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鬼芳心
1828
某州城东门之外,有一片桃园,园中种满桃树,树间却是葬坟之处,每当阴天,桃园中总是雾气缭绕,当地大户人家乐善好施,在桃园四周筑起了高墙。
有一年元宵节,一个少年夜晚在州城观灯,不小心错过了时间,出城门时已经是半夜时分,只好赶近路回家,途中刚好经过桃园。
当晚月光清冷空明,在桃园旁,少年偶然一抬头,看见桃园的高墙上倚靠这一位少女。少女穿着轻纱薄裙,容貌绝美,正俯视着少年,看见少年也正看着自己,也不隐蔽。
少年只是略看了几眼,也不以为意,继续赶路。
不多时,遇到一人也在赶路,自称名叫徐丁。两人一边走,一边闲谈。
徐丁问少年是否成婚,少年说还没有。
徐丁问:今年多少岁呢?
少年答道:已经十九岁啦!
过了一会儿,到了一条岔路,徐丁告别,少年又独自夜行。
才走了百来步,忽然听见背后有脚步声“沙沙”响起,少年回头一看,却是刚才墙头上的少女,正尾随而来。
少年大惊,问道:姑娘是何人?为何尾随于我?
少女答道:我认识你很久了,只是你不认识我罢了。今晚看见你独行,特来陪伴你回家,谋求一夜之欢。何必大惊小怪呢?
少年又问:你怎么认识我的呢?你到底是哪家女子?
少女便一一说了自己的小名家世。
见少女说得头头是道,少年便相信了她,带着她回到家中。
少年见父母早已睡下,便摸开大门,又取出钥匙,开了自己的卧室门。进入卧室,发现少女已经坐在床上了。
少年也不在意,点起一支红烛,便锁好门窗。
灯下观看少女,更觉娇美,于是宽衣解带,与之媾和,发现少女乃是处子之身。
鸡叫之前,少女便离去了。到了夜晚,少女又来。两人越来越亲密,已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之感。
邻居一中年妇人,听见隔壁每夜传来女子的欢笑,偷偷在墙壁上凿一孔,将一切看在眼里,又对少年的父母说:你家的儿郎,肯定是在引诱良家妇人,如果事情暴露了,肯定大祸将至,要连 累你二老,你们要及早想办法。
少年的父母半夜偷偷去看,果然看见一女子在少年房中,因爱子心切,也没打扰他们。
第二天,父母将少年叫到跟前训导:我们不忍心让你因此被人告官,落得身败名裂。你早日与那女子断绝关系,不然早晚要事发,还要连累父母家人。少年不敢违背父母教导,将前因后果一 一陈述,发誓一定断绝往来。
然而,少年虽然下定决心要断绝关系,但是依恋之情已生,且少女每夜不请自来,鱼水之欢日盛,再也没有理由断绝关系了。少女已经知道其父母责备的事情,也不畏避。
父母无可奈何,只好请邻居妇人帮忙出主意。那妇人说,事到如今,只好告官,说那不良女子勾引你家少年郎。
父母将官司告到了郡守那里,李郡守召唤少年问话。少年一到堂前,就伏地自承认罪状,所有事情都是自己作为,与父母无关,但是也不知道那少女是哪里人氏,哪家子女。
李郡守沉思半晌,想到那女子不似人类作为,肯定是妖鬼作祟。也不给少年上刑罚,只给了少年一幅针线,叫少年将长线缝在女子衣服上,到了明天自然会明了。少年点头称是。
当夜,两人交欢之后,少年正准备用针线。
哪知女子早有知觉,道:你为何要如此?快将针线给我。
少年只得将针线交给女子。
第二天,回复郡守,郡守给少年一把剪刀,说:今晚你用这个剪下她的裙角。
夜里,女子又来,怒道:你为什么要剪我的裙子?快把剪刀交出来,不然不饶你!
第二天又去回复郡守。郡守大怒,命百余兵卒,藏于少年家四周丛林。
夜里,少女又来,兵卒见少女来,于是举着火把,拿着刀枪,要捉拿少女。当时正是月朗星稀,忽然天空乌云密布,伸手不见五指,方圆十里又下起瓢泼大雨,众兵卒无可奈何,只好顺着大 路讨回州城,向郡守复命。
李郡守更加恼怒,呼少年来问话,女子的姿色容貌如何?衣裙是什么颜色?郡守又命一画师在旁。
少年一一描述,画师根据少年的所属,画得一女子。衙内众人看时,只见一罗裙女子,年方二八,端的是妖娆美丽。
郡守一见,大惊失色,瘫坐在椅上,半晌不能动弹。衙内一通判却认识此女,不是别人,正是李郡守三年前死去的大女儿,埋葬在桃园之内。
通判见郡守失魂落魄,遂带着一班衙役,来至桃园,寻到郡守女儿坟丘。挖开坟上泥土,看见棺材,棺材上有一个拳头大小的孔,非常光滑,像是有某物经常出入摩擦。
劈开棺材,看见女尸正着一青色罗裙,面貌如生。不久李郡守赶来,扶在棺材前大哭一场,然后命人用火将棺材连同女尸一起焚烧。烧了一个多时辰,终于烧得一干二净。
李郡守妻子闻得此事,大骂郡守,招来少年问明详情。然来,三年前,郡守妻子携带大女儿回娘家,路过少年家门,见少年正高声诵读典籍,当时,大女儿还赞叹了一声:好个少年!其时就 芳心暗许,后来不幸患心痛病,远离人世。
李郡守夫妻见少年与其大女儿有缘分,且又有功名在身,遂将二女儿许配与他。
新婚之夜,少年揭开二女儿的红盖头,大惊,这那里是二女儿,分明是大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