费、娱乐费,全用不着操心,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有钱。因为怕小孩买零嘴吃,我们的压岁钱总是放在枕头底下过了年便缴还给父亲的,我们也从来没有想到反抗。直到十六岁我没有单独到店里买过东西,没有习惯,也就没有欲望。
看了电影出来,像巡捕房招领的孩子一般,立在街沿上,等候家里的汽车夫把我认回去(我没法子找他,因为老是记不得家里汽车的号码),这是我回忆中唯一的豪华的感觉。
生平第一次赚钱,是在中学时代,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报馆里给了我五块钱,我立刻去买了一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母亲怪我不把那张钞票留着做个纪念,可是我不像她那么富于情感。对于我,钱就是钱,可以买到各种我所要的东西。
有些东西我觉得是应当为我所有的,因为我较别人更会享受它,因为它给我无比的喜悦。眠思梦想地计划着一件衣裳,临到买的时候还得再三考虑着,那考虑的工程,于痛苦中也有着喜悦。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了;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这种拘拘束束的苦乐是属于小资产阶级的。每一次看到“小市民”的字样我就局促地想到自己,仿佛胸前佩着这样的红绸字条。
这一年来我是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关于职业女性,苏青说过这样的话:“我自己看看,房间里每一样东西,连一粒钉,也是我自己买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快乐可官呢?”这是至理名言,多回昧几遍,方才觉得其中的苍凉。
又听见一位女士挺着胸脯子说:“我从十七岁起养活我自己,到今年三十一岁,没用过一个男人的钱。”仿佛是很值得自傲的,然而也近于负气吧?
到现在为止,我还是充分享受着自给的快乐的,也许因为我于这还是新鲜的事,我不能够忘记小时候怎样向父亲要钱去付钢琴教师的薪水。我立在烟铺跟前,许久,许久,得不到回答。后来我离开了父亲,跟着母亲住了。问母亲要钱,起初是亲切有味的事,因为我一直是用一种罗曼蒂克的爱来爱着我母亲的。她是位美丽敏感的女人,而且我很少机会和她接触,我四岁的时候她就出洋去了,几次回来了又走了。在孩子的眼里她是辽远而神秘的。有两趟她领我出去,穿过马路的时候,偶尔拉住我的手,便觉得一种生疏的刺激性。可是后来,在她的窘境中三天两天伸手问她拿钱,为她的脾气磨难着,为自己的忘思负义磨难着,那些琐屑的难堪,一点点的毁了我的爱。
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
苦虽苦一点,我喜欢我的职业。“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从前的文人是靠着统治阶级吃饭的,现在情形略有不同,我很高兴我的衣食父母不是“帝王家”面是买杂志的大众。不是拍大众的马屁的话——大众实在是最可爱的顾主,不那么反复无常,“天威莫测”;不搭架子,真心待人,为了你的一点好处会记得你到五年十年之久。而且大众是抽象的。如果必须要一个主人的话。当然情愿要一个抽象的。
嫌的钱虽不够用,我也还图了点货,去年听见一个朋友预言说:近年来老是没有销路的乔琪绒,不久一定要入时了,因为今日的上海,女人的时装翻不出什么新花样来,势必向五年前的回忆里去找寻灵感。于是我省下几百元来买了一件乔琪绒衣料。囤到现在,在市面上看见有乔琪绒出现了,把它送到寄售店里去,却又希望卖不掉,可以自己留下它。
就是这样充满了矛盾,上街买菜去,大约是带有一种落难公子的浪漫的态度吧?然而最近,一个卖莱的老头称了菜装进我的网袋的时候,把网袋的绊子衔在嘴里衔了一会儿。我拎着那湿濡的绊子,并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自己发现与前不同的地方,心里很高兴——好像是一点踏实的进步,也说不出是为什么。
穿
张恨水的理想可以代表一般人的理想。他喜欢一个女人清清爽爽穿件蓝布罩衫,于罩衫下微徽露出红绸旗袍,天真老实之中带点诱惑性,我没有资格进他的小说,也没有这志愿。因为我母亲爱做衣服,我父亲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我最初的回忆之一是我母亲立在镜子跟前,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我在旁边仰脸看着,羡慕万分,自己简直等不及长大。我说过:“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越是性急,越觉得日子太长。童年的一天一天,温暖而迟慢,正像老棉鞋里面,粉红绒里子上晒着的阳光。
有时候又嫌日子过得太快了,突然长高了一大截子,新做的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以后一想到那件衣服便伤心,认为是终生的遗憾。
