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真凶
2606
私家侦探保罗这几天正发愁,“福尔摩斯”侦探所挂牌营业已经一个礼拜,却没有人光顾。一年前,保罗在特警队当军犬驯养员,退役后被分配在芝加哥一家 局当了一名警犬管理员。说来也算专业对口,可保罗并不满意,他一心想当一名像福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于是他便找警长卡洛斯。卡洛斯说,你不是警察专科学校 的,让你当侦探,岂不是开玩笑。保罗一气之下辞了职,在市内租了两间房,办了营业执照,在报纸上做了广告,牌子一挂,就算开张营业了。为了吸引客户,保罗给侦探所起名叫“福尔摩斯”侦探所。他想借福尔摩斯这个世人尽知的大侦探形象来招揽客户。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会门前冷落车马稀。他雇佣的助手奥斯汀沮丧地说:“老兄,再这样下去,我们该关门大吉了。”两人正说着,就见一金发女郎走进来说,她叫凯瑟琳,昨天礼拜一,她和男友托尼在她家门前一条小河边约会。这时,从河边小树林里蹿出一条大狼狗直扑托尼!托尼惊呆了,还没等他反抗,大狼狗翘起前腿,张开尖长的嘴巴,一口咬断托尼的喉管,托尼当场死亡,大狼狗转身钻进树林里。她忙打电话报警,卡洛斯警长和助手来到现场,验完尸后,便到树林里搜了一会,却并没发现狼狗的影子。卡洛斯说可能是狂犬作案,属突发事件,故不能立案。凯瑟琳不甘心,她怀疑有人利用狼狗杀人,于是就找到他这家私人侦探所来了。
登完记之后,保罗便收下佣金,并大度地说,如果查不出真凶,他将佣金全部返还。保罗和奥斯汀在凯瑟琳的带领下来到火化厂存尸房验尸,只见托尼的脖子被狼狗咬成一个大窟窿,他还发现犬齿印有些特别,两个朝前斜,两个朝后斜。狼狗下口稳准狠,直咬喉咙。他断定,这绝不是突发狂犬杀人,肯定是有人指示训练有素的狼狗作案。保罗和奥斯汀又马不停蹄地来到郊区案发地,并循着狗爪印在树林中找到了人的脚印,通过鞋底花纹判断,这是一双耐克牌旅游鞋,保罗曾穿过耐克旅游鞋。通过鞋印的大小,保罗判断此人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奥斯汀马上用石膏将鞋印铸成模型。保罗分析道:“我与狼狗打过多年交道,我对它们太了解了。一般情况下狂犬是不会伤人的,如果伤人也不可能只伤一人。那天凯瑟琳和托尼在一起,狼狗却并未伤害她,这充分说明这条狼狗不是疯狗,而是训练有素的狗,而它的主人当时就隐蔽在树林里。这个狡猾的真凶又是谁呢,他与托尼有何深仇大恨非要取他的性命呢?”
保罗认为,眼下当务之急是查清托尼的身份。然而,凯瑟琳说,她和托尼仅仅才认识半个月,他的具体情况她并不了解,她只知道他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
保罗和助手奥斯汀经过调查获悉,托尼今年35岁,是从南非移民过来的黑人。两年前还住在难民区的窝棚里,后来他到市内一家服装公司打工,仅仅两年就发了,从窝棚区搬到市郊的别墅里,并办起了 的服装公司。他没有 姐妹,前些年母亲病故,只有70岁的老 和他相依为命。老父亲不可能为霸占儿子的家产杀害儿子,但托尼在搬出窝棚之前确实没谈过 。因为他是贫民,不可能有哪个姑娘会爱上他。情杀被排除,那么剩下就是生意场上的仇杀。但托尼已死,他在生意场上的仇人很难查清是谁。有一个 引起了保罗的怀疑,那就是他一个打工仔,凭什么两年就发了?这其中必有文章。
保罗和奥斯汀在市内各服装公司打探,终于找到了他打工的那家服装公司,公司的女老板叫妮娜。妮娜说,托尼买彩票中了大奖,后来就提出辞职,说到郊区开自己的服装公司。
保罗和奥斯汀又分头到各彩票公司调查,结果中大奖的五人中并没有托尼。两人便又找到妮娜。妮娜两手一摊,无可奈何地说,这我就不知道了,是他说中大奖的。
案情一时陷入僵局。这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礼拜二这天,又有一个叫米希尔的太太找到保罗,说昨天上午她和丈夫查尔斯在郊外林场度假,忽然从丛林中钻出一条狼狗将查尔斯咬死。她打电话报警,卡洛斯警长到现场验尸后说是狂犬所为。她怀疑有人利用狼狗杀人。卡洛斯说,现场没有谋杀证据,只能认为是突发事件,故不予立案,她这才找到保罗, 保罗能查出真凶,佣金多少无所谓。保罗通过验尸,惊讶地发现查尔斯也是被狼狗咬断喉管而死亡的,四个齿印两个向前,两个向后,由此可见,托尼和查尔斯之死是同一条狼狗所为。这更加证实是谋杀,而绝非像卡洛斯那个混蛋警长所说的突发事件。保罗和奥斯汀又到现场勘查,并顺着狗爪印在密林深处发现了人的脚印,经过测量,鞋印的大小和在托尼家跟前的小树林里发现的鞋印一般大,而且也是耐克牌旅游鞋花纹。保罗由此断定,杀死查尔斯和托尼的真凶是同一 !
