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银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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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声
张爱玲每次都要想一想,想到后来还是和上次相同的回答:“软的,容易消化的,奶油的。”
心腹话 “夜深闻私语,月落如金盆。”那时候所说的,不是心腹话也是心腹话了罢?我不预备装模作样把我这里所要说的当做郑重的秘密,但是这篇文章因为是被编辑先生催逼着,仓促中写就的,所以有些急不择言了,所写的都是不必去想它,永远在那里的,可以说是下意识的一部分背景。就当它是在一个“月落如金盆”的夜晚,有人嘁嘁切切絮絮叨叨告诉你听的罢!
今天早上房东派了人来测量公寓里热水汀管子的长度,大约是想拆下来去卖。我姑姑不由的感慨系之,说现在的人起的都是下流的念头,只顾一时,这就是乱世。
乱世的人,得过且过,没有真的家。然而我对于我姑姑的家却有一种天长地久的感觉。我姑姑与我母亲同住多年,虽搬过几次家,而且这些时我母亲不在上海,单剩下我姑姑,她的家对于我一直是一个精致完全的体系,无论如何不能让它稍有毁损。前天我打碎了桌面上的一块玻璃,照样赔一块要六百元,而我这两天刚巧破产,但还是急急的把木匠找了来。近来不知为什么特别有打破东西的倾向。(杯盘碗匙向来不算数,偶尔我姑姑砸了个把茶杯,我总是很高兴地说:“轮到姑姑砸了!”)上次急于到阳台上收衣裳,推玻璃门推不开,把膝盖在门上一抵,豁朗一声,一块玻璃粉粉碎了,膝盖上只擦破一点皮,可是流下血来,直溅到脚面上,擦上红药水,红药水循着血痕一路流下去,仿佛吃了大刀王五的一刀似的。给我姑姑看,她弯下腰去,匆匆一瞥,知道不致命,就关切地问起玻璃,我又去配了一块。
因为现在的家于它的本身是细密完全的,而我只是在里面撞来撞去打碎东西,而真的家应当是合身的,随着我生长的,我想起我从前的家了。
第一个家在天津。我是生在上海的,两岁的时候搬到北方去。北京也去过,只记得被佣人抱来抱去,用手去揪她颈项上松软的皮——她年纪逐渐大起来,颈上的皮逐渐下垂;探手到她颔下,渐渐有不同的感觉了。小时候我脾气很坏,不耐烦起来便抓得她满脸的血痕。她姓何,叫“何干”。不知是那里的方言,我们称老妈子为什么干什么干。何干很像现在时髦的笔名:“何若”,“何之”,“何心”。有一本萧伯纳的戏:《心碎的屋》,是我父亲当初买的。空白上留有他的英文题识:
“天津,华北。
一九二六。三十二号路六十一号。
提摩太·C·张·”
我向来觉得在书上郑重地留下姓氏,注明年月,地址,是近于罗唆无聊,但是新近发现这本书上的几行字,却很喜欢,因为有一种春日迟迟的空气,像我们在天津的家。
院子里有个秋千架,一个高大的丫头,额上有个疤,因而被我唤做“疤丫丫”的,某次荡秋千荡到最高处,唿地翻了过去,后院子里养着鸡。夏天中午我穿着白地小红桃子纱短衫,红袴子,坐在板凳上,喝完满满一碗淡绿色,涩而微甜的六一散,看一本谜语书,唱出来,“小小狗,走一步,咬一口。”谜底是剪刀。还有一本是儿歌选,其中有一首描写最理想的半村半郭的隐居生活,只记得一句“桃枝桃叶作偏房”,似乎不大像儿童的口吻了。
天井的一角架着个青石砧,有个通文墨,胸怀大志的男底下人时常用毛笔蘸了水在那上面练习写大字。这人瘦小清秀,讲三国志演义给我听,我喜欢他,替他取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名字叫“毛物”。毛物的两个弟弟就叫“二毛物”“三毛物”。毛物的妻叫“毛物新娘子”,简称“毛娘”。毛娘生着红扑扑的鹅蛋脸,水眼睛,一肚子“孟丽君女扮男装中状元”,是非常可爱的然而心计很深的女人,疤丫丫后来嫁了三毛物,很受毛娘的欺负。当然我那时候不懂这些,只知道他们是可爱的一家。他们是南京人,因此我对南京的小户人家一直有一种与事实不符的明丽丰足的感觉。久后他们脱离我们家,开了个杂货铺子,女佣领了我和弟弟去照顾他们的生意,努力地买了几只劣质的彩花热水瓶,在店堂楼上吃了茶,和玻璃罐里的糖果,还是有一种丰足的感觉。然而他们的店终于蚀了本,境况极窘。毛物的母亲又怪两个媳妇都不给她添孙子,毛娘背地里抱怨说谁教两对夫妇睡在一间房里,虽然床上有帐子。