有一个时期在继母治下生活着,拣她穿剩的衣服穿,永远不能忘记一件黯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陈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是那样的憎恶与羞耻。一大半是因为自惭形秽,中学生活是不愉快的,也很少交朋友。
中学毕业后跟着母亲过。我母亲提出了很公允的办法:如果要早早嫁人的话,那就不必读书了,用学费来装扮自己;要继续读书,就没有余钱兼顾到衣装上。我到香港去读大学,后来得了两个奖学金,为我母亲省下了一点钱,觉得我可以放肆一下了,就随心所欲做了些衣服,至今也还沉溺其中。
色泽的调和,中国人新从西洋学到了“对照”与“和谐”两条规矩——用粗浅的看法,对照便是红与绿,和谐便是绿与绿。殊不知两种不同的绿,其冲突倾轧是非常显著的;两种绿越是只推扳一点点,看了越使人不安。红绿对照,就像圣诞树似的,缺少回昧。中国人从前也注重明朗的对照。有两句儿欧:“红配绿,看不足;红配紫,一泡屎。”《金瓶梅》里,家人媳妇宋蕙莲穿着大红袄,借了条紫裙子穿着;西门庆看着不顺眼,开箱子找了一匹蓝绸与她做裙子。
现代的中国人往往说从前的人不懂得配颜色。古人的对照不是绝对的,而是参差的对照,譬如说:宝蓝配苹果绿,松花色配大红,葱绿配桃红。我们已经忘记了从前所知道的。
过去的那种婉妙复杂的调和,惟有在日本衣料里可以找到。所以我喜欢到虹口去买东西,就可借他们的衣料都像古画似的卷成圆柱形,不能随便参观,非得让店伙一卷一卷慢慢的打开来。把整个的店铺搅得稀乱而结果什么都不买,是很难为情的事。
和服的裁制极其繁复,衣料上宽绰些的图案往往被埋没了,倒是做了线条简单的中国旗袍,予人的印象较为明晰。
日本花布,一件就是一幅图画。买回家来,没交给裁缝之前我常常几次三番拿出来赏鉴:棕搁树的叶子半掩着缅甸的小庙,雨纷纷的,在红棕色的热带;初夏的池塘,水上结了一层绿膜。配着浮萍和断梗的紫的自的丁香,仿佛应当填人《哀江南》的小令里;还有一件,题材是“雨中花”,白底子上,阴戚的紫色的大花,水滴滴的。
看到了而没买成的我也记得。有一种檄揽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着风雷。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飘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市面上最普遍的是各种叫不出名字来的颜色,青不青,灰不灰,黄不黄,只能做背景的,那都是中立色,又叫保护色,又叫文明色,又叫混合色。混合色里面也有秘艳可爱的,照在身上像另一个宇宙里的太阳。但是我总觉得还不够,还不够,像VanGogh①画图,画到法国南部烈日下的向日葵,总嫌着色不够强烈,把颜色大量地堆上去,高高凸了起来,油画变了浮雕。
①VanGogh,通译凡·高(1853—1890),荷兰画家,后期印象画派代表人物之—。
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言语,随身带着的一种袖珍戏剧。这样地生活在自制的戏剧气氛里,岂不是成了“套中人”了么?(契诃夫的‘‘套中人”,永远穿着雨衣,打着伞,严严地遮住他自己,连他的表也有表袋,什么都有个套子。)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
画,后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我们对于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借助于人为的戏剧,因此在生活与生活的戏剧化之间很难划界。
有天晚上,在月亮底下,我和一个同学在宿舍的走廊上散步,我十二岁,她比我大几岁。她说:“我是同你很好的,可是不知道你怎样。”因为有月亮,因为我生来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我郑重地低低说道:“我是……除了我的母亲,就只有你了。”她当时很感动,连我也被自己感动了。
还有一件事也使我不安,那更早了,我五岁,我母亲那时候不在中国。我父亲的姨太太是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妓女,名唤老八,苍白的瓜子脸,垂着长长的前留海,她替我做了顶时髦的雪青丝绒的短袄长裙,向我说:“看我待你多好!你母亲给你们做衣服,总是拿旧的东拼西改,哪儿舍得用整幅的丝绒?你喜欢我还是喜欢你母亲?”我说:“喜欢你。”因为这次并没有说谎,想起来更觉耿耿于心了。

小时候常常梦见吃云片糕,吃着吃着,薄薄的糕变成了纸,除了梁,还感到一种难堪的张悯。
一直喜欢吃牛奶的泡沫,喝牛奶的时候设法先把碗边的小白珠子吞下去。
《红楼梦》上,贾母问薛宝级爱听何戏,爱吃何物。宝银深知老年人喜看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物,便都拣贾母喜欢的说了。我和老年人一样的爱吃甜的烂的。一切脆薄爽口的,如腌莱、酱萝卜、蛤螟酥,都不喜欢,瓜子也不会嗑,细致些的菜如鱼虾完全不会吃,是一个最安分的“肉食者”。
