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有四兄弟年幼时由于家境贫苦,父母无奈将他们卖给富贵人家当童仆,以求温饱。
他们长大后,个个勤奋节俭赎出卖身契回到家乡,合力盖起房舍并各娶妻成家。这时,他们已理解当日父母之苦心故争相供养父母,以示不忘养育之恩。开始认定每家供养一月。
后来,贤惠孝顺的妯娌们认为隔三个月才能轮到供养时间太长了故改为每家供养一日。以后又改为自老大起每人供养一餐.依次排下每隔五天,全家四房老少合聚一起,共烹佳肴,奉养父母。
席上子孙、儿媳争相端菜敬酒百般孝顺真是合家欢乐乐陶陶,二位老人安享天年。福寿近百岁无病而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