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伴的这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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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伴的这一生
爱,并非没有争执,而是在每次争执过后,爱仍在。
未来的期许 很多年后,她依然记得那个秋天,天空澄澈瓦蓝,没有一丝云彩,空气如洗过一般清冽。她坐在院子里矮墙边的秋千上,歪着脑袋,好奇又羞涩地打量着矮墙那边那个手把喷壶浇花的男子——男子略弯着腰,她只能看到他的侧影。她看到他高挺的鼻梁,红润的嘴巴轻轻抿着,嘴角扬着一丝不羁的微笑,嘴唇上方两撇小胡子,让他整个人看上去风趣又成熟。
“嗨,你好,小姑娘。”看到墙那边有人在偷偷打量自己,他抬起头冲她打了个招呼。一个很随意的招呼,他甚至连坐在秋千上那个小姑娘长什么样子都没有记住。她的心,却在那一刻没来由地跳得凶猛。
那一年,她15岁,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青涩小姑娘,跟母亲住在他隔壁的小院里。
那一年,他23岁,已经是当地一家知名报纸的编辑。
她和他,原本没有什么交集,也不应该有什么交集。可那个秋天的阳光,那个站在阳光里冲她和暖一笑的年轻男人,竟在瞬间填满一个15岁少女的心房。
她开始关注他,私下里打听他的来处。知他来自与自己完全不同的上流社会,知他是能诗能文的作家,知他所交往的人全是作家、艺术家。他的圈子,离她很远,对她而言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她却忍不住去关注。暮色朦胧中,她站在矮墙的这边,听他那边阵阵欢歌笑语。他的声音,总是从众人的声浪中那么清晰地浮上来,笼罩在她的耳边心上,挥之不去。那时,她会低了头,羞涩又甜蜜地轻轻一笑。也有很多时候,她的心是苦的。她眼睁睁地看着他挽着一个又一个的手,嬉笑着进了自己的院子,又闪身进了房间。她以自己有限的想象力来想象房间里接下来上演的故事,心头就像着了火。
她渴望自己能摇身一变,变成他身边华丽又高贵的。是的,他只喜欢那样的。她决意让自己也变成那样的人。她从箱底翻找出妈妈年轻时穿过的礼服,对着镜子把金色长发高高绾起,脸色太苍白,涂了口红的嘴巴在苍白的脸上显得很突兀。可打量着镜子里那个瞬间成熟许多的女子,她还是抿嘴笑了。她计算着他黄昏回家的时间,在他家门口与他“巧遇”。
“嗨,你好。”那一次,主动打招呼的是她。她迫不及待地要引起他的注意。
“你好。”他被她突兀的出现吓了一跳。他的目光,在她的身上只停留了短短的半秒,就飞快地移开。他没有认出她,那个坐在秋千上看他浇花的小姑娘。
他没再多看她一眼。直到她搬离与他比邻而居的小院。妈妈改嫁,她随妈妈搬到了另一个城市。
7年时间,可以改变很多。此后的7年里,他结交了更多文艺界的大腕儿,也与形形色色的女子在风月场上周旋。一场又一场疑似爱情在他的生命中发生了,又消失了。他不以此为乐,也不以此为苦。职业的需要而已。他需要从不同的那里获得灵感,获得写作的激情。他在那7年的时间里开始在文坛崭露头角,他成了越来越多上流社会的男人想要结交的着名作家、艺术家。
这一切,她全知道。她在他看不见的城市里,收集了他几乎所有的着作。连报纸间一条关于他的评论,她也不曾放过。
她选择在秋天回来,如同7年前见着他的那个秋天一样。不过,这一次,站在他面前的不再是那个慌乱笨拙的小姑娘,她已经是一位美丽、性感的了。精致的妆容,勾人心魄的身材,她从他面前款款走过,又不经意似的回眸冲他一笑。真巧,那一刻,他也把自己迷人的微笑送给了她。他的眼神,神秘、温暖,又带着一种说不清的蛊惑。时隔7年,他仍然可以轻而易举地用自己的眼神捕获她。她愿意被捕获,7年里她所做的所有努力,不就为了那一刻吗?她可以惊艳地在他的生命中绽放如花。
一次绽放,7年等待。在她看来,也是值得的。等他与她一番柔情蜜意后,将厚厚的一沓钞票放在了她的面前,她的面色一下子变得苍白。你,真的没有认出我吗?她想站起来把那些钞票扔到他的脸上。最终还是忍了。她什么也没说,收起那些钱转身走了。
那一次的缠绵,热烈又短暂。几天之后,她再度兴致勃勃地前去找他的时候,却被房主人告知,他父亲病重,他回老家去了。
此后,他写作,参与反战活动,又由着名作家变成着名的和平主义者。在那几年里,他遇上另一位与他志同道合的女作家,开始谈婚论嫁。他的年龄在增长,声望与社会地位也在与日俱增,他不想再因为那些乱七八糟的而影响他平静又富足的生活。她从他的生命画布上被彻底抹去。
或许,那里本来就没有给她预留过相应的位置。
然而,人生又常常被许多的不期充满。时隔9年,他流亡归来,再度回到自己的故土,他在那里买了房子,准备定居。