上海所谓“牛肉庄”是可爱的地方,雪白干净,瓷砖墙上丁字式贴着“汤肉××元,腓利××元”的深桃红纸条。屋顶上,球形的大白灯上罩着防空的黑布套,衬着大红里子,明朗得很。白外套的伙计们个个都是红润肥胖,笑嘻嘻的,一只脚踏着板凳,立着看小报。他们的茄子特别大,他们的洋葱特别香,他们的猪特别的该杀。门口停着塌车,运了两口猪进来,齐齐整整,尚未开剥,嘴尖有些血渍,肚腹掀开一线,露出大红里子。不知道为什么,看了绝无丝毫不愉快的感觉,一切都是再应当也没有,再合法,更合适也没有。我很愿意在牛肉庄上找个事,坐在计算机前面专管收钱。那里是空气清新的精神疗养院。凡事想得太多了是不行的。
上大人
坐在电车上,抬头看面前立着的人,尽多相貌堂堂,一表非俗的,可是鼻孔里很少是干净的。所以有这句话:“没有谁能够在他的底下人跟前充英雄。”
弟弟
我弟弟生得很美丽我一点也不。从小我们家里谁都惋惜着,因为那样的小嘴、大眼睛与长睫毛,生在男孩子的脸上,简直是白糟蹋了。长辈就爱问他:“你把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然而他总是一曰回绝了。有一次,大家说起某人的太太真漂亮,他问道:“有我好看么?”大家常常取笑他的虚荣心。
他妒忌我画的图,趁没人的时候拿来撕了或是涂上两道黑杠子。我能够想象他心理上感受的压迫。我比他大一岁,比他会说话,比他身体好,我能吃的他不能吃,我能做的他不能做。
一同玩的时候,总是我出主意。我们是《金家庄》上能征惯战的两员晓将,我叫月红,他叫杏红,我使一日宝剑,他使两只铜锤,还有许许多多虚拟的伙伴。开幕的时候永远是黄昏,金大妈在公众的厨房里略略切莱,大家饱餐战饭,趁着月色翻过山头去攻打蛮人。路上偶尔杀两头老虎,劫得老虎蛋,那是巴斗大的锦毛毯,剖开来像白煮鸡蛋,可是蛋黄是圆的。我弟弟常常不听我的调派,因而争吵起来。他是“既不能令,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在是秀美可爱,有时候我也让他编个故事:一个旅行的人为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的跑,后头鸣鸣赶着……没等他说完,我已经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个小玩意。
有了后母之后,我住读的时候多,难得回家,也不知道我弟弟过的是何等样的生活。有一次放假,看见他,吃了一惊。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甚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我自己那时候正在读穆时英①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他的口胃大有纠正的必要,然而他只晃一晃就不见了。大家纷纷告诉我他的劣迹,逃学,件逆,没志气。我比谁都气愤,附和着众人,如此激烈地低毁他,他们反而倒过来劝我了。
①穆时英(1902-1940),现代小说家,“新感觉派”代表人物之一。著有《南北极》、《公墓》等。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我父亲打了他一个嘴巴子。我大大地一震,把饭碗挡住了脸,眼泪往下直淌。我后母笑了起来道:“咦,你哭什么?又不是说你!你瞧,他没哭,你倒哭了!”我丢下了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去,闩上了门,无声地抽噎着,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涵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
谈女人   西方人称阴险刻薄的女人为“猫”。新近看到一本专门骂女人的英文小册子叫《猫》,内容并非是完全未经人道的,但是与女人有关的隽语散见各处,搜集起来颇不容易,不像这里集其大成。摘译一部分,读者看过之后总有几句话说,有的嗔,有的笑,有的觉得痛快,也有自命为公允的男子作“平心之论”,或是说“过激了一点”,或是说“对是对的,只适用于少数的女人,不过无论如何,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等等。总之,我从来没见过在这题目上无话可说的人。我自己当然也不外此例。我们先看了原文再讨论吧。
《猫》的作者无名氏在序文里预先郑重声明:“这里的话,并非说的是你,亲爱的读者——假使你是个男子,也并非说的是你的妻子、婶妹、女儿、祖母或岳母。”
他再三辩白他写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吃了女人的亏借以出气,但是他后来又承认是有点出气的作用,因为:“一个刚和太太吵过嘴的男子,上床之前读这本书,可以得到安慰。”
他道:“女人物质方面的构造实在太合理化了,精神方面未免稍差,那也是意想中的事,不能苛求。”
一个男子真正动了感情的时候,他的爱较女人的爱伟大得多。可是从另一方面现看,女人恨起一个人来,倒比男人持久得多。
女人与狗唯一的分别就是:狗不像女人一般地被宠坏了,它们不戴珠宝,而且——谢天谢地!——它们不会说话!