领我弟弟的女佣唤做“张干”,裹着小脚,伶俐要强,处处占先。领我的“何干”,因为带的是个女孩子,自觉心虚,凡事都让着她。我不能忍耐她的重男轻女的论调,常常和她争起来,她就说:“你这个脾气只好住独家村!希望你将来嫁得远远的——弟弟也不要你回来!”她能够从抓筷子的手指的地位上预卜我将来的命运,说:“筷子抓得近,嫁得远。”我连忙把手指移到筷子的上端去,说:“抓得远呢?”她道:“抓得远当然嫁得远。”气得我说不出话来。张干使我很早地想到男女平等的问题,我要锐意图强,务必要胜过我弟弟。
我弟弟实在不争气,因为多病,必须扣着吃,因此非常的馋,看见人嘴里动着便叫人张开嘴让他看看嘴里可有什么。病在床上,闹着要吃松子糖——松子仁舂成粉,掺入冰糖屑——人们把糖里加了黄连汁,喂给他,使他断念,他大哭,把只拳头完全塞到嘴里去,仍然要。于是他们又在拳头上擦了黄连汁。他吮着拳头,哭得更掺了。
松子糖装在金耳的小花磁罐里。旁边有黄红的蟠桃式磁缸,里面是痱子粉。下午的阳光照到那磨白了的旧梳妆台上。有一次张干买了个柿子放在抽屉里,因为太生了,先收在那里。隔两天我就去开抽屉看看,渐渐疑心张干是否忘了它的存在,然而不能问她,由于一种奇异的自尊心。日子久了,柿子烂成一泡水。我十分惋惜,所以至今还记得。
最初的家里没有我母亲这个人,也不感到任何缺陷,因为她很早就不在那里了。有她的时候,我记得每天早上女佣把我抱到她床上去,是铜床,我爬在方格子青锦被上,跟着她不知所云地背唐诗。她才醒过来总是不甚快乐的,和我玩了许久方才高兴起来。我开始认字块,就是伏在床边上,每天下午认两个字之后,可以吃两块绿豆糕。
后来我父亲在外面娶了姨奶奶,他要带我到小公馆去玩,抱着我走到后门口,我一定不肯去,拚命扳住了门,双脚乱踢,他气得把我横过来打了几下,终于抱去了。到了那边,我又很随和地吃了许多糖。小公馆里有红木家具,云母石心子的雕花圆桌上放着高脚银碟子,而且姨奶奶敷衍得我很好。
我母亲和我姑姑一同出洋去,上船的那天她伏在竹床上痛哭,绿衣绿裙上面钉有抽搐发光的小片子。佣人几次来催说已经到了时候了,她像是没听见,他们不敢开口了,把我推上前去,叫我说:“婶婶,时候不早了。”(我算是过继给另一房的,所以称叔叔婶婶。)她不理我,只是哭。她睡在那里像船舱的玻璃上反映的海,绿色的小薄片,然而有海洋的无穷尽的颠波悲恸。
我站在竹床前面看着她,有点手足无措,他们又没有教给我别的话,幸而佣人把我牵走了。
母亲去了之后,姨奶奶搬了进来。家里很热闹,时常有宴会,叫条子。我躲在帘子背后偷看,尤其注意同坐在一张沙发椅上的十六七岁的两姊妹,打着前溜海,穿着一样的玉色袄裤,雪白的偎倚着,像生在一起似的。
姨奶奶不喜欢我弟弟,因此一力抬举我,每天晚上带我到起士林去看跳舞。我坐在桌子边。面前的蛋糕上的白奶油高齐眉毛,然而我把那一块全吃了,在那微红的黄昏里渐渐盹着,照例到三四点钟,背在佣人背上回家。
家里给弟弟和我请了先生,是私塾制度,一天读到晚,在傍晚的窗前摇摆着身子。读到“太王事獯于,”把它改为“太王嗜熏鱼”方才记住了。那一个时期,我时常为了背不出书而烦恼,大约是因为年初一早上哭过了,所以一年哭到头。——年初一我预先嘱咐阿妈天明就叫我起来看他们迎新年,谁知他们怕我熬夜辛苦了,让我多睡一会,醒来时鞭炮已经放过了。我觉得一切的繁华热闹都已经成了过去,我没有份了,躺在床上哭了又哭,不肯起来,最后被拉了起来。坐在小藤椅上,人家替我穿上新鞋的时候,还是哭——即使穿上新鞋也赶不上了。
姨奶奶住在楼下一间阴暗杂乱的大房里,我难得进去,立在父亲烟炕前背书。姨奶奶也识字,教她自己的一个侄儿读“池中鱼,游来游去”,恣意打他,他的一张脸常常肿得眼睛都睁不开。她把我父亲也打了,用痰盂砸破他的头。于是族里有人出面说话,逼着她走路。我坐在楼上的窗台上,看见大门里缓缓出来两辆塌车,都是她带走的银器家生。仆人们都说:“这下子好了!”