保罗经过调查得知,查尔斯也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五年前也在妮娜的服装公司打过工,后来和妮娜结为夫妻。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查尔斯分得一笔巨额财产,后来成立了自己的服装公司,两年前与米希尔结婚。两处人命案的死者都曾在妮娜的服装公司打过工,且都发了横财开起了自己的服装公司。保罗断定,两人之死和妮娜有直接关系,妮娜有重大杀人嫌疑。然而,妮娜身高不过一米六,且一双脚非常小巧,树林中的脚印绝不是她留下的。再说,保罗暗中调查过,妮娜家里及公司里从未养过大狼狗。很显然,妮娜不可能是真凶。那么真凶又是谁呢?难道托尼和查尔斯之死真的与妮娜没有关系吗?
保罗深深地陷入复杂而又矛盾的案情中不能自拔。连日来他坐卧不宁,寝食难安。有一天夜里,他忽然在梦中见到了真凶,真凶的模样真真切切,是一个一米七五左右的白人小伙子,长相英俊,高鼻梁,蓝眼睛,卷曲的金发。保罗在梦中见到这个真凶,一会儿拿着托尼的仿真人模型在训练一只狼狗,让狼狗咬托尼的喉咙;一会儿又拿着查尔斯的仿真人模型,训练狼狗咬查尔斯的喉咙。翌日,保罗把昨晚梦中的情形说给助手奥斯汀听,奥斯汀笑道:“老兄,你是想凶手想疯了吧?梦中的凶手怎么可能是现实中的真凶呢?退一步说,就算你梦中见到的那个人是真凶,可我们一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二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如何找到他?只有找到他,才能辨别出真假。”
保罗说,我有办法找到这个梦中真凶。他找到一位画家 ,根据他的描述,画家很快就画出了他梦中那个驯狗的男子。保罗拿着画像来到报社刊登寻人启事。翌日便接到五个电话,提供线索的人说,他要寻找的人叫威尔逊,是一家马戏团的驯兽员。保罗听罢,激动得一迭连声地说谢谢。奥斯汀也觉得这事真神奇,简直有些不可思议。他对保罗说:“老兄,看来你的梦还真有些灵,这个威尔逊有作案条件。可我们凭什么说他就是真凶呢?”保罗说:“别着急,先找到这个马戏团再说。如果这个威尔逊是真凶,就一定能找到蛛丝马迹。等我们查到证据,就不怕他抵赖。”
翌日,保罗和奥斯汀在加州找到了那家马戏团。马戏团正在一家大戏院演出。戏院大门外张贴着彩色海报,两人一眼就看到海报上的驯兽师威尔逊和他身边的一条大狼狗。大狼狗张着大嘴,露出四颗长牙,两颗向前,两颗向后。两人看罢,相视一笑,然后买票入场。
这时,就见威尔逊牵着一条大狼狗从幕后走到前台,大狼狗在威尔逊的训导下,先算数,20以内的加减乘除,大狼狗一算一个准,它是用叫声来答题的。大狼狗算完数后,又表演跳火圈。最后一招表演十分惊险,威尔逊在喉咙处放着一根香肠,大狼狗“嗖”地一声窜上前,立起前爪,朝威尔逊的脖子咬去,威尔逊倒地,台下观众一片惊呼。这时,威尔逊一个鲤鱼打挺弹起身来,指着自己的喉咙处,丝毫无损。台下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演出结束后,保罗在一家 宴请马戏团老板。席间,保罗向老板问起大上个礼拜一和上个礼拜一威尔逊是否在团里。老板呷了一口酒,回忆道:“大上个礼拜一和上个礼拜一团里休息。一大早,威尔逊说要到他刚认识的一个干姐家去玩,并带着那条大狼狗。我亲眼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驾着轿车来接他。”保罗马上拿出妮娜的照片给老板说:“是这个女人吗?”老板说:“对,就是她,虽然那天她戴着墨镜,但她尖尖的下巴和瘦小的身子,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保罗又问:“那天威尔逊穿的啥鞋?”老板说:“是一双白蓝相间的耐克牌旅游鞋。”