算到头来,每一个男子的钱总是花在某一个女人身上。
男人可以跟最下等的酒吧间女侍调情而不失身份——上流女人向那邮差遥遥掷一个飞吻都不行!
我们由此推断:男人不比女人,弯腰弯得再低些也不打紧,因为他不难重新直起腰来。
一般的说来,女性的生活不像男性的生活那么需要多种的兴奋剂,所以如果一个男子公余之暇,做点越轨的事来调剂他的疲乏、烦恼、未完成的壮志,他应当被原恕。
对于大多数的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男子喜欢爱女人,但是有时候他也喜欢她爱他。
如果你答应帮一个女人的忙,随便什么事她都肯替你做;但是如果你已经帮了她一个忙了,她就不忙着帮体的忙了。所以你应当时时刻刻答应帮不同的女人的忙,那么你多少能够得到一点酬报,一点好处——因为女人的报恩只有一种:预先的报恩。
由男子看来,也许这女人的衣服是美妙悦目的——但是由另一个女人看来,它不过是“一先令三便士一码”的货色,所以就谈不上美。
时间即是金钱,所以女人多花时间在镜子前面,就得多花钱在时装店里。
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男子夸耀他的胜利——女子夸耀她的退避。可是敌方之所以进攻,往往全是她自己招惹出来的。
女人不喜欢善良的男子,可是她们拿自己当做神速的感化院,一嫁了人之后,就以为丈夫立刻会变成圣人。
唯独男子有开口求婚的权利——只要这制度一天存在;婚姻就一天不能够成为公平交易;女人动不动便抬出来说当初她“允许了他的要求”,因而在争吵中占优势。为了这缘故,女人坚持应由男子求婚。
多数的女人非得“做下不对的事”,方才快乐。婚姻仿佛不够“不对”的。
女人往往忘记这一点:她们全部的教育无非是教她们意志坚强,抵抗外界的诱惑——但是她们耗费毕生的精力去挑拨外界的诱惑。
现代婚姻是一种保险,由女人发明的。
若是女人信口编了故事之后就可以抽版税,所有的女人全都发财了。
你向女人猛然提出一个问句,她的第一个回答大约是正史,第二个就是小说了。
女人往往和丈夫苦苦辩论,务必驳倒他,然而向第三者她又引用他的话,当做至理名言。可怜的丈夫……
女人与女人交朋友,不像男人与男人那么快。她们有较多的瞒人的事。
女人们真是幸运——外科医生无法解剖她们的良心。
女人品评男子,仅仅以他对她的待遇为依归,女人会说:“我不相信那人是凶手——他从来也没有谋杀过我!”
男人做错事,但是女人远兜远转地计划怎样做错事。
女人不大想到未来——同时也努力忘记她们的过去——所以天晓得她们到底有什么可想的!
女人开始经济节约的时候,多少“必要”的花费她可以省掉,委实可惊!
如果一个女人告诉了你一个秘密,千万别转告另一个女人——一定有别的女人告诉过她了。
无论什么事,你打算替一个女人做的,她认为理所当然。无论什么事你替她做的,她并不表示感谢。无论什么小事你志了做,她咒骂你。……家庭不是慈善机关。
多数的女人说话之前从来不想一想。男人想一想——就不说了!
若是她看书从来不看第二遍,因为她“知道里面的情节”了,这样的女人决不会成为一个好妻子。如果她只图新鲜,全然不顾及风格与韵致,那么过了些时,她摸清楚了丈夫的个性,他的弱点与怪僻处,她就嫌他沉闷无味,不复爱他了。
你的女人建造空中楼阁——如果它们不存在,那全得怪你!
叫一个女人说“我错了”,比男人说全套的绕口令还要难些。
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凡是说“女人怎样怎样”的话,多半是俏皮话。单图俏皮,意义的正确上不免要打个折扣,因为各人有各人的脾气,如何能够一概而论?但是比较上女人是可以一概而论的,因为天下人风俗习惯职业环境各不相同,而女人大半总是在户内持家看孩子,传统的生活典型既然只有一种,个人的习性虽不同也有限。因此,笼统地说“女人怎样怎样”,比说“男人怎样怎样”要有把握些。
记得我们学校里有过一个非正式的辩论会,一经涉及男亥问题,大家全都忘了原先的题目是什么,单单集中在这一点上,七嘴八舌,嬉笑怒骂,空气异常热烈。有一位女士以老新党的口吻佩佩谈到男子如何不公平,如何欺凌女子——这柔脆的,感情丰富的动物,利用她的情感来拘禁她,逼迫她作玩物,在生存竞争上女子之所以占下风全是因为机会不均等……在男女的论战中,女人永远是来这么一套。当时我忍不住要驳她,倒不是因为我专门喜欢做偏锋文章,实在是听厌了这一切。一九三0年间女学生们人手一册的《玲珑》杂志就是一面传授影星美容秘诀一面教导“美”了“容”的女子怎样严密防范男子的进攻,因为男子都是“心存不良”的,谈恋爱固然危险,便结婚也危险,因为结婚是恋爱的坟墓……
女人这些话我们耳熟能详,男人的话我们也听得太多了,无非骂女子十恶不赦,罄
竹难书,惟为民族生存计,不能赶尽杀绝。
两方面各执一词,表面上看来未尝不是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女人的确是小性儿,矫情,作伪,眼光如豆,狐媚子,(正经女人虽然痛恨荡妇,其实若有机会扮个妖妇的角色的话,没有一个不跃跃欲试的。)聪明的女人对于这些批评并不加辩护,可是返本归原,归罪于男子。在上古时代,女人因为体力不济,屈服在男子的拳头下,几千年来始终受支配,因为适应环境,养成了所谓妄妇之道。女子的劣根性是男子一手造成的,男子还抱怨些什么呢?
