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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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给那些不尊重死者的人,最好的惩罚。
——题记我手上的伤口开始越来越大了。
本来刚开始只是一小块,到现在已经可以看见骨头了,那森森白骨仿佛在嘲笑我的无能。
每次当它结好痂,就会有一种欲望促使我把痂抠下来。
以至于伤口越烂越大,当我抠不下来时,我就会用酒精,将它浸湿,然后再抠。
这不是一个好癖好,我想。
应该是源于那件事吧。
半个月前,身为警察的我接到一起案子,当然,在我还是个警察的时候。
有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声称,在距离市区不远的林间有一座小屋,他在里面见到了一个死人,一个全身腐烂的男人。
当我第一眼看见死者的时候,简直可以用震惊来形容了。
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最严重的莫过于他的手。
说是手,可能已经称不上是手了,上面的肉全部腐烂,白森森的骨头凸显出来,隐隐约约有蛆在里面蠕动,那肉蛆,简直肥的和白骨一样。
整间屋子里散发腐烂的气味。
据法医鉴定,他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天,并且在他死亡之后甚至肉还在腐烂。
法医说,这是他见过最的手。
我想是的。
我们见过剁下来的手,被机器搅碎得手,缺了几个指头的手,但是我们没有见过死亡之后还会腐烂的手,甚至,我们可以鉴定出,那些蛆,就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就已经生了出来。
我们无法想象,死者生前承受的是怎样的痛苦。
我照例访问了他周边的邻居。
称不上是邻居,因为最近的人离他居住地地方也有一段距离。
不过我们还是有所收获,死者名叫罗伟,是一名警察,只不过在三个月前辞职,他是邻市的警察,为什么回来我们这里?
死者生前没有和任何人结仇,所以排除仇杀。
他也没有女朋友,情杀排除。
现场没有任何证据告诉我们他是自杀,没有上吊用的绳子,没有敌敌畏,没有毒鼠强,所以,自杀也排除。
这样一来,我们只能断定他死于意外,显然,这个解释说服不了任何人,包括我们。
在上级的命令没有下来之前,我们只能封锁现场。
而我所具有的权利,就是可以在上级没有下来之前,在房间里看到什么值钱东西,而且可以顺手牵羊。
照例,我在房间里巡视。
突然,我眼前一亮,这是什么?我快步走上前去,从沙发角上拿起一个袋子。
袋子里面装着一些类似巧克力片的东西,我闻了闻,没变质,我就拿着它继续我的搜索。
在嚼着巧克力片的瞬间,有种味道充斥着我的口腔,鼻腔,腥甜腥甜的,有点像血的味道,然后我大叫:“该死,我的手指!”我的手指被袋子划了一个口子,不大,或者说很小。
后来,我便回家了。
再后来,我就拥有了这个奇怪的癖好:将伤口结好的痂撕下来,然后等待着它再次结痂,然后再撕。
就这样,我度过了一个星期,直到现在,我的手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出不去家门了。
所以,我在这个偏僻而又破小的房子里,终日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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