私家侦探保罗这几天正发愁,“福尔摩斯”侦探所挂牌营业已经一个礼拜,却没有人光顾。一年前,保罗在特警队当军犬驯养员,退役后被分配在芝加哥一家警察局当了一名警犬管理员。说来也算专业对口,可保罗并不满意,他一心想当一名像福尔摩斯那样的大侦探,于是他便找警长卡洛斯。卡洛斯说,你不是警察专科学校毕业的,让你当侦探,岂不是开玩笑。保罗一气之下辞了职,在市内租了两间房,办了营业执照,在报纸上做了广告,牌子一挂,就算开张营业了。为了吸引客户,保罗给侦探所起名叫“福尔摩斯”侦探所。他想借福尔摩斯这个世人尽知的大侦探形象来招揽客户。然而,他做梦也没想到会门前冷落车马稀。他雇佣的助手奥斯汀沮丧地说:“老兄,再这样下去,我们该关门大吉了。”两人正说着,就见一金发女郎走进来说,她叫凯瑟琳,昨天礼拜一,她和男友托尼在她家门前一条小河边约会。这时,从河边小树林里蹿出一条大狼狗直扑托尼!托尼惊呆了,还没等他反抗,大狼狗翘起前腿,张开尖长的嘴巴,一口咬断托尼的喉管,托尼当场死亡,大狼狗转身钻进树林里。她忙打电话报警,卡洛斯警长和助手来到现场,验完尸后,便到树林里搜了一会,却并没发现狼狗的影子。卡洛斯说可能是狂犬作案,属突发事件,故不能立案。凯瑟琳不甘心,她怀疑有人利用狼狗杀人,于是就找到他这家私人侦探所来了。
登完记之后,保罗便收下佣金,并大度地说,如果查不出真凶,他将佣金全部返还。保罗和奥斯汀在凯瑟琳的带领下来到火化厂存尸房验尸,只见托尼的脖子被狼狗咬成一个大窟窿,他还发现犬齿印有些特别,两个朝前斜,两个朝后斜。狼狗下口稳准狠,直咬喉咙。他断定,这绝不是突发狂犬杀人,肯定是有人指示训练有素的狼狗作案。保罗和奥斯汀又马不停蹄地来到郊区案发地,并循着狗爪印在树林中找到了人的脚印,通过鞋底花纹判断,这是一双耐克牌旅游鞋,保罗曾穿过耐克旅游鞋。通过鞋印的大小,保罗判断此人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奥斯汀马上用石膏将鞋印铸成模型。保罗分析道:“我与狼狗打过多年交道,我对它们太了解了。一般情况下狂犬是不会伤人的,如果伤人也不可能只伤一人。那天凯瑟琳和托尼在一起,狼狗却并未伤害她,这充分说明这条狼狗不是疯狗,而是训练有素的狗,而它的主人当时就隐蔽在树林里。这个狡猾的真凶又是谁呢,他与托尼有何深仇大恨非要取他的性命呢?”
保罗认为,眼下当务之急是查清托尼的身份。然而,凯瑟琳说,她和托尼仅仅才认识半个月,他的具体情况她并不了解,她只知道他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
保罗和助手奥斯汀经过调查获悉,托尼今年35岁,是从南非移民过来的黑人。两年前还住在难民区的窝棚里,后来他到市内一家服装公司打工,仅仅两年就发了,从窝棚区搬到市郊的别墅里,并办起了自己的服装公司。他没有兄弟姐妹,前些年母亲病故,只有70岁的老父亲和他相依为命。老父亲不可能为霸占儿子的家产杀害儿子,但托尼在搬出窝棚之前确实没谈过女朋友。因为他是贫民,不可能有哪个姑娘会爱上他。情杀被排除,那么剩下就是生意场上的仇杀。但托尼已死,他在生意场上的仇人很难查清是谁。有一个细节引起了保罗的怀疑,那就是他一个打工仔,凭什么两年就发了?这其中必有文章。
保罗和奥斯汀在市内各服装公司打探,终于找到了他打工的那家服装公司,公司的女老板叫妮娜。妮娜说,托尼买彩票中了大奖,后来就提出辞职,说到郊区开自己的服装公司。
保罗和奥斯汀又分头到各彩票公司调查,结果中大奖的五人中并没有托尼。两人便又找到妮娜。妮娜两手一摊,无可奈何地说,这我就不知道了,是他说中大奖的。
案情一时陷入僵局。这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礼拜二这天,又有一个叫米希尔的太太找到保罗,说昨天上午她和丈夫查尔斯在郊外林场度假,忽然从丛林中钻出一条狼狗将查尔斯咬死。她打电话报警,卡洛斯警长到现场验尸后说是狂犬所为。她怀疑有人利用狼狗杀人。卡洛斯说,现场没有谋杀证据,只能认为是突发事件,故不予立案,她这才找到保罗,希望保罗能查出真凶,佣金多少无所谓。保罗通过验尸,惊讶地发现查尔斯也是被狼狗咬断喉管而死亡的,四个齿印两个向前,两个向后,由此可见,托尼和查尔斯之死是同一条狼狗所为。这更加证实是谋杀,而绝非像卡洛斯那个混蛋警长所说的突发事件。保罗和奥斯汀又到现场勘查,并顺着狗爪印在密林深处发现了人的脚印,经过测量,鞋印的大小和在托尼家跟前的小树林里发现的鞋印一般大,而且也是耐克牌旅游鞋花纹。保罗由此断定,杀死查尔斯和托尼的真凶是同一个人!