女人的缺点全是环境所致,然则近代和男子一般受了高等教育的女人何以常常使人失望,像她的祖母一样地多心,闹别扭呢?当然,几千年的积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只消假以时日……
可是把一切都怪在男子身上,也不是彻底的答复,似乎有不负责任的嫌疑。“不负责”也是男子久惯加在女人身上的一个形容词。《猫》的作者说。
有一位名高望重的教授曾经告诉我一打的理由,为什么我不应当把女人看得太严重。这一直使我烦恼着,因为她们总把自己看得很严重,最恨人家把她们当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假如像这位教授说的,不应当把她们看得太严重,而她们自己又不抄心做“甜蜜的,不负责任的小东西”,那到底该怎样呢?
她们要人家把她们看得很严重,但是她们做下点严重的错事的时候,她们又希望你说“她不过是个不负责任的小东西。”
女人当初之所以被征服,成为父系宗法社会的奴隶。是因为体力比不上男子。但是男子的体力也比不上豺狼虎豹,何以在物竟天择的过程中不曾为禽兽所屈服呢?可见得单怪别人是不行的。
名小说家爱尔德斯?赫胥黎①在《针锋相对》一书中说:“是何等样人,就会遇见何等样事。”《针锋相对》里面写一个年轻妻子玛格丽,她是一个讨打的,天生的可怜人。她丈夫本是一个相当驯良的丈夫,然而到底不得不辜负了她,和一个交际花发生了关系。玛格丽终于成为呼天抢地的伤心人了。
①爱尔德斯?郝胃黎,通译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Huxley,1894-1963),英国作家,晚年入籍美国。
诚然,社会的进展是大得不可思议的,非个人所能控制,身当其冲者根本不知其所以然。但是追溯到某一阶段,总免不了有些主动的成分在内。像目前世界大局,人类逐步进化到竞争剧烈的机械化商业文明,造成了非打不可的局面,虽然奔走呼号闹着“不要打,打不得”,也还是惶惑地一个个被牵进去了。的确是没有法子,但也不能说是不怪人类自己。
有人说,男子统治世界,成绩很糟,不如让位给女人,准可以一新耳目。这话乍听很像是病急乱投医。如果是君主政治,武则天是个英主,庸太宗也是个英主,碰上个把好皇帝,不拘男女,一样天下太平。君主政治的毛病就在好皇帝太难得。若是民主政治呢,大多数的女人的自治能力水准较男子更低。而且国际间闹是非,本来就有点像老妈子吵架,再换了货真价实的女人,更是不堪设想。
叫女人来治国平天下,虽然是“做戏无法,请个菩萨”,这荒唐的建议却也有它的科学上的根据。曾经有人预言,这一次世界大战如果摧毁我们的文明到不能恢复原状的地步,下一期的新生的文化将要着落在黑种人身上,因为黄白种人在过去已经各有建树,唯有黑种人天真未凿,精力未耗,未来的大时代里恐怕要轮到他们来做主角。说这样话的,并非故作惊人之论。高度的文明,高度的训练与压抑,的确足以所伤元气。女人常常被斥为野蛮,原始性。人类驯服了飞禽走兽,独独不能彻底驯服女人。几千年来女人始终处于教化之外,焉知她们不在那里培养元气,徐图大举?