与那个小工厂主的夫人,是在一次酒会上认识的。气氛氤氲的包厢里,他感觉到那位夫人不时向他投来的目光,火热、深情,欲言又止。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约了她。也许,他只想在自己步入婚姻前让自己最后放纵一次。有钱、寂寞、中年贵妇,她身上的那一切,都合乎游戏的规则。面对他赤裸的邀请,她近乎狂喜地答应了。
那是他与她的最后一次疯狂。天亮,各自回到各自的轨道。他说:“夫人,我们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
她点头答应,眼泪不停地滚落。
青春之花 她从15岁的青涩女孩,到20多岁的风尘女子,再到一个为寻求刺激而背叛家庭与丈夫的下贱贵妇。她在他的眼里,只是3个零散的片断,3个影影绰绰的背影。他不知道,她们其实就是她自己,一个叫琼斯的普通女子。她为了能出现在他的生命里,耗去了近20年的岁月。
他依然没有认出她来。
那些信,她生前托人去给他送过的,她在信上向他诉说了自己的爱,还有对未来的美丽期许。她怀了他的孩子,她希望他能给自己和孩子一个完整的家。他却一封也不看,一封也不回。那时,她于他,只有厌烦。他觉得自己惹上了一个不该惹的麻烦。
那本日记,是她自杀后她恼羞成怒的小工厂主丈夫送给他的。小工厂主发现了妻子的所有秘密,也发现了秘密的男主角。她从15岁开始狂热地爱上他,到33岁带着腹中他的胎儿含恨自杀。这个发现让小工厂主发疯,他要找那个花心大白痴决斗。
那样的结局超出他所有的文学想象。他原本想逃的,可读完她的日记,他又决定不再逃了,有什么比去坦然受死更适合来弥补他对一个欠下的情债呢?
他果真去了。他没有死,却写出了一部流传于世的佳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要让你知道我整个的一生一直是属于你的,而你对我的一生却始终一无所知。
“是我自己挤到你的跟前,扑到你的怀里,一头栽进我的命运之中。我永远永远也不会责怪你的,我只会永远感谢你。”
当世人为斯蒂芬?茨威格小说中这些动人心弦、细腻而又复杂的心理描写而折服的时候,没有人知道,那些句子,其实是从一个幸福至死又绝望至死的心里流淌出来的。那些句子,是泪,是血,是一个的青春之花从绽放到枯萎的全程记录。
一部传世佳作,是茨威格送给那个在天国的最诚挚最深痛的忏悔。尽管,那一份忏悔来得有些迟了。但又有什么关系?她不会怪他。
一无所知 我喜欢的你,听说已经结婚了,生了个男娃。知道这些消息时我只有淡淡地失落,并无怨怼。我们曾经是一个圈子的,那时候朋友也多,大家面对这个社会时都一样的稚嫩。
你说,“告诉我你家在哪?”
我嬉皮笑脸地答,“你要干嘛?”
你同样嬉皮笑脸,“我要提亲啊!”我身子抖的像筛子一样,只笑不语。
你是给过我机会的,各种明示暗示,也终于让迟钝的我明白,你是喜欢我的,其实只要我勇敢一点,向着你往前走一步去回应这份喜欢,现在也许就不是这种样子了。
或许,狐朋狗友们包括你,见惯了我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各种无所谓的样子,却没有人知道爱情是我的硬伤,它亘在那里,不上不下,像个魔障一样很容易就能击中我的软肋,我除不去,只能选择一种能让自己好受些的方式去伪装。所以,当你给我选择的时候,我只能无所谓地说,“我是配不上你的人!”这并不是矫情也不是拒绝的借口,这是实话。
我出身不好,是从土沟沟里爬出的农村娃,那种很苦很苦的地方,一步一步终于到这座浮华的城。我爸爸的年龄都赶上我们同龄人爷爷的年龄了,我妈妈是个残疾人,我还有个弟弟,在我要上大学的时候,我爸爸妈妈失去了经济来源,我弟弟也因此而被迫辍学,我大学是靠打工和助学贷款完成的。我记得在家里当我弟弟抢着帮我干活时,并哭着跟我说,“姐,我想念书,你去跟爸说说”。我准备很多说辞并自信满满去求我爸时,我爸露出的那种深深地无奈,让我明白痛苦的人并不只是我和弟弟,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任何言语在贫穷面前都失去了力量。弟弟,是我心中的疤,我总感觉如果不是因为我,他会有另外一种人生,而这些是我这辈子都还不清的,也终将跟随我一生。
我的家人是我这辈子的责任,他们是我最重要的人,胜过我自己,这种责任是任何东西都要为其让路的,包括爱情。这些事情甚少对人说起,连身边最好的朋友都不知道,它一直是我心底的秘密,并不是因为我感觉耻辱,而是我受不起怜悯。
在遇到你之前,我也遇到过很多其他的男人,什么样的都有,有钱的没钱的,帅的不帅的,好的孬的。在慢慢的熟识中,他们大都能接受我,却无法接受我的家庭,或者确切地说无法接受我对我家人的付出,不愿意同我一起承担。这些我都理解,因为我也是在这现实生活中浮沉,我太明白,都是凡人,自保已是不易,难救他人。
这些事情你从不知晓,也没必要知晓,也希望你一辈子都别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