我八岁那年到上海来,坐船经过黑水洋绿水洋,仿佛的确是黑的漆黑,绿的碧绿,虽然从来没在书里看到海的礼赞,也有一种快心的感觉。睡在船舱里读着早已读过多次的《西游记》,《西游记》里只有高山与红热的尘沙。
到上海,坐在马车上,我是非常侉气而快乐的,粉红地子的洋纱衫裤上飞着蓝蝴蝶。我们住着很小的石库门房子,红油板壁。对于我,那也有一种紧紧的朱红的快乐。
然而我父亲那时候打了过度的吗啡针,离死很近了。他独自坐在阳台上,头上搭一块湿手巾,两目直视,檐前挂下了牛筋绳索那样的粗而白的雨。哗哗下着雨,听不清楚他嘴里喃喃说些什么,我很害怕了。
女佣告诉我应当高兴,母亲要回来了。母亲回来的那一天我吵着要穿上我认为最俏皮的小红袄,可是她看见我第一句话就说:“怎么给她穿这样小的衣服?”不久我就做了新衣,一切都不同了。我父亲痛悔前非,被送到医院里去。我们搬到一所花园洋房里,有狗,有花,有童话书,家里陡然添了许多蕴藉华美的亲戚朋友。我母亲和一个胖伯母并坐在钢琴凳上模仿一出电影里的恋爱表演,我坐在地上看着,大笑起来,在狼皮褥子上滚来滚去。
我写信给天津的一个玩伴,描写我们的新屋,写了三张信纸,还画了图样。没得到回信——那样的粗俗的夸耀,任是谁也要讨厌罢?家里的一切我都认为是美的顶巅。蓝椅套配着旧的玫瑰红地毯,其实是不甚谐和的,然而我喜欢它,连带的也喜欢英国了,因为英格兰三个字使我想起蓝天下的小红房子,而法兰西是微雨的青色,像浴室的磁砖,沾着生发油的香,母亲告诉我英国是常常下雨的,法国是晴朗的,可是我没法矫正我最初的印象。
我母亲还告诉我画图的背景最得避忌红色,背景看上去应当有相当的距离,红的背景总觉得近在眼前,但是我和弟弟的卧室墙壁就是那没有距离的橙红色,是我选择的,而且我画小人也喜欢给画上红的墙,温暖而亲近。
画图之外我还弹钢琴,学英文,大约生平只有这一个时期是具有洋式淑女的风度的。此外还充满了优裕的感伤,看到书里夹的一朵花,听我母亲说起它的历史,竟掉下泪来。我母亲见了就向我弟弟说:“你看姊姊不是为了吃不到糖而哭的!”我被夸奖着,一高兴,眼泪也干了,很不好意思。《小说月报》上正登着老舍的《二马》,杂志每月寄到了,我母亲坐在抽水马桶上看,一面笑,一面读出来,我靠在门框上笑。所以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二马》,虽然老舍后来的《离婚》《火车》全比《二马》好得多。
我父亲把病治好之后,又反悔起来,不拿出生活费,要我母亲贴钱,想把她的钱逼光了,那时她要走也走不掉了。他们剧烈地争吵着,吓慌了的仆人们把小孩拉了出去,叫我们乖一点,少管闲事。我和弟弟在阳台上静静骑着三轮的小脚踏车,两人都不作声,晚春的阳台上,挂着绿竹帘子,满地密条的阳光。
父母终于协议离婚。姑姑和父亲一向也是意见不合的,因此和我母亲一同搬走了,父亲移家到一所弄堂房子里。(我父亲对于“衣食住”向来都不考究,单只注意到“行”,惟有在汽车上舍得花点钱。)他们的离婚,虽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我是表示赞成的,心里自然也惆怅,因为那红的蓝的家无法维持下去了。幸而条约上写明了我可以常去看母亲。在她的公寓里第一次见到生在地上的瓷砖沿盆和煤气炉子,我非常高兴,觉得安慰了。
不久我母亲动身到法国去,我在学校里住读,她来看我,我没有任何惜别的表示,她也像是很高兴,事情可以这样光滑无痕迹地度过,一点麻烦也没有,可是我知道她在那里想:“下一代的人,心真狠呀!”一直等她出了校门,我在校园里隔着高大的松杉远远望着那关闭了的红铁门,还是漠然,但渐渐地觉到这种情形下眼泪的需要,于是眼泪来了,在寒风中大声抽噎着,哭给自己看。
