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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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剽窃
文/宋昱慧
记得刚刚开始在中国的文艺网站发表文章的时候,着实是因为频频遭遇剽窃的问题烦恼以至于是愤怒了一段日子。看着自己字斟句酌、呕心沥血写成的文字被公然剽窃,真是痛彻骨髓!愤怒是一定要愤怒地。我承认我还没有“十年读书十年养气”的功夫和本事,虽然算算读书的历史也有四十年的悠久。这也许就是文人固有的脾性吧,总有些书生意气。
既然承认自己是书生,就不免意气、意气,把剽窃这样的事情拿出来谈谈。我素来知道书生的“意气”和“谈谈”实际很是无足轻重地轻微,更何况那些以剽窃为能事的人自然也不屑别人“意气不意气”或者“谈与不谈”。他们只管心安理得地剽窃和安享剽窃的利益。“剽”者,抢夺、掠夺者也;“窃”者,偷盗者也,放在一起“剽窃”就是抢劫盗窃,实在是鸡鸣狗盗的勾当,为正人君子所不耻。然而,剽窃者绝非君子,虽然也不免衣着鲜光地道貌岸然得像君子。
大凡那些可以做到心安理得地去明目张胆剽窃者都有厚颜无耻到绝古空今的本领,是决计不管别人“意气与否”和“谈与不谈”的。然而,还是要意气、要谈,总不至于连“意气”和“谈谈”都不能够!
剽窃财物这样的事情是古已有之,古到绝对可以跟人类历史一样悠久,“天生万物尽我取用!”人类的基因里深深地刻着可以理所当然地取用天地万物的因子,然而私有制又为人类自己捆绑了物权的归属,于是就有了剽窃这样的事情和法律上的剽窃罪。历史上,剽窃一般都是村夫莽汉、绿林山贼、江洋大盗、穷困潦倒的人热衷的勾当,因此大可以蔑而视之,并可以怒而绳之、愤而剿之。而现在“剽窃”竟然专属文字和学术上的抢劫盗窃,上升为有文化阶层对文字和学术的抢劫盗窃行为并成为专属用词。文化人的抢劫盗窃也颇是不同凡响,连罪名都要占据“古而历史”的“剽窃”作为专用,不知道是哪个颇有历史癖的文化人的杰作!。 ( : )
在儒家的“君子坦荡荡”信条的洗礼下,还有些操守的读书人一般真地不屑“剽窃”,这简直就是君子的奇耻大辱,是君子不屑为的事情。然而,儒家的操守早就在不知不觉间被丢进历史的垃圾桶,现在很有些自诩是读书人的人,早就不是什么“君子”,更谈不上“正人”。既不是“君子”,又不是“正人”,就难免“剽窃”,尤其是为了毕业论文和晋级、晋职、博名的需要,更难免要剽窃,于是论文造假和学术造假与剽窃这样的事情就由徐徐而烈烈蔚然成风,竟然还催生出产业。如我般好事者们可以随便在百度或者淘宝输入代写论文,就可以蹦出一排,全部都有一条龙的周到服务,而且似乎成单量颇高,收入也着实不菲。代写、代刊、代出版、甚至是国外权威的学术期刊,明码标价,少则三千,多则二十几万,很是红火。
欺世盗名古已有之,然而欺世盗名到形成产业,绝对是亘古未有到独步古今的创举!在抄袭、代写、洗稿这样的事情俯拾皆到泛滥成灾的今天,我居然还愤怒?!我到哪里去愤怒?!我于是深怪自己的孤陋寡闻,居然在自媒体如此可以轻易地抄袭的世界里,为剽窃而愤怒,简直就是自讨苦吃到自愿吃苦!然而,每每于自讨苦吃到自愿吃苦之余生出深深的忧虑——一个国家的文化阶层和掌握文化的人成为剽窃的主力,这是怎样的悲哀和无助?!这绝对是道德的沦丧!是良知的泯灭!是节操的崩溃!是文化的塌方!是国家和民族的耻辱!是炎黄子孙的污点!更是后世儿孙的绝望!
更然而的是,这样的耻辱早已经走出国门,德国施普林格出版集团、英国现代生物出版、美国学术出版等国际学术期刊,多年来频频撤销来自中国的论文!让整个中国的高端学术界一片灰暗,让中华民族成为学术造假的代名词和笑话!就因为有人总是想投机取巧走捷径而不顾自己的国格和人格!如果一个国家掌握知识的知识分子率先不要脸,那么这个国家能有脸吗?!呜呼!我只能呜呼!微弱地呜呼而已!
当然,我们国家确实有很多有骨气的真才实学的专家、学者、学生,就如袁隆平这样中国人的骄傲和骨气的典范。然而,那要在《也谈骨气》一文再谈。这里我们仅仅谈剽窃和剽窃的人,这就难免有些犀利的嫌疑。不过,首先是剽窃在先,而我的犀利在后。
我们的教育部很早就严格地规定:“学生应履行恪守学术道德,对学术不端和学术造假行为给予严厉制裁。”严厉到可以开除学籍!最近似乎更加严厉,而且似乎要动真格的,给学术界戴上紧箍咒。戴的好!我举双手投赞成票!然而,又非常心虚。对于这样素来只看不用的紧箍咒的实际功效,总是没有底气。然而,总比不戴强。希望可以念紧箍咒的人不要心慈手软或者因为被收买的缘故,念的时候放水或者干脆不念放行。学术紧箍咒还是要大念而特念才好!还给学术应有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