保罗经过调查得知,查尔斯也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老板。五年前也在妮娜的服装公司打过工,后来和妮娜结为夫妻。一年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而离婚。查尔斯分得一笔巨额财产,后来成立了自己的服装公司,两年前与米希尔结婚。两处人命案的死者都曾在妮娜的服装公司打过工,且都发了横财开起了自己的服装公司。保罗断定,两人之死和妮娜有直接关系,妮娜有重大杀人嫌疑。然而,妮娜身高不过一米六,且一双脚非常小巧,树林中的脚印绝不是她留下的。再说,保罗暗中调查过,妮娜家里及公司里从未养过大狼狗。很显然,妮娜不可能是真凶。那么真凶又是谁呢?难道托尼和查尔斯之死真的与妮娜没有关系吗?
保罗深深地陷入复杂而又矛盾的案情中不能自拔。连日来他坐卧不宁,寝食难安。有一天夜里,他忽然在梦中见到了真凶,真凶的模样真真切切,是一个一米七五左右的白人小伙子,长相英俊,高鼻梁,蓝眼睛,卷曲的金发。保罗在梦中见到这个真凶,一会儿拿着托尼的仿真人模型在训练一只狼狗,让狼狗咬托尼的喉咙;一会儿又拿着查尔斯的仿真人模型,训练狼狗咬查尔斯的喉咙。翌日,保罗把昨晚梦中的情形说给助手奥斯汀听,奥斯汀笑道:“老兄,你是想凶手想疯了吧?梦中的凶手怎么可能是现实中的真凶呢?退一步说,就算你梦中见到的那个人是真凶,可我们一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二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如何找到他?只有找到他,才能辨别出真假。”
保罗说,我有办法找到这个梦中真凶。他找到一位画家朋友,根据他的描述,画家很快就画出了他梦中那个驯狗的男子。保罗拿着画像来到报社刊登寻人启事。翌日便接到五个电话,提供线索的人说,他要寻找的人叫威尔逊,是一家马戏团的驯兽员。保罗听罢,激动得一迭连声地说谢谢。奥斯汀也觉得这事真神奇,简直有些不可思议。他对保罗说:“老兄,看来你的梦还真有些灵,这个威尔逊有作案条件。可我们凭什么说他就是真凶呢?”保罗说:“别着急,先找到这个马戏团再说。如果这个威尔逊是真凶,就一定能找到蛛丝马迹。等我们查到证据,就不怕他抵赖。”
翌日,保罗和奥斯汀在加州找到了那家马戏团。马戏团正在一家大戏院演出。戏院大门外张贴着彩色海报,两人一眼就看到海报上的驯兽师威尔逊和他身边的一条大狼狗。大狼狗张着大嘴,露出四颗长牙,两颗向前,两颗向后。两人看罢,相视一笑,然后买票入场。
这时,就见威尔逊牵着一条大狼狗从幕后走到前台,大狼狗在威尔逊的训导下,先算数,20以内的加减乘除,大狼狗一算一个准,它是用叫声来答题的。大狼狗算完数后,又表演跳火圈。最后一招表演十分惊险,威尔逊在喉咙处放着一根香肠,大狼狗“嗖”地一声窜上前,立起前爪,朝威尔逊的脖子咬去,威尔逊倒地,台下观众一片惊呼。这时,威尔逊一个鲤鱼打挺弹起身来,指着自己的喉咙处,丝毫无损。台下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
演出结束后,保罗在一家酒店宴请马戏团老板。席间,保罗向老板问起大上个礼拜一和上个礼拜一威尔逊是否在团里。老板呷了一口酒,回忆道:“大上个礼拜一和上个礼拜一团里休息。一大早,威尔逊说要到他刚认识的一个干姐家去玩,并带着那条大狼狗。我亲眼看到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驾着轿车来接他。”保罗马上拿出妮娜的照片给老板说:“是这个女人吗?”老板说:“对,就是她,虽然那天她戴着墨镜,但她尖尖的下巴和瘦小的身子,我一眼就能认出来。”保罗又问:“那天威尔逊穿的啥鞋?”老板说:“是一双白蓝相间的耐克牌旅游鞋。”
zhl201704