母亲走了,但是姑姑的家里留有母亲的空气,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有些我所不大明白的可爱的人来来去去。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切,不论是精神上还是物质上的,都在这里了。因此对于我,精神上与物质上的善,向来是打成一片的,不是像一般青年所想的那样灵肉对立,时时要起冲突,需要痛苦的牺牲。
另一方面有我父亲的家,那里什么我都看不起,鸦片,教我弟弟做《汉高祖论》的老先生,章回小说,懒洋洋灰扑扑地活下去。像拜火教的波斯人,我把世界强行分作两半,光明与黑暗,善与恶,神与魔。属于我父亲这一边的必定是不好的,虽然有时候我也喜欢。我喜欢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屋里乱摊着小报,(直到现在,大叠的小报仍然给我一种回家的感觉)看着小报,和我父亲谈谈亲戚间的笑话——我知道他是寂寞的,在寂寞的时候他喜欢我。父亲的房间里永远是下午,在那里坐久了便觉得沉下去,沉下去。
在前进的一方面我有海阔天穷的计划,中学毕业后到英国去读大学,有一个时期我想学画卡通影片,尽量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我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我要穿最别致的衣服,周游世界,在上海自己有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
然而来了一件结结实实的,真的事。我父亲要结婚了。我姑姑初次告诉我这消息,是在夏夜的小阳台上。我哭了,因为看过太多的关于后母的小说,万万没想到会应在我身上。我只有一个迫切的感觉:无论如何不能让这件事发生。如果那女人就在眼前,伏在铁栏干上,我必定把她从阳台上推下去,一了百了。
我后母也吸鸦片。结了婚不久我们搬家搬到一所民初式样的老洋房里去,本是自己的产业,我就是在那房子里生的。房屋里有我们家的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整个的空气有点模糊。有太阳的地方使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凉。房屋的青黑的心子里是清醒的,有它自己的一个怪异的世界。而在阴阳交界的边缘,看得见阳光,听得见电车的铃与大减价的布店里一遍又一遍吹打着《苏三不要哭》,在那阳光里只有昏睡。
我住在学校里,很少回家,在家里虽然看到我弟弟与年老的“何干”受磨折,非常不平,但是因为实在难得回来,也客客气气敷衍过去了。我父亲对于我的作文很得意,曾经鼓励我学做诗。一共做过三首七绝,第二首咏《夏雨》,有两句经先生浓圈密点,所以我也认为很好了:“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第三首咏花木兰,太不像样,就没有兴致再学下去了。
中学毕业那年,母亲回国来,虽然我并没觉得我的态度有显著的改变,父亲却觉得了,对于他,这是不能忍受的,多少年来跟着他,被养活,被教育,心却在那一边。我把事情弄得更槽,用演说的方式向他提出留学的要求,而且吃吃艾艾,是非常坏的演说。他发脾气,说我受了人家的挑唆。我后母当场骂了出来,说:“你母亲离了婚还要干涉你们家的事。既然放不下这里,为甚么不回来?可惜迟了一步,回来只好做姨太太!”