女权社会有一样好处——女人比男人较富于择偶的常识,这一点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学问,却与人类前途的休戚大大有关。男子挑选妻房,纯粹以貌取人。面貌体格在优生学上也是不可不讲究的。女人择夫,何尝不留心到相貌,只是不似男子那么偏颇,同时也注意到智慧健康谈吐风度自给的力量等项,相貌倒列在次要。有人说今社会的症结全在男子之不会挑拣老婆,以至于儿女没有家教,子孙每况愈下。那是过甚其词,可是这一点我们得承认,非得要所有的婚姻全由女子主动,我们才有希望产生一种超人的民族。
“超人”这名词,自经尼采提出,常常有人引用,在尼采之前,古代寓言中也可以发现同类的理想。说也奇怪,我们想象中的超人永远是个男人。为什么呢?大约是因为超人的文明是较我们的文明更进一步的造就,而我们的文明是男子的文明。还有一层:超人是纯粹理想的结晶,而“超等女人”则不难于实际中求得。在任何文化阶段中,女人还是女人。男子偏于某一方面的发展,而女人是最普遍的,基本的,代表四季循环,土地,生老病死,饮食繁殖。女人把人类飞越太空的灵智拴在踏实的根桩上。
即在此时此地我们也可以找到完美的女人。完美的男人就稀有,因为我们根本不知道怎样的男子可以算做完美。功利主义者有他们的理想,老庄的信徒有他们的理想,国社党员也有他们的理想。似乎他们各有各的不足处——那是我们对于“完美的男子”期望过深的缘故。
女人的活动范围有限,所以完美的女人比完美的男人更完美。同时,一个坏女人往往比一个坏男人坏得更彻底。事实是如此。有些生意人完全不顾商业道德而私生活无懈可击。反之,对女人没良心的人尽有在他方面认真尽职的。而一个恶毒的女人就恶得无孔不入。
超人是男性的,神却带有女性的成分,超人与神不同。超人是进取的,是一种生存的目标。神是广大的同情,慈悲,了解,安息。像大部分所谓知识份子一样。我也是很愿意相信宗教而不能够相信,如果有这么一天我获得了信仰,大约信的就是奥涅尔①
《大神勃朗》一剧中的地母娘娘。
①奥涅尔,通译奥尼乐(EugeneO'Neill,1888-1953),美国戏剧家,193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大神勃朗》是我所知道的感人最深的一出戏。读了又读,读到第三四遍还使人心酸泪落。奥涅尔以印象派笔法勾出的“地母”是一个妓女,“一个强壮、安静、肉感,黄头发的女人,二十岁左右,皮肤鲜洁健康,乳房丰满,胯骨宽大。她的动作迟慢,踏实,懒洋洋地像一头兽。她的大眼睛像做梦一般反映出深沉的天性的骚动。她嚼着口香糖,像一条神圣的牛,忘却了时间,有它自身的永生的目的。”
她说话的口吻粗鄙而热诚:“我替你们难过,你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狗娘养的——我简直想光着身子跑到街上去,爱你们这一大堆人,爱死你们,仿佛我给你们带了一种新的麻醉剂来,使你们永远忘记了所有的一切(歪扭地微笑着)。但是他们看不见我,就像他们看不见彼此一样。而且没有我的帮助他们也继续地往前走,继续地死去。”
人死了,葬在地里。地母安慰垂死者:“你睡着了之后,我来替你盖被。”
为人在世,总得戴个假面具,她替垂死者除下面具来,说:“你不能戴着它上床。要睡觉,非得独自去。”
这里且摘译一段对白:
勃朗(紧紧靠在她身上,感激地)土地是温暖的。
地母(安慰地,双目直视如同一个偶像)嘘!嘘!(叫他不要做声)睡觉罢。
勃朗是,母亲。……等我醒的时候……?
地母太阳又要出来了。
勃朗出来审判活人与死人!(恐惧)我不要公平的审判。我要爱。
地母只有爱。
勃朗谢谢你,母亲。
人死了,地母向自己说:
“生孩子有什么用?有什么用?生出死亡来?”
她又说:
“春天总是回来了,带着生命!总是回来了!总是,总是,永远又来了!——又是春天!——又是生命!——夏天、秋天、死亡,又是和平!(痛切的忧伤)可总是,总是,总又是恋爱与怀胎与生产的痛苦——又是春天带着不能忍受的生命之杯(换了痛切的欢欣),带着那光荣燃烧的生命的皇冠!”(她站着,像大地的偶像,眼睛凝视着莽莽乾坤。)
这才是女神。“翩若惊鸿,宛若游龙”的洛神不过是个古装美女,世俗所供的观音不过是古装美女赤了脚,半裸的高大肥硕的希腊石像不过是女运动家,金发的圣母不过是个俏奶妈,当众喂了一千余年的奶。
再往下说,要牵人宗教论争的危险的游涡了,和男女论争一样的激烈,但比较无味。还是趁早打住。
女人纵有千般不是,女人的精神里面却有一点“地母”的根芽。可爱的女人实在是真可爱。在某种范围内,可爱的人品与风韵是可以用人工培养出来的,世界各国不同样的淑女教育全是以此为目标,虽然每每歪曲了原意,造成像《猫》这本书里的太太小姐,也还是可原怒。
女人取悦于人的方法有许多种。单单看中她的身体的人,失去许多可珍贵的生活情趣。
以美好的身体取悦于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职业,也是极普遍的妇女职业,为了谋生而结婚的女人全可以归在这一项下。这也无庸讳言——有美的身体,以身体悦人;有美的思想,以思想悦人,其实也没有多大分别。
中国的日夜   去年秋冬之交我天天去买菜。有两趟买菜回来竟做出一首诗,使我自己非常诧异而且快乐。一次是看见路上洋梧桐的落叶,极慢极慢地掉下一片来,那姿势从容得奇怪。我立定了看它,然而等不及它到地我就又往前走了,免得老站在那里像是发呆。走走又回过头去看了个究竟。以后就写了这个——
落时的爱
大的黄叶子朝下掉;
慢慢的,它经过风,
经过淡青的天,
经过天的刀光,
黄灰楼房的尘梦。
下来到半路上,
看得出它是要,
去吻它的影子。
地上它的影子,
迎上来迎上来,
又像是往斜里飘。
叶子尽着慢着,
装出中年的漠然,
但是,一到地,
金焦的手掌
小心覆着个小黑影
如同捉蟋蟀——
“唔,在这儿了!”
