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生多备只电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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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生于台湾一个贫穷家庭。祖祖辈辈有五代都是七星矿区的挖煤工,所以家人对他并没过高的期望,只希望他成年后可以继承父业在矿区安分守己地挖煤,就可以了。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为了分担家计,七岁的他上国小一年级,就在制服后面贴上“打工”两个大字,在街头招摇着找工作。差事很快找上门,只不过活儿不轻松,常人还不敢做,因为那得跟尸体打交道。
那年月,矿坑事故多,人命不值钱,通常是人死后就被草草地埋葬,因此常有人要帮忙挖坟墓。他打的第一份工就是替人挖坟。懵懂的年纪,还不太懂得挖坟这事不光彩不吉利,他接到任务后就不知疲倦地挖,直挖得汗流浃背挖得阴风飕飕,还只能挣到微薄的工钱。
连续挖了三年,他挖坟越多越害怕,再也承受不了内心的恐惧,终止了这项营生。他开始利用周末假日去替果农除草。其他的除草工除草不除根,一个月后就得返工,他先用镰刀割,再用手拔,斩草还拔根,时间多耗去一倍,却可以持续三个月到半年也无需再除。
渐渐地,果农们都知道他做事细致负责,争相把除草的活儿交给他,甚至忙不过来也要搁上几天等着他做而不愿交给其他人。望着其他除草工妒忌中略带仇恨的眼神,他开始明白,原来做同样的事,做得好与不好,结果会大不相同。
十三岁,他以优秀的成绩考入基隆初中,父亲却因受伤生病再无法下矿坑。他决心代父去挖煤,戴上大头盔穿上厚工服就进到摄氏四五十度的高温矿坑,躬身去苦作。矿坑里伸手不见五指,手一擦汗炭灰便飞进眼里,辣辣的疼,更要命的是坑道布满地下水,一旦误踩入水坑,双脚就得整天泡在湿臭的地下污水中,肿胀难忍,仿佛人间地狱。
接连几天,他在煤坑不是眼睛受伤,就是双脚被污水泡肿,甚至几次还险些被坍陷的煤泥砸中,受尽了痛苦折磨。他在煤坑里的笨拙表现惹得工友们阵阵哄笑,有位老者看不过去,偷偷地送了他一只电筒。
那是一只外形简陋且粗糙的电筒,光亮也微弱,但昏黄的光却足够照明地下的水坑和四壁的裂缝。于是,他再下煤坑,就先用电筒照亮环境,待到把危险都排除了,才专心地挖煤。这样一来,受伤和危险的事再少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