沪战发生,我的事暂且搁下了。因为我们家邻近苏洲河,夜间听见炮声不能入睡,所以到我母亲处住了两个礼拜。回来那天,我后母问我:“怎样你走了也不在我跟前说一声?”我说我向父亲说过了。她说:“噢,对父亲说了!你眼睛里哪儿还有我呢?”她刷地打了我一个嘴巴,我本能地要还手,被两个老妈子赶过来拉住了。我后母一路锐叫着奔上楼去:“她打我!她打我!”在这一刹那间,一切都变得非常明晰,下着百叶窗的暗沉沉的餐室,饭已经开上桌了,没有金鱼的金鱼缸,白瓷缸上细细描出橙红的鱼藻。我父亲趿着拖鞋,拍达拍达冲下楼来。揪住我,拳足交加,吼道:“你还打人!你打人我就打你!今天非打死你不可!”我觉得我的头偏到这一边,又偏到那一边,无数次,耳朵也震聋了。我坐在地下,躺在地下了,他还揪住我的头发一阵踢。终于被人拉开。我心里一直很清楚,记起我母亲的话:“万一他打你,不要还手,不然,说出去总是你的错,”所以也没有想抵抗。他上楼去了,我立起来走到浴室里照镜子,看我身上的伤,脸上的红指印,预备立刻报巡捕房去。走到大门口,被看门的巡警拦住了说:“门锁着呢,钥匙在老爷那儿。”我试着撒泼,叫闹踢门,企图引起铁门外岗警的注意,但是不行,撒泼不是容易的事。我回到家里来,我父亲又炸了,把一只大花瓶向我头上掷来,稍微歪了一歪,飞了一房的碎瓷。他走了之后,何干向我哭,说:“你怎么会弄到这样的呢?”我这时候才觉得满腔冤屈,气涌如山地哭起来,抱着她哭了许久。然而她心里是怪我的,因为爱惜我,她替我胆小,怕我得罪了父亲,要苦一辈子,恐惧使她变得冷而硬。我独自在楼下的一间空房里呆了一整天,晚上就在红木炕床上睡了。
第二天,我姑姑来说情,我后母一见她便冷笑:“是来捉鸦片的么?”不等她开口我父亲便从烟铺上跳起来劈头打去,把姑姑也打伤了,进了医院,没有去报捕房,因为太丢我们家的面子。
我父亲扬言说要用手枪打死我。我暂时被监禁在空房里,我生在里面的这座房屋忽然变成生疏的了,像月光底下的,黑影中现出青白的粉墙,片面的,癫狂的。
Beverley Nichols有一句诗关于狂人的半明半昧:“在你的心中睡着月亮光,”我读到它就想到我们家楼板上的蓝色的月光,那静静地杀机。
我也知道我父亲决不能把我弄死,不过关几年,等我放出来的时候已经不是我了。数星期内我已经老了许多年。我把手紧紧捏着阳台上的木栏干,仿佛木头上可以榨出水来。头上是赫赫的蓝天,那时候的天是有声音的,因为满天的飞机。我希望有个炸弹掉在我们家,就同他们死在一起我也愿意。何干怕我逃走,再三叮嘱:“千万不可以走出这扇门呀!出去了就回不来了。”然而我还是想了许多脱逃的计划,《三剑客》《基度山恩仇记》一齐到脑子里来了。记得最清楚的是《九尾龟》里章秋谷的朋友有个恋人,用被单结成了绳子,从窗户里缒了出来。我这里没有临街的窗,惟有从花园里翻墙头出去。靠墙倒有一个鹅棚可以踏脚,但是更深人静的时候,惊动两只鹅,叫将起来,如何是好?
花园里养着呱呱追人啄人的大白鹅,唯一的树木是高大的白玉兰,开着极大的花,像污秽的白手帕,又像废纸,抛在那里,被遗忘了,大白花一年开到头。从来没有那样邋遢丧气的花。
正在筹划出路,我生了沉重的痢疾,差一点死了。我父亲不替我请医生,也没有药。病了半年,躺在床上看着秋冬的淡青的天,对面的门楼上挑起石灰的鹿角,底下累累两排小石菩萨——也不知道现在是哪一朝,哪一代……朦胧地生在这所房子里,也朦胧地死在这里么?死了就在园子里埋了。
然而就在这样想着的时候,我也倾全力听着大门每一次的开关,巡警咕滋咖滋抽出锈涩的门闩,然后呛啷啷一声巨响,打开了铁门。睡里梦里也听见这声音,还有通大门的一条煤屑路,脚步下沙子的吱吱叫。即使因为我病在床上他们疏了防,能够无声地溜出去么?
