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最好的自己留给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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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在同学聚会上遇到他的。
小学到中学,他们一直是同学。几年没见,他变得成熟、儒雅、博学,是刚刚学成归国的医学博士,在一帮同学中间最出色。
她盯着他,他有些不好意思地问她:“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
她的嘴角向上牵了牵,轻轻绽开笑靥:“怎么会呢?我一直记得你,那时候你是班上最害羞的男生。我有一些私人问题想请教你,一会儿散了我们去喝茶。”
大家起哄说:“现在只有你们俩还是单身,要好好谈谈啊!别忘了请我们大家吃糖喝酒啊!”
她的脸瞬间红了,笑骂:“瞧瞧你们这些人,一点都不厚道。”她偷偷地看他,他并没有急赤白脸地反驳,她的心稍稍安了一点。
散场后,她带他去“半岛听涛”喝茶,轻酌浅谈,很适宜怀旧。多年之后,她早已知道怎样把握一份感情。她问了几个医学方面浅显的问题,他逐一解答。其实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她对他产生了好感,刻意给自己制造机会。出于礼貌和风度,喝完茶,他送她回家。
两个人开始交往。作为答谢,她请他吃饭。没想到,餐桌上,他的吃相令人不敢恭维,像多少年没有吃饭的样子,喝汤喝得很大声,排骨用手拿着啃,吃鱼的时候竟然被刺扎着了喉咙,然后大咳不止,眼泪都流出来了。
她忘了喝已抵至唇边的清酒,呆呆地看着他,心中狐疑:就算时光再能改变一个人,也不可能把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又喝过洋墨水的人改造得这样鄙俗。她在心里安慰自己,男人是干大事业的,不拘小节也许不是什么大错。
他生日的时候,请她去家里吃饭,她很高兴,去他家里等同于一种认可吧!她特地买了名牌时装,化了精致的妆容。她想,他的同事和朋友都是有识之士,她的衣饰品位要与他登对,顾及他的面子。
谁知,那天他的客人只有她一个,盛装而至的她被他那狗窝一样的家弄得不知所措。房间乱得无处下脚,臭袜子东一只西一只,废报纸丢得到处都是,厨房的洗碗盆里有一大堆没洗的碗盘杯子,桌上的剩饭剩菜已经发出难闻的味道,洗手间里居然有女人用的香水和擦脸油。
她傻了,思维短路。饭没有吃完,就落荒而逃。
一年后,她和一个追她多年的男人结婚了,生活得很幸福。几个相熟的女友说,其实你老公这样的人最适合你,踏实稳重又温柔体贴。她想一想,也对。
有一次,夫妻两个人慕名去一家酒店吃西餐。坐在酒店的大堂里,透过落地玻璃窗,她忽然看到他。
他的臂弯里挽着一个女子,往酒店的方向走来。路边一个小女孩眼巴巴地盯着卡在树上的气球,他蹲下身,和女孩说了几句话,然后脱掉外套开始爬树。他笨拙的动作很滑稽,但她却笑不出来。
她的心有透不过气来的感觉,看着他和臂弯里的女子一起进了酒店,在大堂的另外一角坐定。她远远地注视着,只见他右手持刀,左手持叉,先用叉子把牛排按住,然后用刀切成小块,用叉子慢慢送入嘴里,动作娴熟优雅。喝汤的时候,他用左手扶着盘沿,右手拿着匙舀,一勺一勺舀着喝,姿势标准,温文尔雅。
她忽然明白了他当初的恶劣形象从何而来。他不爱她,又不忍心生硬地拒绝她,所以千方百计砌出一个个台阶,好让她安安稳稳踩着落地。
她回想当初他各种自毁形象的做派,鼻子一酸,又忍不住发笑。等她挽着老公的手出门时,一脚落在台阶上。她想,就算不爱,有人肯为她砌出这么几级台阶,也是好的。感谢他当初制造的善良假象,让彼此都把最好的自己留给了对的人,成就了此刻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