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悲的散财
1963
自有商品以来,金钱成为人生不可或缺的东西,但它远不是人生的全部,甚至有时干扰人生价值的实现。人们在金钱面前应该具有独立意识,能“聚”也能“散”,而且聚之有道,散之有方。
西方资本家对于金钱的态度在许多人心目中还停留在阿巴公或葛朗台的时代。那时还是资本原始积累时期,许多资本家的个性受到金钱的扭曲与异化,对于金钱的单纯“爱好”,成了他们人生的唯一目的,快快挣钱、多多挣钱是他们的奋斗目标。
自20世纪后半叶以来,这种风气产生了变化,资本家们更注重金钱流通与金钱的花费。“流通”自不必说,这是资本增殖的手段。“花费”则更多的是把金钱投向公益文化事业,这在欧美尤其明显。大多数的文化设施、基金,不是国家、政府出的钱而是财团捐的。
西方有许多富豪死后不把财产全部留给儿女,他们深信儿孙自有他们自己的事业,不必躺在父母的身上享清福。这可能与他们的信仰有关。加尔文教就主张教徒应以自己的勤奋工作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古代中国写在书面的也是“重义轻利”,没有奉金钱至上。但在世俗生活中,金钱还是起着支配作用的。因此,视金钱为生命者也不在少数。
唐李肇《国史补》记载了一个故事:德宗时,有位高官叫王锷,他出身行伍,性情贪鄙,极好财货,凡有关财务,事无巨细,都要亲自过问,以免水肥外人。王锷多次为地方大吏,积累财货极多。有位在王锷门下多年的老宾客,一次与他谈起金钱财货问题。老宾客知道王的毛病,便以能聚也应能散的道理告诫他。过了几天,王锷又见到这位宾客,便爽快地说:“前几天,您的教诲我记在心头,以后就照您的话办,财货已经大散了。”老宾客听了很高兴,便问:“不知道您如何散的财?”王锷回答:“每个儿子给一万贯,女婿各给一千贯。”
儒家思想认为天道“恶满而福谦”,太过于满就要招致损害的。因此,对于金钱会积也应会散,“散”指散给那些需要它的人们。晋时富可敌国的石崇,曾与皇亲王恺斗富,皇帝常帮助王恺,王恺也往往败北。可是最终石崇受孙秀陷害,诬以谋反。石在临刑前感慨万端地说:“奴辈利吾财者。”收捕他的人说:“既然知道金钱会招致灾祸,为什么不早早散之。”这就是“散”的真义。
对于儿女未来的关切是国人的传统,因为在人们的思想上总认为儿女是自己生命的延长。但在如何关切儿女问题上,有识者与短见者有很大分歧。《战国策·赵策》中有“触龙说赵太后”的故事。触龙主张爱护儿女要为他们作长远打算。他劝赵太后要为子女创造建功立业的机会,不要只在金钱、地位上为儿女考虑。因为“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这样金钱、地位足以成为儿女的祸根。这种看法很明智。
西汉的疏广位至太傅,年老后主动要求退休还乡,皇帝、太子共赐金七十斤。他退居乡里之后,用此钱与族人、亲朋故旧共享,相与娱乐。人们劝他用此钱买些田宅基业传给子孙。疏广回答说:“难道我老糊涂了,不顾念子孙吗?不是,我有旧田宅,子孙勤力其中,自可以供衣食,过着与平民一样的生活。如果我再留给他们更多的金钱基业,则足以使其懒惰,不思上进。”他又说,对于子孙“贤而多财,则损其志;愚而多财,则益其过”。也就是说子孙贤,那么金钱太多则成为上进的累赘;子孙不贤,金钱太多则帮他们去干坏事。纵观二千年之历史,确如疏广所言。
(摘自《中国式幽默》中国青年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