一等到我可以扶墙摸壁行走,我就预备逃。先向何干套口气打听了两个巡警换班的时候,隆冬的晚上,伏在窗子上用望远镜看清楚了黑路上没有人,挨着墙一步一步摸到铁门边,拔出门闩,开了门,把望远镜放在牛奶箱上,闪身出去。——当真立在人行道上了!没有风,只是阴历年左近的寂寂的冷,街灯下只看见一片寒灰,但是多么可亲的世界呵!我在街沿急急走着,每一脚踏在地上都是一个响亮的吻。而且我在距家不远的地方和一个黄包车夫讲起价钱来了——我真高兴我还没忘了怎样还价。真是发了疯呀!随时可以重新被抓进去。事过境迁,方才觉得那惊险中的滑稽。后来知道何干因为犯了和我同谋的嫌疑,大大的被带累。我后母把我一切的东西分着给了人,只当我死了。这是我那个家的结束。
我逃到母亲家,那年夏天我弟弟也跟着来了,带了一双报纸包着的篮球鞋,说他不回去了。我母亲解释给他听她的经济力量只能负担一个人的教养费,因此无法收留他。他哭了,我在旁边也哭了。后来他到底回去了,带着那双篮球鞋。
何干偷偷摸摸把我小时的一些玩具私运出来给我做纪念,内中有一把白象牙骨子淡绿鸵鸟毛扇扇,因为年代久了,一扇便掉毛,漫天飞着,使人咳呛下泪。至今回想到我弟弟来的那天,也还有类似的感觉。
我补书预备考伦敦大学。在父亲家里孤独惯了,骤然想学做人,而且是在窘境中做“淑女”,非常感到困难。同时看得出我母亲是为我牺牲了许多,而且一直在怀疑着我是否值得这些牺牲。我也怀疑着。常常我一个人在公寓的屋顶阳台上转来转去,西班牙式的白墙在蓝天上割出断然的条与块。仰脸向当头的烈日,我觉得我是赤裸裸的站在天底下了,被裁判着像一切的惶惑的未成年的人,因于过度的自夸与自鄙。这时候,母亲的家不复是柔和的了。
考进大学,但是因为战事,不能上英国去,改到香港,三年之后又因为战事,书没读完就回上海来。公寓里的家还好好的在那里,虽然我不是那么绝对地信仰它了,也还是可珍惜的。现在我寄住在旧梦里,在旧梦里做着新的梦。
写到这里,背上吹的风有点冷了,走去关上玻璃门,阳台上看见毛毛的黄月亮。
古代的夜里有更鼓,现在有卖馄饨的梆子,千年来无数人的梦的拍板:“托,托,托,托”——可爱又可哀的年月呵!
迟暮 多事的东风,又冉冉地来到人间,桃花支不住红艳的酡颜而醉倚在封姨的臂弯里,柳丝趁着风力,俯了腰肢,搔着行人的头发,成团的柳絮,好像春神足下坠下来的一朵朵轻云,结了队儿,模仿着二月间漫天六出轻清的雪,飞入了处处帘栊。细草芊芊的绿茵上,沾濡了清明的酒气,遗下了游人的屐痕车迹。一切都兴奋到了极点,大概有些狂乱了吧?——在这缤纷繁华目不暇接的春天!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干上;她的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她是时代的落伍者了,在青年的温馨的世界中,她的无形中已被摈弃了,她再没有这资格,心情,来追随那些站立时代前面的人们了!在甜梦初醒的时候,她所有的惟有空虚,怅惯;怅惘自己的黄金时代的遗失。
咳!苍苍者天,既已给与人们的生命,赋与人们创造社会的青红,怎么又吝啬地只给我们仅仅十余年最可贵的稍纵即逝的创造时代呢?这样看起来,反而是朝生暮死的蝴蝶为可羡了。它们在短短的一春里尽情的酣足的在花间飞舞,一旦春尽花残,便爽爽快快的殉着春光化去,好像它们一生只是为了酣舞与享乐而来的,倒要痛快些。像人类呢,青春如流水一般的长逝之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怎样度过?