秋阳里的
水门汀地上,
静静睡在一起,
它和它的爱。
又一次我到小菜场去,已经是冬天了。太阳煌煌的,然而空气里有一种清湿的气味,如同晾在竹竿上成阵的衣裳。地下摇摇摆摆走着的两个小孩子,棉袍的花色相仿,一个像碎切脆菜,一个像酱菜,各人都是胸前自小而大一片深暗的油渍,像关公额下盛胡须的锦囊。又有个抱在手里的小孩,穿着桃红假哗叽的棉袍,那珍贵的颜色在一冬日积月累的黑腻污秽里真是双手捧出来的,看了叫人心痛,穿脏了也还是污泥里的莲花。至于蓝布的蓝,那是中国的“国色”。不过街上一般人穿的蓝布衫大都经过补缀,深深浅浅,都像雨洗出来的,青翠醒目。我们中国本来是补钉的国家,连天都是女娟补过的。
一个卖桔子的把担子歇在马路边上,抱着胳膊闲看景致,扁圆脸上的大眼睛黑白分明。但是,忽然——我已经走过他面前了,忽然他把脸一扬,绽开极大的嘴,朝天唱将起来:“一百只洋买两只!一百只洋两只买刚!伙姬!一百只洋贱末贱咧!”这歌声我在楼上常常听见的,但还是吓了一跳,不大能够相信就是从他嘴里出来的,因为声音极大,而前一秒钟他还是在那里静静眺望着一切的。现在他仰着头,面如满月,笑嘻嘻张开大口呛喝着,完全像SAPAJOU漫画里的中国人。外国人画出的中国人总是乐天的,狡猾可爱的苦哈哈,使人乐于给他骗两个钱去的。那种愉快的空气想起来真叫人伤心。
有个道士沿街化缘,穿一件黄黄的黑布道拖,头顶心梳的一个灰扑扑的小髻,很像摩登女人的两个小鬈叠在一起。黄脸上的细眼睛与头发同时一把拉了上去,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的脸相。看不出他有多大年纪,但是因为营养不足,身材又高又瘦,永远是十七八岁抽长条子的摸样。他斜斜握着一个竹简,“托——托——”敲着,也是一种钟摆,可是计算的是另一种时间,仿佛荒山古庙里的一寸寸斜阳。时间与空间一样,也有它的值钱地段,也有大片的荒芜。不要说“寸金难买”了,多少人想为一口苦饭卖掉一生的光阴还没人要。(连来生也肯卖——那是子孙后裔的前途。)这道士现在带着他们一钱不值的过剩的时间,来到这高速度的大城市里。周围许多续纷的广告牌、店铺,汽车喇叭嘟嘟响;他是古时候传奇故事里那个做黄梁梦的人,不过他单只睡了一觉起来了,并没
有做那么个梦——更有一种悯然。……那道士走到一个五金店门前倒身下拜,当然人家没有钱给他,他也目中无人似的,茫茫地磕了个头就算了。自爬起来,“托——托——”敲着,过渡到隔壁的烟纸店门首,复又“跪倒在地埃尘”,歪垂着一颗头,动作是黑色的淤流,像一朵黑菊花徐徐开了。看着他,好像这个世界的尘埃真是越积越深了,非但灰了心,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一捏就粉粉碎,成了灰。我很觉得震动,再一想,老这么跟在他后面看着,或者要来向我捐钱了——这才三脚两步走开了。
从菜场回来的一个女佣,菜篮里一团银白的粉丝,像个蓬头老妇人的髻。又有个女人很满意地端端正正捧着个朱漆盘子,里面矗立着一堆寿面,巧妙地有层次地招叠悬挂;顶上的一撮子面用个桃红小纸条一束,如同小女孩头上扎的红线把根。淡米色的头发披垂下来,一茎一茎粗得像小蛇。
又有个小女孩拎着个有盖的锅走过,那锅两边两只绊子里穿进一根蓝布条,便于提携。很宽的一条二蓝布带子,看着有点脏相,可是更觉得这个锅是同她有切身关系的,“心连手,手连心”。