她,不自觉地已经坠入了暮年人的园地里,当一种暗示发现时,使人如何的难堪!而且,电影似的人生,又怎样能挣扎?尤其是她,十年前痛恨老年人的她!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厂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以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颜,盛气,都渐渐的消磨去。她怕见旧时的挚友。她改变了容貌,气质,无非添加他们或她们的惊异和窃议罢了。为了躲避,才来到这幽僻的一隅,而花,鸟,风,日,还要逗引她愁烦。她开始诅咒这逼人太甚的春光了……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她心里千回百转的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自己的文章 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也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骖,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面,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安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说是妇人性。
文学史上素朴地歌咏人生的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斗争是动人的,因为它是强大的,而同时是酸楚的。斗争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谐,寻求着新的和谐。倘使为斗争而斗争,便缺少回味,写了出来也不能成为好的作品。我发觉许多作品里力的成份大于美的成份。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乏人性。悲壮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色,是一种强烈的对照。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因为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究竟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都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我相信,他们虽然不过是软弱的凡人,不及英雄的有力,但正是这些凡人比英雄更能代表这时代的总量。
这时代,旧的东西在崩坏,新的在滋长中。但在时代的高潮来到之前,斩钉截铁的事物不过是例外。人们只是感觉日常的一切都有点儿不对,不对到恐怖的程度。人是生活于一个时代里的,可是这时代却在影子似地沉没下去,人觉得自己是被抛弃了。为要证实自己的存在,抓住一点真实的,最基本的东西,不能不求助于古老的记忆,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过的记忆,这比了望将来要更明晰、亲切。于是他对于周围的现实发生了一种奇异的感觉,疑心这是个荒唐的,古代的世界,阴暗而明亮的。回忆与现实之间时时发现尴尬的不和谐,因而产生了郑重而轻微的骚动,认真而未有名目的斗争。
MichaelAngelo的一个未完工的石像,题名“黎明”的,只是一个粗糙的人形,面目都不清楚,却正是大气磅礴的,象征一个将要到的新时代。倘若现在也有那样的作品,自然是使人神往的,可是没有,也不能有,因为人们还不能挣脱时代的梦魇。
我写作的题材便是这么一个时代,我以为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是比较适宜的。我用这手法描写人类在一切时代之中生活下来的记忆,而以此给予周围的现实一个启示。我存着这个心,可不知道做得好做不好。一般所说“时代的纪念碑”那样的作品,我是写不出来的,也不打算尝试,因为现在似乎还没有这样集中的客观题材。我甚至只是写些男女间的小事情,我的作品里没有战争,也没有革命。我以为人在恋爱的时候,是比在战争或革命的时候更素朴,也更放恣的。战争与革命,由于事件本身的性质,往往要求才智比要求感情的支持更迫切,而描写战争与革命的作品也往往失败在技术的成份大于艺术的成份。和恋爱的放恣相比,战争是被驱使的,而革命则有时候多少有点强迫自己。真的革命与革命的战争,在情调上我想应当和恋爱是近亲,和恋爱一样是放恣的渗透于人生的全面,而对于自己是和谐。
我喜欢素朴,可是我只能从描写现代人的机智与装饰中去衬出人生的素朴的底子。因此我的文章容易被人看做过于华靡。但我以为用《旧约》那样单纯的写法是做不通的,托尔斯泰晚年就是被这个牺牲了。我也并不赞成唯美派。但我以为唯美派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美,而在于它的美没有底子。溪涧之水的浪花是轻佻的,但倘是海水,则看来虽似一般的微波粼粼,也仍然饱蓄着洪涛大浪的气象的。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但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只是我不把虚伪与真实写成强烈的对照,却是用参差的对照的手法写出现代人的虚伪之中有真实,浮华之中有素朴,因此容易被人看做我是有所耽溺,流连忘返了。虽然如此,我还是保持我的作风,只是自己惭愧写得不到家,而我也不过是一个文学的习作者。
我的作品,旧派的人看了觉得还轻松,可是嫌它不够舒服。新派的人看了觉得还有些意思,可是嫌它不够严肃。但我只能做到这样,而且自信也并非折衷派。我只求自己能够写得真实些。
还有,因为我用的是参差的对照的写法,不喜欢采取善与恶,灵与肉的斩钉截铁的冲突那种古典的写法,所以我的作品有时候欠分明。但我以为,文学的主题论或者是可以改进一下。写小说应当是个故事,让故事自身去说明,比拟定了主题去编故事要好些。许多留到现在的伟大作品,原来的主题往往不再被读者注意,因为事过境迁之后,原来的主题早已不使我们感觉兴趣,倒是随时从故事本身发现了新的启示,使那作品成为永生的。就说《战争与和平》吧,托尔斯泰原来是想归结到当时流行的一种宗教团体的人生态度的,结果却是故事自身的展开战胜了预定的主题。这作品修改七次之多,每次修改都使预定的主题受到了惩罚。终于剩下来的主题只占插话的地位,而且是全书中安放得最不舒服的部分,但也没有新的主题去代替它。因此写成之后,托尔斯泰自己还觉得若有所失。和《复活》比较,《战争与和平》的主题果然是很模糊的,但后者仍然是更伟大的作品。至今我们读它,仍然一寸寸都是活的。现代文学作品和过去不同的地方,似乎也就在这一点上,不再那么强调主题,却是让故事自身给它所能给的,而让读者取得他所能取得的。《连环套》就是这样子写下来的,现在也还在继续写下去。在那作品里,欠注意到主题是真,但我希望这故事本身有人喜欢。我的本意很简单:既然有这样的事情,我就来描写它。现代人多是疲倦的,现代婚姻制度又是不合理的。所以有沉默的夫妻关系,有怕致负责,但求轻松一下的高等调情,有回复到动物的性欲的嫖妓——但仍然是动物式的人,不是动物,所以比动物更为可怖。还有便是姘居,姘居不像夫妻关系的郑重,但比高等调情更负责任,比嫖妓又是更人性的,走极端的人究竟不多,所以姘居在今日成了很普遍的现象。营姘居生活的男人的社会地位,大概是中等或中等以下,倒是勤勤俭俭在过日子的。他们不敢太放肆,却也不那么拘谨得无聊。他们需要活泼的,着实的男女关系,这正是和他们其他方面生活的活泼而着实相适应的。他们需要有女人替他们照顾家庭,所以,他们对于女人倒也并不那么病态。《连环套》里的雅赫雅不过是个中等的绸缎店主,得自己上柜台去的。如果霓喜能够同他相安无事,不难一直相安下去,白头偕老也无不可。他们同居生活的失败是由于霓喜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她的第二个男人窦尧芳是个规模较好的药材店主,也还是没有大资本家的气派的。和霓喜姘居过的小官吏,也不过仅仅沾着点官气而已。他们对霓喜并没有任何特殊心理,相互之间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有着某种真情,原是不足为异的。
姘居的女人呢,她们的原来地位总比男人还要低些,但多是些有着泼辣的生命力的。她们对男人具有一种魅惑力,但那是健康的女人的魅惑力。因为倘使过于病态,便不合那些男人的需要。她们也操作,也吃醋争风打架,可以很野蛮,但不歇斯底里。她们只有一宗不足处:就是她们的地位始终是不确定的。疑忌与自危使她们渐渐变成自私者。
这种姘居生活中国比外国更多,但还没有人认真拿它写过,鸳鸯蝴蝶派文人看看他们不够才子佳人的多情,新式文人又嫌他们既不像爱,又不像嫖,不够健康,又不够病态,缺乏主题的明朗性。
霓喜的故事,使我感动的是霓喜对于物质生活的单纯的爱,而这物质生活却需要随时下死劲去抓住。她要男性的爱,同时也要安全,可是不能兼顾,每致人财两空。结果她觉得什么都靠不住,还是投资在儿女身上,囤积了一点人力——最无人道的囤积。
霓喜并非没有感情的,对于这个世界她要爱而爱不进去。但她并非完全没有得到爱,不过只是摭食人家的残羹冷炙,如杜甫诗里说:“残羹与冷炙,到处潜酸辛。”但她究竟是个健康的女人,不至于沦为乞儿相。她倒像是在贪婪地嚼着大量的榨过油的豆饼,虽然依恃着她的体质,而豆饼里也多少有着滋养,但终于不免吃伤了脾胃。而且,人吃畜生的饲料,到底是悲怆的。
至于《连环套》里有许多地方袭用旧小说的词句——五十年前的广东人与外国人,语气像《金瓶梅》中的人物;赛珍珠小说中的中国人,说话带有英国旧文学气息,同属迁就的借用,原是不足为训的。我当初的用意是这样:写上海人心目中的浪漫气氛的香港,已经隔有相当的距离;五十年前的香港,更多了一重时间上的距离,因此特地采用一种过了时的辞汇来代表这双重距离。有时候未免刻意做作,所以有些过分了。我想将来是可以改掉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