肉店里学徒的一双手已经冻得非常大了,橐橐拿刀剁着肉,猛一看就像在那里剁着红肿的手指。柜台外面来了个女人,是个衰年的娟妓吧,现在是老鸨,或是合伙做生意的娘姨。头发依旧烫得蓬蓬松松撂向耳后,脸上有眉目校好的遗迹,现在也不疤不麻,不知怎么有点凸凹不平,犹犹疑疑的。她口镶金牙,黑绸皮袍卷起了袖口,袖口的羊皮因为旧的缘故,一丝一丝胶为一瓣一瓣,纷被着如同白色的磅蟹菊。她要买半斤肉,学徒忙着切他的肉丝,也不知他是没听见还是不答理。她脸上现出不确定的笑容,在门外立了一会,翘起两只手,显排她袖口的羊皮,指头上两只金戒指,指甲上斑驳的红蔻丹。
肉店老板娘坐在八仙桌旁边,向一个乡下上来的亲戚宣讲小姑的劣迹。她两手抄在口袋里,太紧的棉袍与蓝布罩袍把她像五花大绑似地绑了起来;她挣扎着,头往前伸,瞪着一双麻黄眼睛,但是在本埠新闻里她还可以是个“略具姿首”的少妇。“噢!阿哥格就是伊个!阿哥屋里就是伊屋里——从前格能讲末哉,现在算啥?”她那口气不是控诉也不是指斥,她眼睛里也并没有那亲戚,只是仇深似海;如同面前展开了一个大海似的,她眼睛里是那样的茫茫的无望。一次一次她提高了喉咙,发声喊,都仿佛是向海里吐口痰,明知元济于事。那亲戚衔着旱烟管,穿短打,一只脚踏在长板凳上;他也这样劝她:“格仔闲话倒也(要勿)去讲伊(口老)……”然而她紧接着还是恨一声:“噢!依阿哥囤两块肉皮依也搭伊去卖卖脱!”她把下巴举起来向墙上一指;板壁高处,钉着几
枚钉,现在只有件蓝布围裙挂在那里。
再过去一家店面,无线电里媚媚唱着申曲,也是同样的人情人理有来有去的家常是非。先是个女人在那里发言,然后一个男子高亢流利地接口唱出这一串:“想我年纪大来岁数增,三长两短命归阴,抱头送终有啥人?”我真喜欢听,耳朵如鱼得水,在那音乐里翅棚游着。街道转了个弯,突然荒凉起来。迎面一带红墙,红砖上漆出来姥姥大的四个蓝团白字,是一个小学校。校园里高高生长着许多萧条的白色大树;背后的莹白的天,将微歌的树干映成了淡绿的。
中曲还在那里唱着,可是词句再也听不清了。我想起在一个唱本上看到的开篇:“谯楼初鼓定天下——隐隐谯楼二鼓敲……谯楼三鼓更凄凉……”第一旬口气很大,我非常喜欢那壮丽的景象,汉庸一路传下来的中国,万家灯火,在更鼓声中渐渐静了下来。
我拿着个网袋,里面瓶瓶罐罐,两只洋瓷盖碗里的豆腐与甜面酱都不能够让它倾侧,一大棵黄芽菜又得侧着点,不给它压碎了底下的鸡蛋;扶着挽着,吃力得很。冬天的阳光虽然微弱,正当午时,而且我路走得多,晒得久了,日光像个黄蜂在头上嗡嗡转,营营扰扰的,竟使人痒刺刺地出了汗。我真快乐我是走在中国的太阳底下。我也喜欢觉得手与脚都是年青有气力的。而这一切都是连在一起的,不知为什么。快乐的时候,无线电的声音,街上的颜色,仿佛我也都有份;即使忧愁沉淀下去也是中国的泥沙。总之,到底是中国。回家来,来不及地把莱蔬往厨房里一堆,就坐在书桌前。我从来没有这么快地写出东西来过,所以简直心惊胆战。涂改之后成为这样:——
中国的日夜
我的路
走在我自己的国土。
乱纷纷都是自己人:
补了又补,连了又连的
补钉的彩云的人民。
我的人民,
我的青春,
我真高兴晒着太阳去买回来
沉重累赘的一日三餐。
谯楼初鼓定天下;
安民心,
嘈嘈的烦冤的人声下沉。
沉到底。……
中国,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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